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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的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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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璟潤法務趙豔清
押金標的小,訴訟冗長,一般不建議起訴。
剛出社會不久的年輕人,大多都是租房生活,在現實生活中,房東不退押金的情況很普遍。客觀來說,由於押金一般標的較小,訴訟時間冗長,一般不建議起訴解決。當然,如果租客時間充足,訴訟肯定是最有保障的方式。
可考慮律師函、訴狀類法律文書服務對於這種標的較小的案件,律師建議當事人可以選擇花較小的成本,比如發律師函或者律師代寫訴狀。
尋求第三方調解、監管機構的幫助我們國家有一些調解機構以及對應的監管部門房管局可以居中協調,當事人可以選擇去相應的部門投訴。比如,請所在地的居委會或派出所調解,聯絡區住建委、區房管局、市長信箱、消協、工商部門等途徑維權。
如果走到法院的程式,當事人需要先寫好起訴狀等起訴材料,將材料交到相應的管轄法院去立案,法院立案以後會通知對方開庭,法官會組織開庭,如果標的較小,一般可以適用簡易程式,3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有特殊情況就會轉入普通程式,可能需要6個月的時間。
文末奉上終極大招:
不退押金,不要輕易搬離和交接鑰匙!
實在沒招,那就賴著住到押金用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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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家湛江
川妹子阿勤:
按照合同法和租賃協議的規定,在簽訂協議時,如果作為租住戶方租賃房子已到期退房,符合生效的協議要求,租客要求退還押金是正常的事情,法律也是支援的。
不過說真話,在我們這兒為追還租房押金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情況並不多,因為以法律程式要回押金可能需要一定的花費、時間和精力,可能會得不償失,所以遇到像你這種情況我還是覺得償試向媒體投訴看看。
最近我看到某個電臺的節目主持人就能追回來被汽車4S店扣壓的押金。這樣要回押金成本低,也湊效。我忘記了是哪家電臺的了,你輸入關鍵詞,百度一下找找。可能會找到的。
祝你早日得拿回押金!
2020年5月2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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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吃餅乾的露珠
維權?成本太高!欺負人的人看她有什麼這麼囂張!以動制動!她有後臺激發她搬出來曝光呀!你說房東抵賴,你可拍視訊紀錄,大家可以幫你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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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527冬雨
由於消費者維權麻煩押金這個問題已經成為一些無良房東欺詐租戶的手段,房東與房客的糾紛越來越尖銳,訴訟法律成本太高,一般租戶很難承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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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86537893
有租房協議嗎?按協議執行便可。有充分的理由,押金多可找司法調解,通過法院時間成本及經濟成本高不划算。押金少去房東單位鬧或房東住處吵,前提條件有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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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賽飛great0214
律師費夠一筆,還有法院要收一筆費用。可能還超過租房押金。你是不是損壞了啥東西,人家不退你啊。如果他的房子一直要出租的,按理來說不可能不講誠信不退你押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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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奔跑的江
首先,你沒有詳細描述清楚你和房東之間的糾紛是什麼情況,沒法客觀評價,所以沒法回答問題。
其次,就我個人經歷,我當過租客,也當過房東。我當租客的時候,被房東賴了兩百多的押金。我當房東的時候,被租客賴了600多的水電費和傢俱損壞的費用(租客把我家的傢俱破壞了好幾個地方,騙我媳婦說搬點東西去別的地方,結果我媳婦單純,就讓物業保安放行了,結果租客一去不復返,打電話不接,扣除押金之後都還欠600多水電費,還不包括傢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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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象2504
出租人會在接收房屋的時候告知承租人損壞了其物品等各種理由對押金進行扣押,……
扣壓押金是為了結算,損壞的理應賠償,結餘的押金應該退還。
做人做事,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都應該按約做事,如果損壞房東財產不賠,到哪兒都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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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rong88556
房東退不退押金?要看你當初的合同是如何籤的我感覺籤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說你要退房,房東不退押金,你可以不給他房鑰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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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處理?收集證據,要回押金
租房押金是房東和租客進行協商,實行押一付三,即要押一個月的租金的形式來保護房東房屋設施無損毀的方法。在租賃關係消除且房東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房東應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給租客。租房押金不退,租客可以找房東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1、租房合同是維權的利器。為避免押金引起糾紛,一般租房合同中都會有押金條款
2、每次交房租收據的原件證明自己沒有欠租,可以要回押金。這個一般給房東交房租時,銀行轉賬留好票據,或者支付寶轉賬時都有留存記錄,如果是給現金也要留有收據
3、列出所有的傢俱、電器狀況清單。並通過照相的形式儲存租房時的現狀,證明自己並沒有損毀房東的傢俱,要回押金;
4、和中介電話通話都錄音保留證據。如果像小美那樣連租房合同都被房東搶走了,那麼給中介打個電話,引出自己已交房租和押金的情況,並錄音留證;
5、房東再不退押金,打電話給12315和96315消協諮詢投訴;
交押金應注意的問題
第一、押金數額是否要限制。
一般說來,原債權利益大,作為擔保的押金數額也相應增大,反之,原債權利益小,押金的數額也相應減少。二者是一種正比例關係。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債權人往往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迫使債務人接受不利於自己的過大的押金數額,從而加重了債務人的負擔。因此,限制押金數額是公平原則的要求。至於限制的幅度多少為宜,即應占所擔保債權的多大比例?定金依法是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違約金的幅度更小,但由於押金與定金、違約金從功能上比較,後者有懲罰性,對於違約人而言,是一種額外付出;而押金卻無懲罰性,有補償性,對於債務人而言,是一種份內付出,僅是付出時間提前而已。因此,押金的數額應在所擔保的債權之下,總債權的20%之上,才具擔保價值。
第二、押金利息的歸屬。
押金交與債權人,其所有權就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移轉於債權人。因此,債權人對於自己所有物所生之孳息,當然也就取得所有權,故押金對於出押人而言是無所謂收取利息的。但對受押人即債權人來說,其收取的押金的數額越大,所獲得的利息也就越多。為利益所驅動,受押人有本能地擴大收取押金數額的傾向。對出押人的保護,除對押金數額予以限制外,在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合同,可用特別法的方式規定,押金所生利息,為出押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押金返還請求權何時發生。
當合同關係終止,且無合同債務不履行情形的,出押人得請求退還押金。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押人不得請求返還押金。另外,對於超過法定限額的押金餘額,無論何時,出押人有返還請求權,或者通知受押人予以抵充。對於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對押金優先受償後的餘額,出押人仍有返還請求權。當事人之間關於沒收押金的任何約定,都是無效的。
第四、債權讓與是否影響押金返還請求權。
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債權人由A而變成B時,出押人能否向新的債權人請求返還押金呢?筆者認為,押金系債權的擔保,債權讓與時,押金也當然移轉於新債權人或已經從買價中扣除,這是債權讓與的一項必要條款或負擔。至於實際是否移轉於新債權人B或從買價中扣除,這是原債權人A與新債權人B之間的內部關係。新債權人B以押金實際上沒有移轉於他來對抗出押人的退還請求權,是不能成立的。因此,除非債務人同意或者三方另有特別約定,新債權人B必須承受返還押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