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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冬青裡的駱駝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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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狼煙一九三一
毛振發等編著的《戰略家》224頁:“岳飛以超人的機智和勇敢,轉戰長江南北,收復六州,反攻中原,屢建戰功,然而,正當岳飛籌劃渡河北進之際,宋高宗,秦檜等人卻謀劃了一個與金國劃淮河為界,南北分治的議和方案,並下令岳飛班師。岳飛接到皇帝的撤退令,憤惋泣下,他東向跪拜,悲憤地說:“十年之力,廢於一旦”。岳飛班師不久,秦檜指使万俟萵等羅織“謀反”罪名,將其陷害入獄。
紹興十二年(1142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這位智勇雙全的愛國名將,竟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年僅39歲”。
另《宋史演義》(蔡東藩):“韓世忠心懷不平,向檜詰問飛罪。檜答道:“飛子云與張憲書,雖未得實據,恐怕是莫須有的事情。”世忠憤然道:“莫須有三字,奈何服天下?丞相須審慎為是。”檜不與再言。”
這與宋史記載交相輝映,秦檜開了一個不需證據審理,僅憑權勢誣人有罪,打入死牢的惡例。之前還有三讞審理,到秦檜之時毀於一旦,從此宋朝的毀滅僅是時間問題,因為它己從根裡就爛了,想秦檜為相十九年,把持一言堂,宋高宗不過是一個傀儡而已。當年岳飛打的金國大將金兀朮,狼狽北竄之時,就有一中原書生欄住兀朮馬頭說道:“將軍不必北移,南宋必不追趕。”兀朮大驚,書生徐言:“豈不聞有權臣在內,豈有讓大將立功於外的?”這說明奸賊為禍甚於外敵,外敵在明處,一看便知,而奸賊披著偽忠的外衣,實則內敵,防不勝防,難怪人們常說,明槍易躲,暗葥難防,何況秦檜挾持宋高宗明火持仗地打擊抗金大將呢?定個“莫須有”誰敢反對?也就是說,整個南宋小朝廷都是秦檜的心腹,明姓趙,實姓秦,朝廷上下鐵板一塊,誰不服從,輕則驅逐於外,重則性命難保。這是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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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壹壹之間
殺害岳飛的主謀和決定絕對是宋高宗趙構!秦檜是秉持宋高宗的旨意所為。至於趙構為什麼要殺害岳飛,是宋高宗趙構認為岳飛的所作所為超越了自己設定的的底線!相關歷史今友們可以自己尋找資料閱讀。殺害岳飛的理由是謀反,這項罪名應該不成立,是趙構的欲加之罪 。岳飛死後,韓世忠去秦檜處責問,岳飛造反之事有還是無?秦檜回答:莫須有。私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謀反這件事可能有,也可能沒有】歷史至少有五分之一是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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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新果凍123
岳飛作為許多人心目中的大英雄,岳飛被殺的確可惜,關於岳飛被殺有段經典典故“其事莫須有”,那麼“其事莫須有”的典故是怎麼來的呢?“其事莫須有”又是什麼意思呢?
岳飛被高宗皇帝以十二道金牌召回後,秦檜等人便誣陷岳飛謀反,將他下獄,當時很多人求情但是沒有用,最後和岳飛一起北伐時的名將韓世忠實在是看不下去了,雖然他已經致士,但是這一次他豁出去了,直奔秦檜府邸,直面秦檜,秦檜毫不心虛,居高臨下的說了一句“其事莫須有”,韓世忠聽後竟無言反駁,悻悻而歸。這就是“其事莫須有”的典故。
那麼“其事莫須有”真的是像很多人說的那樣是“可能有”的意思嗎?當時韓世忠一身怒氣,誓要替岳飛討個說法,如果秦檜拿出“可能有”的罪名,他怎麼可能是毫不心虛,居高臨下呢?如果是“可能有”韓世忠怎麼可能會無言反駁呢?如果秦檜拿出的罪名是“可能有”,那麼秦檜當時面對韓世忠應該是畏畏縮縮,閃爍其辭。
真實情況是,岳飛雖然被嚴刑拷打,但是秦檜等人拿不出岳飛謀反的證據和口供。高宗皇帝只好給秦檜下秘旨,不管有沒有證據和口供都要殺。因此,秦檜是有皇帝的聖旨在手,而且秦檜又深的皇帝的寵信,根本不怕韓世忠。面對韓世忠的指責,秦檜居高臨下的說了一句“其事莫須有”,難道沒有嗎?岳飛難道沒用謀反嗎?因此,“其事莫須有”是反問的語氣,是“難道沒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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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一詞出自《嶽史.岳飛傳》:“欲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何以服天下?”說的是岳飛在被秦檜陷害被迫入獄之後,因為秦檜實在是找不到什麼證據來坐實岳飛的所謂罪證,而當韓世忠質問時,秦檜就編造說岳飛的兒子岳雲給張憲了一封謀叛造反的書信,雖然這封信現在找不到了,但是“其事體莫須有”,就是說這件事必須要存在,當時韓世忠就氣憤的大罵秦檜,“莫須有何以服天下?”,就是說你秦檜用不存在的事情來給岳飛定罪,怎麼能夠說服天下百姓,怎麼能夠讓天下蒼生去接受這毫無根據事實上並不存在的罪名呢?這就是《莫須有》一詞的來歷,後人根據此版本又演化出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之說,其實說的都是同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