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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瀟月135431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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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imidustie
多了去了!
1)父母失和,拿孩子出氣,經常性無故體罰,打得遍體鱗傷。
2)謀殺孩子未遂。
3)拋棄和殺害孩子的寵物。
4)盜賣孩子的財產,自己揮霍。
5)與比自己孩子年輕的有夫之婦搞婚外情。
6)到處破壞自己孩子的名譽,包括孩子的朋友與往來商。
7)偷竊孩子的客戶資料
8)盜竊孩子公司的公款。
9)用孩子的電話打色情電話,耗費巨資。
10)破壞自己孩子與孫輩的感情。
11)威脅自己孩子人身安全。
還有很多!別忘了,很壞的人也有小孩,他們對待自己的孩子的時候,不會突然變成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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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涯影音
讓子女心寒的事情有很多,這個要因事而異。但是有時候因為父母的一些行動或者言語會直接導致孩子心寒的,具體是哪些言行呢?下面我們具體來說說。
1.在孩子面前經常吵架在孩子面前吵架,對於孩子的成長非常不利,經常吵架會讓他們的性格變得孤僻,不愛無人交流,會讓孩子很沒有安全感,同時也會讓孩子對父母失去信心,讓他們感到寒心。
2.總和其他的孩子進行比較很多父母為了激勵孩子,經常會將自己的孩子與其他孩子作比較,說誰誰家的孩子怎麼怎麼的好,其實在孩子心裡他們最反感這種比較了,作為同齡人,他們肯定想比其他人做的更好,父母這樣的行為,很傷他們的自尊心,有時還會激發他們的反叛心理。
3.對孩子缺乏關心與愛護孩子是父母的依靠,每個孩子都希望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得到父母的疼愛,但是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有些父母對孩子總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態度,導致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感情也比較冷淡,時間長了孩子就會感到心寒的,也就不在依賴父母了。
總之造成孩子心寒的言行還有很多,我們要將心比心,有時候現在孩子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要讓孩子承受各方面的壓力,讓他們在快樂、幸福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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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芸芸眾生4298
我父母讓我寒心的事一共兩件,第一件是讓我嫁了一個不該嫁的人,二十年前別人給我介紹一物件,我媽要彩禮(辦酒席)錢1200元,對方只給800元,而我物件當時月工資是800元,並且要我家陪嫁彩電冰箱洗衣機以及被子等等,他家住的是廠裡的廉租破瓦房共四間,他有一哥哥未婚,一姐姐巳嫁出生孩,他本人給別人私人老闆當司機跑長途兩點一線。我身高一米六,體重98斤,膚白貌端正,健康無殘,智力正常,有工作。大家說這家人能不能嫁?當著兩個媒人及雙方家長都在現場為了四百元的彩禮互不相讓之時,我當時就說婚暫且不結了,趁現在(我未和物件未發生什麼)還來得及。他家人及媒人走了,當天晚上我媽在沒和我商量的情況下自作主張跑去他家拿回了800元,日子定在年內,我媽著急把我嫁出只為了把第二年讓給我二姐,我媽說一年不能嫁兩女,關鍵是我那高不成低不就的二姐連個男朋友也沒有,當年我二十四歲,二姐二十六歲。當年我結婚只能用兩個字形容:悲壯!也許你們會說,你可以不結這婚啊,誰能強迫你?那是因為你不能置身事中體會不了那心情,當想著自己的母親忍氣吞聲連夜就去拿回800元彩禮時,她是何等地想把自己最小的女兒送出門!自己繼續存在這個家中又有什麼意義!在之前有個同事追我三年,我媽說我二姐未嫁我不能先嫁否則打斷我腿。(當然我是不喜歡這個同事,始終就沒接受他的感情。)
第二件事,是我離婚後帶著年僅三個月的兒子身無分文之時,我媽媽爸爸就沒說過挽留的話,只能借錢租房渡日,為什麼身無分文?因為婚前財產買了陪嫁,婚後老公的錢每月八百元,其中五百元拿給他媽還債說是結婚買衣櫃買首飾的錢。剩三百元,他一天一包煙五元,衣服鞋襪日常生活中他還要感冒買藥,還有他三朋四友的人情,和他生活的一年多中,他有兩個整月是失業狀態。我一直工作到生孩子那天,工資拿來生活。
第三件事,我兒子一歲交給我媽帶,我出門打工,後回家要帶回兒子,她不給,我母子分離,將我兒子養成幾乎為廢物。這一件事我不算她頭上,畢竟我兒子的一生她掌控不了。
無關乎感情。
回覆列表
我覺得吧,
第一,就是不相信自己的子女
第二,就是總是拿自己的子女和其他人的子女比較
第三,就是不好好溝通,使用語言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