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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海龔正銘律師

    涉及到故意傷害,報警處理。

    若不涉及。看公司規章制度,是否屬於可辭退的行為,如果是,在保留證據的前提之下,可依做開除處理。

  • 2 # 閆如魚

    如魚觀點:為啥這個員工辱罵上司,甚至還動手呢?一個工齡15年的老員工按照常理來說不可能會這樣去做,要不就是她的這個“疾病”是在公司上班所造成的工傷或者是職業病,公司在處理這個工傷事故的時候,後期的賠付肯定沒有與員工商量好,所以員工才“無理”,與公司鬧,才會有每天辱罵上司,甚至動手的行為。

    並且題主的這個問題都是在說公司不賠錢的情況該如何應對?這員工都天天辱罵上司甚至出手打上司了,你還在這兒想著公司不賠錢,說明公司肯定是有過錯的,不然心虛啥?

    公司層面與員工個人都有過錯,如魚認為兩方都應該作出檢討,並且好好坐下來溝通這件事兒。

    如魚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

    如果員工出手過重,涉及故意傷人,那麼肯定得報警啊,讓警方來處理老員工的這個不正當的行為,因為如果公司管理人員出手還擊的話,一旦傷人就上升為刑事案件了,所以公司層面也應該保障每個員工的安全。

    第二

    公司應該與員工好好進行溝通。如果是之前員工“疾病”要求的工傷賠償,公司應該按照相關規定給支付員工工傷補助,大部分工傷事故的理賠都是工傷保險金在支付,而公司只是支付一些疾病的補助與保障。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員工既然患有疾病,不滿足公司的崗位要求,無法勝任此崗位了,而公司方想要員工主動離職,而不支付經濟賠償金。那麼公司這樣的做法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既然員工無法勝任工作,那麼公司就該與其解除勞動關係,按照工齡要求支付員工15個月的工資補償,提供相應的證明,員工自然也能領取失業金。

    第三

    員工如果要想得到相應的賠償,就應該走正規途經,而不是辱罵領導,甚至動手打領導,這樣做的結果可能就是賠償得不到,自己還攤上了刑事責任。

    所以還是與公司好好協商,協商無果,走勞動仲裁。

    總結

    所以公司方面想要解決這個問題,不花錢肯定是不現實的,就看花得多還是花得少,好好與員工溝通,盡到該盡的責任,畢竟是15年的老員工,為公司付出了年華,也別讓他人寒了心。

    該有的賠償肯定得支付,不然就與員工對簿公堂,最後還得受法律的制裁。

  • 3 # 毒舌飛哥

    首先明確一點15年的工齡,那麼應該是在本公司工作15年了嗎?

    如果是的,那公司主動辭退的肯定是不划算的,畢竟15年的工齡去辭退的賠償也是一個問題。辱罵上司這個你報警也不行,如果動手的話,這邊可以直接報警,採取強制措施。

    第2個措施就是合同到期之後可以不簽約,公司是需要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賠償的。

    一般情況下呢,員工知道自己工齡15年,如果說公司主動辭退他的話肯定會賠償不少,所以一般的話這種老員工會容易鬧事情。我媽媽他們公司廠子裡也有這種情況,也是工作十幾年了,然後呢,然後不上班請病假。作為公司的員工請病假你也有沒有辦法。然後就想讓公司直接辭退他,然後進行一部分的賠償,其實你真碰到這類員工也還真的沒有什麼好辦法。

  • 4 # 大山深處堅守者

    那要看這個疾病和工作有沒有必然的關聯,如果沒有關聯的話,那麼就按照日常的規章制度來,如果是因為工作而得的職業病,那麼單位就應該讓她回家看病,按照病假給發生活費和五險一金。

  • 5 # 1855794787637桃花

    我的一個親戚,他單位有一個員工,經常裝瘋賣傻謾罵領導,甚至故意損壞單位的財物,單位領導想辭退這個員工,但上級領導就是不批准。讓他個回家拿著工資不用上班,但他還要求繼續享受各種津貼,滿足了他,在單位無法說服正常工作的人。只能把他留在單位,但怕他再惹出其他禍,單位領導為了這件事很為難,後來這個員工心臟病犯了,幾天後死在醫院裡,這個單位才了結一個大麻煩。也可能是老天爺的幫助吧!

  • 6 # 塞外飛鳥969

    她為什麼這樣啊,我們單位有個同事在單位特別有名。沒有一個人敢惹的,著急了就跑到領導樓層整個罵沒有一個領匯出來的。但是基層員工全部私底下叫好。人要臉樹要皮。能夠走上這條路的基本上都是利益受過嚴重傷害的。她的合法利益無人解決和照顧,當合理合法利益收到嚴重傷害時反而會指責她本人如何如何。很多人都是被逼無奈的採取過激措施來發洩和維護。這時候提出這個問題的和回答這個問題的你們覺得該如何處理。另外,在很多地方出現不少自殺的。人到一定時候無路可走了,心理上有種侮辱感我見過也經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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