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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丞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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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巖說事
肯定不正常!不過,在您沒有換工作的想法,又對所在單位沒有做出一定貢獻前,建議您還是先忍忍。
之所以建議您先忍一忍,主要出於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站的高度不夠。
現在我們常說:換位思考。如果你站在領導的高度去看這件事,沒準會有新的發現。
可能,領導籌劃的商業專案到了最緊要的關頭,一但事情敲定,就需要大家加班苦幹;或者,領導正在思考企業的發展,隨時有可能會詢問相關人員;還有可能的是,你們的工作效率較低,可領導拿你們沒有辦法,只能透過這種方式來刺激大家。
當然了,站在領導的角度考慮時,當然不會想到在單位待著還要付加班費這種額外支出的問題了。
二、企業“文化”所致。
古代有句話,叫: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這句話到現在還是很適用的。具體到中國的企業,就變成了企業文化即老闆文化。
有的老闆,沒事也喜歡在辦公室待著,某些喜歡投老闆所好的員工,自然心甘情願陪著老闆了,因為他們的選擇是“政治正確”。
也許在我們看來,下班後手頭的工作都處理完了還在單位硬耗著,這顯然是在浪費。老闆雖然不傻,可在不知道你們“加班”忙什麼,又不能越級指揮的情況下,只有聽中層幹部的彙報了,於是,無事加班就成了必然。
三、其他原因。
也許,之所以你們單位存在請示後才能下班的情況,是有具體原因的,而你又沒有達到單位的一定層級,沒有人會告訴你原由。
當然了,當你為單位做出了一定貢獻,或者有合適的機會,你可以向你的直接領導反饋你的困惑,也許他會告訴你為什麼會是這樣。
最後,祝您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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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媚花開
你們公司是實行的老闆當面打考勤的麼?如果不是,那就不正常。這隻能說明兩個原因:
一是公司制度不完善,員工拿工資幹活,幹好自己的事,事情做完了該下班就下班啊,還請示個什麼?
二是企業文化作祟,怎麼感覺下個班正大光明的事給弄成了鬼鬼祟祟的;說明這家公司對員工和制度缺乏基本的尊重,什麼都要老闆說了算;甚至可能,在老闆眼中,就是有上下等級之分的,沒有平等合作的觀念。
當然也有例外啊,如果你們一個小團隊,有協作的工作需要完成,或者說你們一開始就形成了這種文化,要下班一起下班,先幹完了的得等著後面的,那就另當別論啊。之前培訓過一家銷售部門的就是如此,每天要打電話,電話量完成了才能走,總有兩個人每次都拖後腿,其它人要一直等他們,有時甚至要等到九,十點才能開對接會,大家對他們都很有怨言。後來給這兩個人一對一輔導,設定事項管理,速度才提上來。
職場加班很正常,但工作完成後領導也應該大大方方放員工回家,不然,長此以往,誰還會真心賣命幹活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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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錦瑟談職場
如果從勞動法來說,我們遵守單位的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正常時間下班,在沒有加班事項的情況下,還要請示過之後才能走,這是不正常的現象。如果從企業的潛規則來講,一個企業已經形成了這樣的氛圍,這也是一種正常現象。
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辦?我有以下建議:
一、為了未來,我要忍耐。
你既然來到這個單位,而且這個單位就是這個樣子,如果你需要這份工作,或者單位在其他方面,有你需要的可取之處,那就忍了,好好幹下去,接受,被同化。直到你忍不下去的那一天,再做出其他改變。或者有一天,你會成為被請示的那一個,每天決定著別人的下班時間。想想是不是很解氣?
二、為了未來,我要離開。
如果你無法接受這樣的操作,自己又有足夠的能力,可以轉身離開,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就算沒有足夠的能力,對這種騷操作也無法接受,那就不要委屈自己,早點擇良木而棲。怎麼樣選擇,取決於你的現狀和你對未來的打算。
三、為了未來,我要舉報。
勞動法有規定,員工加班是自願的行為,企業要事先與員工商量,不能強制員工進行加班。加班除了個人意願的自由之外,並不是無償的勞動,還不能超過一定的時間。如果你的單位違反了這些規定,你可以蒐集證據,到勞動部門進行舉報,只要證據充足,一定會贏的。
回覆列表
不正常!這也是公司非規範化管理的表現。主張不加班是你的權利,但這種權利也會受當時整體環境的限制,使自己放棄了主張。如果想主張最後也是可以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