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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志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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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悠然垂釣客
其實也不是沒有辦法,人與機械部件一樣,都有用,重要的是早點區分出來,越早越好以便加以利用,還計三國時的將幹盜書嗎,這種事魯速是幹不了的,但可用確不疏於管理,不致為禍。但絕不可重用久留,該疏該留要了然於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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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留名何益
我贊成網友的看法,敬而遠之真的談不上,一個小人,有何德何能值得敬之;說厭而遠之、避而遠之也是不得己而為之。
說實話,我看見做實事、辦實事、為家計生存的人少有小人;見得多的是那些己經是老闆或老總、已經或即將做老闆的一些人,那嘴臉、“那能耐”、好象是老闆或老總的人真正的醜惡;那嘴甜的、那腿軟的,就象庶糖加蜂蜜、更象小兒麻痺症,說軟就軟,他們不避人獸,醜態百出,是不是小人呢,是!大大的是!
這樣的人是沒道理可講的,你若試圖去講,可能連你也會沾上小人的臭味。怎麼辦?討厭、厭惡、噁心、反胃,都道不盡,說不清,對他敬之,那是對成語的不敬。
我歷來的辦法是避而遠之,只要能離開,我一刻也不與之接觸。
不是我有多清高,而是經歷太多;與之打交道,虧了自己、苦了自己、委屈了自己,劃得著嗎!
唯有避之、躲之、慣之,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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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鄧恩周
人的一生中,不管是工作中,或是平時生活中,都會遇到的,小人胸懷較為狹隘,小雞腸子,你有什麼比他高一點點,好一點點,他就會全身不自在,會說兩句風諒話,或是在背後說壞話等,俗話說,能願得罪君子,也不罪小人也是這個意思,對這種人,最好不管他,和這種人纏在一起沒意思,身正不怕影子歪。由他說去,日子舊了,這種歪東西自然而然會自動消失。就算你另找一個地方去工作去生活,同樣這種人不會消失,離得遠遠的都是下策,有世界就有矛盾,學會解決矛盾才是好方法。逃避問題反而問題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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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田家8
在日常生活中,在職場,都要與各種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其中也包括了,一些小人,這些人,是以,自己為中心,個人利益為半徑,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出賣,與這種人打交道,當然,要特別小心,常言道,對這些人要敬而遠之
其實我認為,對小人談不上敬,這裡所說的敬,只是不想樹立敵對面,但是 由於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避而遠之也不可能,我不傷害他人,他們也不能傷害我,其被動受傷害不如主動進攻,如廣交朋友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使她的謠言陰謀沒有了市場,讓小人自己認為與你鬥佔不了什麼便宜就會主動敗下陣來!
一個對父母不盡孝,出賣朋友,不知報恩,為了自已利益六親不認,這樣的人要時時刻刻提防,不能深交,也不要刺激對方,讓他自己認為與你交往無利可圖,而且暴露自已嘴臉,就會主動遠離你,這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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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墨玉宸
我的意見是:同意與不同意各佔一半。
同意避而遠之,是因為什麼呢?
因為小人一定是有意、成心與你糾纏不清,惡言惡語,行為暴戾,發洩情緒,讓你難堪,他們毫無情面的暴露這些,無非就是想達到他們不能明說的目的,與其與他們爭辯,不如儘快遠離。
不同意避而遠之,是因為什麼呢?
並不是要你們真的跟他們面對面撕扯,而是先避開,用緩兵之計,先遠離這種百害無一利的惡劣環境、惡劣小人,當你順利脫身之後,立馬調動各方面的關係和勢力,對肇事的小人進行一次嚴厲調教,任何與小人有關的資料都要準備齊全,然後讓小人自慚形穢、無所遁形,整個思路一定要清晰,步驟環環相扣,結局皆大歡喜。
只要把小人嚴整一次,是不敢再興風作浪,就算小人心裡有氣,死不悔改,但是一定會收斂一些,而你的內心會越來越強大,以後對付小人的招數會越來越高超,最後會發現,治小人是一大快事!當然,前提是小人撞槍口上,不要輕易與小人接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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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剛正人生
兩個辦公桌挨著,怎麼遠?
心止如水,面不怒卻自帶三分威,閒言沒有,涇渭分明。此是暗示對方,我不干預你,但你別惹我,否則,你會後悔生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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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而遠之”用在這裡,不很恰當。言者的本意是“遠之”,而不是“敬”。實際上,說“厭而遠之”更合適點。
遠離小人,這還是從個人好惡出發。不願與之為伍,不想惹一身麻煩,還是躲得起吧。
其實站在公眾角度,無論什麼人,不損害他人利益,不管他多麼猥瑣無聊,大可不予理睬。損害別人,觸犯公德法律,那就應當干預,該出手時就出手。這就不問其是不是“小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