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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曉輝晴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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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ongsuixinyuan
以前有種說法叫“試離婚”,就是防止一時衝動,彼此分開一段時間,感受感受是否可以離婚。或者說,能不能承受離婚的後果。
(說明我不是那種一定說“為了孩子別離婚”的那種話。只是說一下看法)
你們分居,其實就是在試離婚,而最後誰也沒有主動提出來,辦理手續就直接離婚吧,說明什麼呢?就是雖然倆人沒有直接說出來,但是雙方對這段婚姻還是有眷戀的,也是有懷念的
不忍心直接破壞掉一段婚姻
倆個人時不時也會想起以前的恩愛
畢竟也是愛過,彼此愛惜過,
畢竟也有倆個孩子…………
所以,倆個人都有點捨不得,但又拉不下臉來。
倆人都還有所懷念,還惦記著孩子,應該還有緩和的機會。如果對方確實已經開始又一段新的戀情,估計就不太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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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斌愛雨
跟我情況差不多,離家出走快一年了,手機號碼什麼都換了!沒有任何聯絡方式!當初還說要去法院起訴我。孩子在我老家她從來也沒有聯絡過!十幾天我透過她親戚轉告她我同意離婚了,她卻說讓我去找她爸。我不明白我們離婚我找她爸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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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楊93262
分住一年什麼態頭,有的是女的變心,又早了男人,想和家裡離分就先用分住的變法造理由,有的是男人這樣,多半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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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12418102603
說實話,這種情況也不見得對方是不想離,因為你們在分居期間也沒有什麼聯絡,這足以證明你們兩個人之間已經沒有什麼感情了。兩個人有感情的話是不會有這種情況的。再者也許是你們分居的時間沒達到起訴的條件,所以對方現在沒提這個事。
我的情況和你們一樣,不過我和那個男的分居已經有四年多的時間了,期間去法院也起訴了三次,可是法院一次都沒判,就是因為那個男的死活不肯離,所以法院聽了他的。
現在我和那個男的還是分居,兩人一點聯絡也沒有,孩子是我一人在撫養,但是兩個人也沒提這個事了,不是我還想和這個男的過,實在是想離也離不了,現在也死心了,只希望那個男的哪天死了,我就解脫了!
所以說你說的那種情況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樣
18年初開始鬧,然後分居,現在過去一年了,期間她換了工作和手機,基本沒聯絡,兩個孩子在我家,也沒見她回來看過,年前回來了一次,看了一下孩子就走了,我看見她跟孩子說完話之後躲角落裡哭,這是不是說明她對這個家還有感情?本來我已經做好去離婚的打算,可是回去跟孩子處了兩天,就狠不下心了,你們說我該不該去離婚?
回覆列表
從你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你的老婆只是對孩子有感情,對你是沒有什麼感情的。
1.她回來看也是看孩子,而且她想著即將要和你離婚,從而再也看不到孩子啦,為孩子的未來感到傷心難過。這一點是確定的,好就好在還有這麼一點,如果你不捨得她可以不離婚的。法院上你可以堅決的說你們還是有感情的。
2.注意兩年這個時間段,如果你們分居兩年了,再打離婚官司的話,離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因為你老婆會拿出證據來證明她和你分居了兩年,沒有感情啦,達到了離婚條件。如果你為了孩子好,也確實還愛你的妻子,就要開啟一段悲壯的追求你老婆的歷程。
3.追你老婆之前一定要搞明白你老婆為什麼要和你分開?是第三者插足還是恨你不爭氣。如果是第三者插足的話,就比較難辦。我勸你掌握他們的證據,因為這關係著重婚罪的問題。你有了對他們的殺手鐧,可以去找第三方談。如果是你自己不爭氣的原因,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給她一個美好的未來。如果是婆媳關係,就要去找你媽媽商量,看看她老人家能不能讓一讓。如果她是因為嫌你沒錢,那我勸你和她離啦,女人的慾望是填不平的。
4.開始你追老婆的悲壯歷程。就像初戀一樣用盡各種手段追你的老婆。首先把自己當做孫子,你老婆說的一切都是對的,不要和女人講道理。努力去發現她的長處。去供維她,去奉承她。用孩子作為紐帶,多來一個一家四口在一起的幸福時光。當她發現你的真實用心,她或許良心發現?願與你從歸於好。你們就又是一個幸福的小家庭了。
5.請千萬不要想離婚的事情。除非你的家庭條件特別好,否則你有兩個小孩要再婚的話特別難。拋開彩禮不記,拋開你的長相、學歷、收入等不計,有誰會願意做兩個孩子的後媽??所以不要意氣用事!男人一定要理智。
總之我希望你把你老婆追回來,因為她還是對有感情的,你想辦法把你們倆的感情彌補縫合。你們將又是一個幸福的小家庭。你們倆如果離婚啦,沒錯,你們都擁有了自由。你覺得她就會幸福嗎,還有你覺得你會幸福嗎?你的孩子會幸福嗎?
你可以看出來為什麼我稱它為悲壯的追老婆歷程。男人要拿的起放的下,為了一個完整的家庭,要做孫子也沒有辦法。在這個社會不是我們來選擇他,而是由他們來選擇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