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希望給予我們

    個人認為沒有錯 因為我也是這樣想的 但是談戀愛不能時間太長 最多三年應該也要結婚了 其實有結婚證差不多就等於結婚

  • 2 # 李慶峰6641

    大錯特錯,談戀愛一個月內不發生關係,可能你就是生理有毛病,或不懂人情的傻瓜,傷透了姑娘的心,現在那還有處女結婚的,

  • 3 # 心若在夢就在20944

    你是個傳統的觀念很強的好女孩,要把最珍貴的禮物,留在新婚之夜和心愛的人共同分享,你的觀念非常的好。

    現在有些女孩子不懂自尊自愛,在上學期間就和別人發生性關係,結果使自己懷孕了,給身體和心理造成很大的傷害。

  • 4 # 雪煮清茶

    我的觀點是:這件事,沒有所謂的對還是錯。不能簡單來用對和錯進行衡量。問題提出者,糾結於對與錯,本身就說明有些事情,需要釐清一下。

    首先,兩個人談戀愛,不發生關係,直到結婚才獻出自己的初夜,這可以說是中國傳統的兩性關係當中,最符合傳統道德規範的行為。這種女性的貞操觀,是典型的男權社會強加給女性的道德枷鎖。

    直到現在,我們還有很多男人,持有近乎癲狂的貞操觀念。認為女性如果第一次不是給了自己,就會懷疑她的貞潔。我有一個特別好的同事,她結婚之前,談戀愛的時候,與戀人有過性關係。但是,後來,兩個人因為性格的原因,沒有把愛情修成正果。

    後來,她遇到了第二個男人,兩個人相處得非常不錯,最終結婚了。男人發現她不是第一次,就拷問她是怎麼回事。她天真地以為,自己不隱瞞自己的歷史,可以讓男人瞭解她的真心。可是結果,這個男人,立馬就火了,你竟然不是處女?最終他們離婚了!

    其次,說到這裡就涉及到了一個問題,符合道德的性應該是怎樣的?或者說,什麼是性道德?想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明確一個概念“做愛”!做愛有幾個功能?

    第一,性是人體正常的生理需要。孔夫子曾經說過,食色性也,就是說做愛這件事是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餓了就得吃。我們能說吃飯與否是道德還是不道德的嗎?

    第二,性是表達愛情的需要。男女談戀愛也好,結婚也好,在所有表達愛的行為當中,性愛是最重要的愛的表達方式。沒有之一。這就是為什麼,厭倦一個人,首先是從厭倦一個人的身體開始的。夫妻也好,情侶也罷,不再喜歡對方的身體,是雙方關係開始走向惡化最直觀的表現。

    第三,性是繁衍後代的需要。是人類繁衍後代的需要。在中國宋明兩朝以後,一些有學問的人,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的反人性的性觀念。把性愛其他所有的功能都剔除掉了,只剩下生育一個功能。最終導致了長達數百年的性禁錮。正是有了幾百年的性禁錮,才有了提問者今天的糾結。

    瞭解了什麼是性,再說性道德。什麼樣的性行為,是合乎道德規範的呢?中國婚姻法,有關夫妻性關係的規定,是排他的。就是說夫妻有互相忠實的義務。這就是說,夫或妻,不能與除了配偶以外的任何人發生性行為,這是最基礎的性道德。是以法律規範的形式進行保護的性道德。

    但是,這裡面產生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還沒有結婚的情侶呢?法律並未規範?法律為什麼不規範情侶?因為,情侶不確定是否一定會進入婚姻。法律不規範未婚男女的性道德,是認為這純屬於道德調整的範圍。道德就是尚未上升到法律的行為規範。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情侶是否可以發生性關係呢?中國法律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則——法無禁止既是可為。這就是說作為情侶,可以發生關係,也可以不發生關係。應該遵循其內心的真實需求。不要為已經過時的所謂貞操觀念所束縛。

    現在,再回到提問者的問題。她問對不對?說了這麼多,您大概明白我為什麼說這個問題不能簡單用對或者是錯來衡量了吧。你認為不發生關係是對的,但是,另一個人認為是不對的。這時候怎麼辦?你們需要調整一下各自的性觀念。你向他靠攏還是他向你靠攏,這是你們需要談戀愛談的問題。

  • 5 # 兔子月1

    你是對的。但是很多人想透過非法手段更容易獲得他們本不能得到的。或者像女人一樣想走捷徑想不必付出責任。 這東西要把握尺度。一個自律的人才是可以託付的。如果他不喜歡你自律那不是喜歡。如果喜歡而自律那是真愛。如果喜歡而放縱自己以犧牲對方滿足自己喜好那不是愛是小孩子習慣性索取。只要成年人。就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和做判斷。

  • 6 # luke楊

    感情這玩意兒,哪有清清楚楚的對錯?尊重和理解對方的基礎上,自然而然地發生點兒故事,很正常的,但是強人所難或者用卑劣手段,就太下流了。因人而異,有時候柳下惠是對的;有時候也會發生“禽獸不如”那個故事的場景,未免不解風情了點

  • 7 # 漁樵晚歌

    婚後性行為是傳統習慣。

    婚前性行為是當今社會新思維。有利有弊,單說利的方面,有利於提前暴露彼此真實一面,及時發現彼此性格習慣觀念等等,若能磨合適應,走向婚姻。不合適就分手。總比結婚後在離婚要好,有了小孩在離婚,那麼孩子受傷害是很大的

  • 8 # 鋒哥戀愛學

    這東西沒有錯和對,只有原因和不願意。這裡只能說明兩點:

    1.女方從小的教育比較保守,覺得第一次是比較重要的,還是應該等婚後

    2.女方只是不喜歡你,和結婚只是為了完成父母給以的壓力

    3.她願意和別人發生關係,卻不願意和你在婚前發生關係,當然前者是你不知道的,這屬於對你的牴觸心理

  • 9 # 我是莫小白

    在幾十年前,你所說的這種事,可能存在的,但在今天這個社會,談戀愛了這麼久,不發生性關係,那是不可能的事。除非你們性無能或者性冷淡。

    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情況,我覺得你們倆的感情真的沒有那麼好,那麼熱烈,也註定不會有未來的。就算有一天你們在一起了,過不了多久也一定會分開的。

    你要記住這樣一句話:愛是不講道理的衝動,如果愛從一開始就失去了激情,那怎麼可能會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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