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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hzy12345

    我沒看原文,不知道押金的用處。如果你的押金是對方用來保障自己權益的,你如果違約,使對方權益受到損失,那這個押金就不能退了;如果是對方違約或者是其他原因,而對方沒有損失,於情於理都應該退的。現實中有好多地方如中介了,他們收到押金,還沒有按約定履行職責。耍賴不退,經相關部門太麻煩,那麼就應該對這種無賴行為進行“宣傳”,他們就乖乖地退了。

  • 2 # 穿過黑夜

    問題描述Fenng言論裡我唯一支援的,就是如果ofo真死了,可以把那些廢棄的小黃車收集起來,在海邊立一座巨大的紀念碑。

    不是為了嘲諷使用者,更不是為了紀念什麼狗屁情懷,

    而是讓子孫後代們看看,我們到底經歷了一個怎樣的瘋狂而無節制年代。

    城市擁堵便秘而代謝的殘渣,公共資源被擠佔卻甘之若飴的鴆酒,資本血盆大口中盤節的牙垢,產能朝打雞血夕破產的墓碑,信用名為押金實則挪用的遺骸……

    我們可以指著一個巨大而扭曲的黃色怪物向子孫後代自嘲:

    那時候的人們曾經真的相信過這堆破東西—“共享經濟”—能改變人類城市的生活

  • 3 # 太平洋電腦網

    當初ofo免費給大家騎行的時候真的只是為大家服務?還是主要為了獲得更多客戶,打敗對手,獲得更多融資?

    我建議大家先想想這個問題~

    我覺得無論是創業者或者是投資者,應該避開有題目中這種想法的人。

    一定跟有這種想法的人有商業往來的話,都應該簽訂儘可能詳細的條約,因為這種想法太缺乏契約精神了。簽訂儘可能詳細的條約才能合理保障自己的權益。

    生意場上有一句話,那就是:別談感情,太傷錢了。

    為什麼說這種說法是缺乏契約精神

    超過了15個工作日還沒有收到ofo的押金的朋友麻煩你站出來,我相信馮老師的辦公室也站不下這些人,空間不夠用。

    ofo的的退款介面標明瞭是0-15工作日退押金的,可是超過了15個工作日還沒有退(我的已經超過了20個工作日了)。這已經涉嫌違約了吧?

    更不要說ofo把退押金的期限從0-3個工作日變成了0-15個工作日。

    但是問題來了,此前ofo免費給使用者騎行,是基於契約精神

    馮老師說,很多人免費騎行ofo,但是ofo出事之後就馬上退押金。可是此前ofo免費給大家騎行,這是ofo自願的。甚至可以說是各取所需。大家免費或者低價騎行,ofo獲得大量使用者,ofo也能營造一個很好的故事,獲得了融資。

    大家看明白了,這些事情大家是基於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的。但是ofo現在不退我們押金,是基於我們的自願和平等的嗎?明!顯!不!是!

    所以,我認為馮老師這段話真的不對,真的缺乏契約精神。因為ofo不退押金,我們幾乎沒有選擇的,我們是不願意的。

    在今日的社會上,信任成本有多高,不需要再強調了吧?

    再說,ofo走到今天這個情況是因為大家免費騎行導致嗎?

    ofo的反腐工作做好了嗎?ofo的經營方式合適嗎?ofo的企業決策做得對嗎?該合併的時候、該獲得的融資的時候,ofo做了什麼?再說,即使是免費騎行導致的,那也是ofo的決策問題。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如果你安安靜靜的等押金的話,錢一個多月都沒有退出來。但是如果你堅持打電話去客服,你的押金會很快就到賬。

    這是欺負老實人嗎?這是欺負老老實實的排隊的人嗎?會鬧的孩子有奶吃?

    我們一邊說這樣討厭這樣的社會風氣,一邊這樣做,甚至企業都這樣做。說好的一起建設和諧文明的法制社會呢?

    還有,我最不能苟同的是在股市、幣圈、P2P沒有損失的就是”屌絲“這一個說法了。

    還有,馮老師表示199元是沉沒成本。但是這是押金,在法律上規定企業是不能不退換的。消費者在支付199元的時候是相信能夠拿回來的。ofo這麼做,無異於在消磨社會的信任。

    我知道馮老師也在創業,他也應該知道商業社會中,信任成本是非常高的。但是ofo們這麼消磨下去,只會加重社會的信任成本。當有一天,消費者對資本沒有任何一點好感和信任的時候,大家創業也越發艱難,不知道這個時候馮老師是否還這麼輕巧的說這是沉沒成本。

    最後,別說大家對ofo沒有感情了。多少人跟我一樣,只想退了押金,十多二十塊的餘額都不想要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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