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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寸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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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擺渡人的各種故事
離婚,其實沒有必要糾結是否和前任家人來往!
關於離婚
我建議你做好這5個準備,你的下一段人生就會很幸福!
最近看了一部扎心的短片,講得是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卻幾乎無話可說。
妻子努力找話題,丈夫只剩下“嗯”、“是哦”、“還好”、“不知道”。
安靜到可以聽到走路的聲音、翻紙的聲音、鍵盤的聲音、打哈欠的聲音,甚至咀嚼的聲音。
明明是兩個人,卻過得像一個人。
是啊,多少婚姻都是這樣,從無話不說到現在無話可說。讓人恍然間覺得當初是不是一場夢,因為彼此的忽略,愛情婚姻似乎睜眼就可以看到盡頭。
在諮詢中,我們也不斷地接待因為離婚前來的朋友。她們的困惑一般包含兩個部分:
我該不該離婚?
如果離婚,我是不是就一了百了了?
對於第一個問題,我想每個諮詢師都不能代為回答該或者是不該,而只能跟來訪者一起共同探討每個個案的情況,以圖讓個案找到答案。
無論是從社會和諧、家庭穩定、孩子成長或是傳統文化的角度來說,有希望挽救的婚姻能盡力避免離婚。
但確實有一部分婚姻(暴力、賭博、反覆性出軌等)讓個案感到絕望,不得不放棄。這個時候目標就指向另外一個問題:
如果離婚,我需要做些什麼準備?
結合一些個案從離婚旋渦中走出來的經驗,我想,有以下5步可以跟準備離婚的人分享。
01
請理性的對待財產和孩子的分割
無論戀愛和婚姻多麼甜蜜,離婚時候夫妻雙方都有可能在孩子和財產上開撕。
儘管非常理解不少人此時情緒上還在痛苦之中,恨不得簡單地一了百了,但是如果雙方在此事上有分歧,就請打起精神來。
有不少專業的離婚官司律師提到,不少女性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出於對丈夫的信任和懶惰的原因,對家中的財產(特別是投資理財部分)完全不清楚,甚至是自己的資產都不清楚。
一旦對方有轉移財產的動機,這都是十分不利的。因為在離婚的訴訟當中,取證對方財產要耗費大量的成本,並且常常沒有辦法查清楚。
曾經有一個來訪者,因為前夫出軌,一氣之下,帶走一個孩子,淨身出戶。
但後來看著前夫跟婚外戀物件一起生活,感到非常不甘心,後悔自己沒有爭取財產。
在準備離婚之前,請諮詢專業律師,按照律師的建議爭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是要獨立撫養孩子,為了孩子的成長,也請做到“該要的絕不手軟”。
02
請做好長時間調整情緒的準備
離婚,不是一了百了。就算是從法律上斷絕了二人的關係,但離婚所帶來的情緒上的衝擊,並不會在短時間消失。
很多來訪者會問:
“到底要多久,我才能走出來?”
“我會不會一直這樣?”
“我會得抑鬱症嗎?”
說實話,需要多久能夠出來,這取決於個人的心理調整能力和社會支援系統的給力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是沒有辦法給出一個具體的時間的。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只要你自己願意走出來,情緒對你的影響會呈螺旋式下降的狀態,最終呈現微乎其微的影響。
離婚前,不要想著離婚了就萬事大吉了,真正難以面對的就是情緒。
因為離婚造成的挫敗感和家人的不理解,與家人發生衝突,甚至找孩子發脾氣等等,都是非常容易出現的現象。
尤其是在離婚當中遭遇背叛的一方,很容易在離婚後把自己停留於受害者角色上,遲遲不肯離去。
“我現在這個樣子都是他造成的。”然而,這麼想對於走出沼澤毫無益處。
確實有一些人經歷離婚的事情以後,出現了抑鬱症的情況。
所以,我們建議,在離婚的過程當中:
如果條件合適的話請擅長婚戀諮詢的諮詢師進行情緒上的調整甚至是幾個月的陪護。
條件不成熟的也請找閨蜜和家人傾訴和陪伴,度過那個生命的低潮期。
03
請培養自己的單身力
很多人以為,離婚後過得不如意是因為失婚了,實際上,我們發現越來越多的離異女性把日子過得風生水起。
儘管要面對人手短缺、經濟緊張,但她們更加感到自己能處理生活中絕大部分問題,而結婚讓她們感覺並不自由。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OhioState University)社會學家、《婚姻與家庭雜誌》(The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主編克麗斯蒂·威廉姆斯(Kristi Williams)表示:
離婚和喪偶人士經歷的許多問題可能並非源於婚姻結束,而是源於過於依賴配偶,從而未能保持社交網路以及自力更生的能力。
根據肖皮克教授的研究,那些有著牢固友誼的單身老人,無論是否結過婚,都和已婚人士一樣幸福健康。
所以,如果你擔憂離婚後是否過得好,可以先看看你在婚內是否擁有單身力。
是不是離開對方就感覺很無聊很沒有依靠?
是不是除了家人朋友很少?
是不是除了工作和回家沒有太多其他社交生活?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們建議在離婚之前就可以開始調整你的生活方式了。
也就是,經常給面臨離婚危機的來訪者說的那樣,“像已經離婚那樣活著”,試著重新練習獨自生活,獨自處理生活中的絕大部分事情,不再過於關注對方的動向。
令人欣喜的是,不少人就是在這個階段讓婚姻危機得到了轉化。
一旦你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對方感受到了切實的變化,反而重新有了好奇心和延續婚姻的動力。
04
把別人的眼光當空氣
儘管離婚率不斷上升,但在中國的社會當中,對於離異人士的偏見和歧視一直都存在。人們不斷用各種標籤貼在你和孩子的身上。
“他家是單親媽媽帶,怪不得孩子這麼調皮!”
“你作為單親媽媽,能勝任這份工作嗎?”
“你怎麼能找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做男朋友呢?”
很多女性在婚姻中選擇忍辱負重,就是不敢去面對這些旁人的眼光。
“我的婚姻失敗了”像一個大的魔咒一樣,籠罩在心頭。於是,各種糾結猶豫,任自己陷在泥潭中無法自拔。
實際上,在我的概念中,婚姻根本沒有什麼失敗之說。能夠白頭到老固然幸福,但一起快樂地生活過五年十年難道就要一筆抹除,用失敗來總結嗎?
非也非也,換個角度想,你們能做一場夫妻,不管是多少年,已經是莫大的緣分了。
緣分盡了,也就是各自開啟下段人生的時候了。還不如,快快樂樂地享受下一段人生。
根本不用在意那些無聊人士的評判和標籤。你生活得幸福快樂才是目的,是否結婚不是標準。
05
愛自己,去做自己喜歡的事
女人出於對家庭的天然渴望和對孩子的關心,在婚後很容易把重心轉移到家庭來,很大程度上是自己選擇了放棄某些事業上的追求。
離婚,意味著在很大程度上要重新獨自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撫養孩子,照顧老人。
如果碰上一個對孩子不聞不問的前夫,可能你需要做的是完完全全地不對另一半做指望,這樣就不會有太多失望的情緒產生。
在這個過程當中,很多人感到非常疲憊,傷痛還沒撫平,又要咬著牙照顧全家老小,實在是值得心疼。
可以提醒的是,千萬別忘記疼惜自己,實在是需要休息的時候別要強,能休息就休息,充分動用家人、朋友等社會支援資源,共同幫你來撫養孩子,安心工作。
甚至,在有餘力的情況下,著手去做自己特別渴望做的事情,一旦有點進展,你會發現人生真的不一樣。
對於女性而言,一旦跨過離婚這個門檻,爆發出來的勇氣是驚人的。很可能,你會發現:
原來,我離開男性可以照樣活得很好
原來,只要我愛自己,根本不缺人愛我
原來,生活可以這麼美
再回到問題這裡,只要做好這5點,來不來往,隨自己心情即可!
祝福每一個在婚姻中歷劫的寶貝,搞不好,就成上仙了哦。麼麼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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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uck2008
針對以上問題個人有以下幾點看法:
1.離婚的人會不會和前任的家人來往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關係朋友都是慢慢了解並交往的。
2.有的離婚以後有孩子的話,就不可能和前任沒有來往,因為你有時間還要去看孩子,或者為了孩子的教育身體健康啊,一定會和前任有交往。
3.有的離婚是因為和對方的關係不好,沒辦法生活下去,不代表和他的家人關係不好,父母對她比較好啊,有時間還是有感情的,偶爾回去看看也沒什麼不好。
4.或者和前任的姐妹關係比較好,閨蜜啊在一起工作或者有業務接觸的,不是親人了做朋友還是可以的。
5.因為你們中間有親人或者孩子的,難免在以後的生活中有來往,也能夠理解。
6.大家可以瞭解下香港的謝賢和他前妻,還有霍震霆和朱玲玲他們雖然離婚了,但是還是很好的朋友,家人經常一起遊玩聚餐吃飯很正常的。
所以和前任的家人來往沒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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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如夏花般如此絢爛
這個問題我想應該會分為兩種情況。如果沒有孩子的家庭大概和前任的所有家人交往的情況都比較容易避免,但是如果有孩子的話,可能就比較難了。
先來說說沒有孩子的家庭。因為沒有孩子的維繫,兩個離了婚的家庭重心是在雙方當事人身上的,當時婚姻存在的時候,大多也是靠兩個當事人使兩個家庭有所牽絆。但是如果一旦離婚了,大家都知道,家人肯定都是隻會各自維護自己這一方的家庭成員,基本都做不到理性看待問題,跟對方家人還能依舊如故,和睦相處。何況涉及到離婚,其中肯定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那麼這些問題可能也會成為雙方家人的一個心結,長時間可能都會耿耿於懷。那麼,既然離了,大家又沒什麼過多的牽絆,還不如眼不見心不煩,也就容易做到老死不相往來。
再來說說雙方有孩子的家庭。無論當時離婚孩子判給哪一方,對方對於孩子來說都有探視權。那麼最基本的問題,如果當事人工作比較忙的情況下,跟對方交接孩子探視時,就不一定是孩子的父母來完成,也可能是爺爺、奶奶或是外公、外婆來對接,這樣你想避開也無法做到。還有如果孩子生病住院,對方家人想到醫院來探視孩子的病情,可能你也無法拒絕碰面,再就是對於孩子來說,兩邊的人都是他的親人,如果孩子年齡還小,還不太懂得父母離婚是怎麼一回事,好多父母可能離婚長時間了都還不會跟孩子正式涉及談論這個問題,那麼在雙方家人碰面的時候,怕傷害孩子或讓孩子知情都還會有一定偽裝讓孩子感覺家人感情很好,讓孩子感覺不出雙方的生分,就會讓雙方產生更多的互動和聯絡。
如果離婚使哪一方傷害過大的話。要做到心平氣和的面對對方的家人確實是件難事。除非你能割捨你所在生活城市的一切,帶著孩子舉家遠離,到另一個陌生的城市開始新生活。這可能是你逃避與對方家人所有接觸和聯絡的最好辦法。
其實離婚了,並不是人生就終止了,好多事情對於當時的你來說,是一生難以揭開的傷疤,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你也就能慢慢淡忘或釋懷了,特別是有孩子的離異家庭,為了能減少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傷害,並不想把這種對對方的憤恨轉嫁到孩子身上,一定要學會早日走出情緒的陰霾,重新規劃好自己和孩子未來的生活應該才是當下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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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喵喵情感屋
婚姻始於美好終於現實,每對夫妻在相處的過程中都會或多或少的發生爭執,理智的夫妻會越吵越幸福,不理智的夫妻會因為一次又一次的爭吵把感情吵沒了,走上了離婚的道路。
離婚並不是幸福的終結反而是幸福的開始,如果兩個人真的沒有辦法過下去了,離婚在各尋良人是最好的結局。那離婚後是否還應該和前任的家人保持來往呢?
1.如果夫妻兩人因為衝動在氣頭上選擇了離婚,可當冷靜下來又意識到自己這樣做是錯的,那可以保持聯絡,不妨把這次衝動當成兩人重新開始的起點,但雙方一定要吸取教訓不要總拿離婚來嚇唬對方,否則感情遲早會變淡。
2.如果兩人有孩子,那離婚後會不可避免的見面或者聯絡。雖然兩個人不能繼續做夫妻但兩人還是孩子的父母有責任也有義務去照顧孩子,這時候兩人可以選擇做朋友共同關注孩子的成長,為孩子創造一個好的環境,讓孩子明白雖然爸爸媽媽不在一起了但還是愛她的。
3.如果兩人離婚後,都各自組建了新的家庭,或者有一方再婚了,如果不是因為孩子的事情,儘量不要過多的牽扯,以免對雙方家庭產生傷害。即便說兩人分手後做成了朋友也要注意分寸,保持距離是對雙方最好的結局。
有時候一對男女做不成夫妻離婚了,但是和家裡的老人又處的相當好,見面了打招呼也是一種禮貌,畢竟是曾經的家人。
我有一個朋友叫小英和老公感情很好,兩人純屬因為賭氣離婚,後來兩人都後悔了但都拉不下臉來就這樣一直冷處理,後來小英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現在的老公兩人很快就結婚了,結婚後小英的前夫是真著急了,但沒有辦法小英已經結婚了,後來在聊天中小英說她最愛的那個人還是她的前夫,但是最愛她的人確是現在的老公。
有一天小英有次看到了前夫的爸媽還是微笑著打了招呼,雖然會有點尷尬,但畢竟曾經的他們對她很好。
每個人都向往一段好的婚姻,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得到想要的幸福,所以在選擇婚姻的時候一定不要著急不要將就,如果遇到了就勇敢的嫁給他,沒有遇到就再等等,相信幸福是不會缺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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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心灰意冷2050713846
說實話,我是因為前妻出軌離婚的,我見到她父母,親戚,會當做沒有看到一樣,還有以前前妻也會過來看兒子,說什麼她有多愛兒子,既然你有那麼愛兒子,當初就不會拋夫棄子,那就說明兒子在她心裡沒有那個野男人重要,到最後我還想說一句既然離婚了你就是一個外人了,不要再來打擾我和兒子的生活,就當她(前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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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52299304949
沒離過 很難有好的答案 但是感覺會吧
婚姻裡即使離婚也不喜歡兩敗俱傷
畢竟曾經都是親人 而且對自己還比較好 再不濟 也是孩子的親人 感覺雖然不是特別喜歡 也一直享受別人的好 只要對方願意 還是會和從前一樣來往 畢竟對於孩子來說多一份愛總比少一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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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馬俊哲律師
離婚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訴訟離婚。
顯而易見,若是通過協議離婚的話,跟前任的家人保持來往也不會顯得過於突兀;但是通過訴訟離婚的話,就會顯得格外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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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14547503844
我們沒離都不跟他親戚來往。當然,他父母還來往。他家親戚都有錢,看不起我們,說話理直氣壯,想訓哪個訓哪個,我又不靠他們,不吃他們,憑什麼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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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情感6姐
如果離婚了,和前任的家人離得比較遠,我認為與其家人保持來往的可能性不大,能讓自己與他們保持來往的,應該是因為孩子,要麼確實是前任的家人把自己當子女待。
我身邊也有這樣的例子,離婚後一方還與前任的家人保持聯絡,有需要的時候也會幫忙,沒有因為婚姻的破裂而受到太大的疏遠。但平時不怎麼來往。尤其是一方再婚,這種關係也幾乎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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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gw回憶總想哭
不要高估自己在前夫前妻家人的地位
現實生活中有來往的人
又有幾個呢???
既然離婚了,就算有小孩來看小孩 我不會選擇再回那個家 看小孩可以在樓下等小孩
帶小孩出去玩 出去吃飯……
如果雙方都已再婚
過多的來往只會讓
雙方家庭陷入矛盾中
雙方再婚了 你去他們家你又算什麼?不覺得彆扭嗎?
互換思考
如果你再婚你老公的前妻也以看小孩名來你家
叫你公婆一口一口叫爸媽
你們覺得不彆扭嗎 你們心裡真的覺得沒有什麼嗎???
真的有那麼不捨得前夫的家人親情關係 就不會離婚
特別是有孩子的既然離婚
肯定是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無法生活在一起
不管男方多渣 都是他們的孩子
兒媳不一樣
特別是條件好的 現在的兒媳比你這個舊兒媳婦年經漂亮
兒媳可以有一堆 兒子再渣也是她親生的
現實生活中婆婆 和兒媳關係的不是你指責我 就是我指責你
太多的指責太多的矛盾
心被傷得多深 心有多寒才會丟下自己的孩子離開那個家
才會選擇離開曾經是那麼
深愛過的人
不要高估自己在前夫前妻家人的地位
在你面前說的話未必是真話
近年很多人離婚 身邊所有同事或朋友幾乎沒有像 有的人說得那麼好 真的有那麼好就不會離婚了
現實生活中離婚後都是婆婆家人 和前兒媳互相傷害
互相指責 互相數落種種……
就算男方先出軌 導致離婚
也會說是他兒子先出軌
但也會數落兒媳種種 不是
才會出軌
有的人還顛倒黑白的數落兒媳出軌在先 或兒媳婦種種不是
她的兒子才出軌
這就是現實生活 不是演電視
除非是現在的兒媳性格態度
各種原因不如你 他們才會想起你的好 就算你真的好
你也不是他們的兒媳
我個人觀點
覺得少來往 儘量不踫面
就算看小孩
絕不踏入那個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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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白60後
關於這個問題,我用自己的親身經歷來說一下感受。
我的前夫是媽媽的學生,我們從小就認識,雙方家庭也都很熟悉,屬於知根知底型的,我們倆人90年自由戀愛,94年2月結婚的時候房子因為我們買的期房沒下來,就一直住在我姐姐家,她是兩居室,我們姐倆各住一間,(當時我姐夫被派往外地助勤,而我和前夫一直兩地分居),直到95年初我們的房子給了鑰匙,5月我一個人挺著大肚子搬進去,(女兒95年7月出生)當時的傢俱就是一張婚床,一個皮箱,一臺黑白電視,電視櫃還是我姐姐家的,連個吃飯的桌子都沒有。就因為買房欠了好些外債,那時候工資又低,為了還債,就只能節衣縮食,儘量減少不必要的開支。那時候雖然生活條件挺艱苦,兩人又不在一起,但兩人患難與共,依靠鴻雁傳書,互相鼓勵扶持,感情還是很好的。而且,我女兒因為比預產期提前了半個月,我生孩子的時候,前夫正在河南修京九鐵路,交通訊息都很閉塞,直到孩子已經出生五天了,他才匆匆趕回來。即使這樣,就算日子再艱難,我也從來沒有埋怨過,更沒有因為錢而產生過矛盾。都說是“貧賤夫妻百事哀”,而我一直信奉的卻是“有情飲水飽”,而這樣的還賬日子一直到2000年才徹底結束。
由於公公的心臟一直不好,而他家又在比較偏僻的農村,離醫院遠,怕犯病時來不及救治,所以在96年的11月份,我女兒一週多的時候,老兩口就從老家搬出來了,和我們一起住到一起,並幫忙給我帶孩子。婆婆公公共四個孩子,兩兒兩女,我們是最小的,上面的兩個大姑姐和哥哥比我們大挺多的,結婚早,所以日子都好過。當年在我們困難的時候,也沒少幫我們,孩子的衣服基本上是姥姥家負責,我媽媽會做,我姐家是女孩,大我們五歲,正好能接上。零食、奶粉什麼的,基本都是奶奶家這邊供應,兩個姑姑和一個大伯家都是男孩,我們唯一的女孩也很受寵,所以那個時候,家庭和睦,其樂融融,也沒覺得有多苦。
後來婆婆家不知怎麼了,好像被施了魔咒一樣,先是98年二姑姐離婚,2000年大伯子又離婚 ,而我們的日子在逐漸變好,搬了兩次家,先是從縣城搬到市裡,離我媽媽家近了,後來在2000年又從小房子搬到了三居兩廳的大房子,這期間公公婆婆一直跟隨著我,而且我總是把最大的房間讓老兩口住,自己住小房間。逢年過節,兩個離婚的哥、姐以及他們的孩子,肯定都是在我家,孩子放寒暑假更是長住,我從心裡真的是沒有嫌棄過,一直牢記以前人家對我的好,總把他們當做自己的親人一樣對待,尤其是我們的二姑姐剛離婚的時候,怕她不開心,怕婆婆惦記她,過年的時候必須千方百計把她和孩子接到家裡,後來我的日子好過了,自己買一百多的羊毛衫,給她買三百多的…包括對待公婆,直到老公公2003年去世,2006年底婆婆搬走,我們都沒有生過氣。一是婆婆公公一直對我挺好的,盡心盡力幫我帶孩子、做家務,沒有什麼讓我不高興的地兒。偶爾有想法,我也不悶著,直接溝通對話,大家也都能接受,所以相處的特別好,以至於樓上樓下、左右鄰居都很羨慕,我也一直覺得這種模式會永遠持續下去。
直到2006年發現老公出軌,在折騰了一年以後離婚,這個過程中,我才發現以前所有的歲月靜好,原來也不過是表面現象,你付出的是真心實意,把人家當做是一家人,而真正到了關鍵時刻,你不過是個外人。儘管當初還會念著你的好,甜言蜜語地哄著勸著,跟你有聯絡,我也總是帶著孩子上門看望,但隨著人家那邊既成事實的存在,不但是我,包括他們曾經萬般寵愛的女兒,也逐漸變得微妙和虛情假意起來,甚至為了利益,開始有了傾向性。當這一切被後知後覺的我發覺以後,是種心拔涼拔涼的感覺,呵呵
以上就是我所遭遇的切身體會,雖然是個例,但或許也能有點代表性吧?我認為離婚後與前任家庭來往的,而且還能相處的好的,必是兩方面的事,一個巴掌拍不響,剃頭挑子一頭熱的事長久不了。其實,現在想想,有些事都不必太追求圓滿,離婚了還是就各自過好自己的日子,少一點聯絡吧,沒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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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妤媽說
這個聯絡還是得看具體的情況吧,有些人就讓他們留在時光裡,有些人卻可以換種方式繼續相伴走下去。比如以下的情況:
1、沒有小孩,被前任所傷,沒必要聯絡。我有個朋友就和前任及前任的家人老死不相往來,前任死心要離,還編出自己欠債不想拖累她的理由,最後朋友和父母商量決定,快刀斬亂麻,離婚就離婚,沒必要和前任那家人再有牽扯,看到不想回憶那些不好的事情。
2、沒有小孩,與前任和平分手,可以聯絡。雙方在一段婚姻裡,有時候努力了還是覺得沒法走下去,但又沒有發生超越底線的事情,和平分手後,保持聯絡,維持雙方的臉面,也不是不可以。
3、有小孩,前任的家人問題不大可以保持往來。離婚本身對小朋友帶來的傷害,其實抵不上後續父母翻臉不認人,讓小朋友找不到歸屬感來得可怕,為了讓小朋友健康成長,哪怕內心受過傷,也要冷靜、理智的面對雙方的關係,畢竟作為父母,無論離婚與否,共同養育、呵護孩子健康成長,都是雙方的責任。此時的聯絡,更要放下曾經的恩恩怨怨,不要把孩子牽扯進父母的感情狀態裡。加之,現在很多人離婚後,都是各自的孃家或婆家幫忙帶孩子,這時,也是不可避免的會有聯絡。
4、有小孩,前任家人極品,遇見的是極品物件及家人,則可以考慮把孩子的撫養權努力爭到自己手上,不要讓前任家庭中不好的一面影響到孩子的成長,此時的聯絡就走不主動,不拒絕的狀態,對方極品但也是孩子的親人,這個關係是沒法割斷的。
我是“雙生曼陀”,期待與大家一起探討情感、育兒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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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緞帶
只有一種原因但很少是可以的來往,就是過錯方家暴、出軌,對方父母、親戚都跟對方斷絕來往,且把你當兒女對待。否則既然已離婚,有什麼理由還要來往呢?藕斷絲連就不要離婚,離婚了,你和前任在法律上無任何關係,他(她)只是你孩子的父親(或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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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鳳146983974
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假如夫妻倆是因為婆家人(孃家人)的原因離婚的,哪裡還會在離婚後來往?恐怕殺了他們的心都有。為什麼?由於自己的前任媽寶(扶弟魔),油鹽不進,自己自然而然就會把仇恨轉嫁到對方的家人身上噻!認為是他們挑撥離間了自己的前任……假如兩口子離婚是屬於自己兩個人感情不合,與雙方的家人無關,有些人還是會在離婚之後與前任的家人走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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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唐未可
看情況吧,這可能跟個人的離婚的原因和性格都很大的關係。
我認識一個人,她有三個孩子,離婚後三個孩子都歸男方養,也就是她的前婆婆帶著,每天中午或者加班啥的,她前婆婆會給她送吃的過來,她過節也會給她前婆婆買禮物或者錢啥的這樣的關係也不錯,離婚後她前婆婆把她當女兒一樣。這就看題的毛病出在哪?如果對方的家庭把你傷的體無完膚,我相信你也不大會想跟對方及對方的親人有聯絡的機會,如果對方的親人一直對你不錯,適當的問候走動也無可厚非。比如有的人做事果斷,不藕斷絲連,把該清算的清算了,可能立刻會切斷對方的所有聯絡,老死不相往來的也有,這跟性格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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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布萊德小鎮
離婚了可以聯絡,但是如果再婚了,請不要聯絡,也不要用孩子當藉口!就當世界上沒有出現過前夫一家人,不然過不好沒人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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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霞姐0406
離婚了就說明兩人已經沒有感情,不管是誰對誰錯,沒有必要聯絡,要是有孩子就必須聯絡,孩子是無辜的,不管孩子歸誰,都不能讓孩子缺少愛和關心,兩邊家人多關心一些孩子,多給孩子一些溫暖和幫助,離婚是父母的事情,不能讓孩子怨恨父母,有的家長離婚了,孩子歸女方,就不讓見爺爺奶奶了,歸男方,就不讓見外公,外婆了,這樣是不對的,孩子多一個人愛,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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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使用者4676895184342
我2003年就離開前夫家,這麼多年一直和公婆有聯絡,因為當年他們支援我離開他們的兒子,真的是為我好,所以一直叫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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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手機使用者浪漫自由人
本人是不會的。因為它們是導致我離婚的罪魁禍首。但也有來往的,必定人家把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嫁給了你,若沒有它們你還沒有一個正式的家庭呢。所以說來往與不來往還得因人因事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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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要分情況來看,一般來說,有孩子和沒孩子的人和對方的聯絡程度也不一樣。有孩子的人會聯絡多一些,而沒有孩子的人則會聯絡越來越少。
離婚以後的雙發,基本上很難成為朋友一樣的存在,但也並不是絕對的。我有一個朋友,她們離婚後才發現,原來兩個人做朋友居然比作夫妻還要愜意。也有朋友離婚後老死不相往來的。
沒孩子的夫妻這樣的夫妻離婚後,只會聯絡越來越少。
我一個朋友離婚了,兩個人不離也沒辦法了,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其實兩個人都沒有什麼發生超越底線的事。比如出軌,外遇等等。她們只是單純的性格不合。一開始結婚後,還能和平相處,漸漸的兩個人越來越看不慣對方,甚至一句話都能吵起來。
吵到後來兩個人開始摔東西,最後開始打架。我記得有一個打的很厲害,女生黑眼窩,男生臉上全是抓痕。我讓她們冷靜下來,卻沒人能聽的下去。沒辦法兩個人只能離婚。由於沒有孩子,兩個離婚後,慢慢的就斷了來往。只是偶爾的相遇還是有點小尷尬。
有孩子的夫妻這樣的夫妻離婚後其實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不管孩子的,也就相應的不會和前任有來往。
一種是心疼孩子的,這種一般只會在和孩子有關的話題上會聯絡對方。
1、一個朋友離婚後,因為對朋友的憎惡,女生連帶著孩子也一起討厭上了。離婚的時候對於孩子的歸屬,她連提都沒提,直接甩給了朋友。孩子才5歲,整天哭著喊著要媽媽。朋友沒辦法想讓他媽媽來看看孩子,結果這個女生已經換了電話,換了住址,甚至去岳母家都沒讓進門就被直接趕了出來。這樣的情況下,怎麼可能還有聯絡呢?
2、我說過有一個朋友,她離婚是被婆家趕出來的。兩個人結婚的時候朋友沒要男方彩禮,還倒貼了不少錢。結果人家非但不領情,最後還把朋友趕了出來。孩子更是不讓她看,每次想到孩子的時候,她會很心疼的哭,可沒辦法,人家看見她跟看見仇人一樣。這樣的情況下,就算你想和對方聯絡,人家也不會和你聯絡的。
3、還有一對夫妻離婚後就簽了一個協議,這份協議明確寫著,不帶孩子的一方,每個月可以來看孩子兩次。男孩一般都歸男方所有,沒離婚的時候兩個人對孩子就特別好,雖然離婚了,但並沒有因為自己的問題而發洩到孩子身上。每個月老婆都會帶著孩子出去玩一天,有時候也會三個人一起出去玩。我覺得這樣的情況是最符合孩子預期的。
朋友式的相處前面說的那對夫妻,她們屬於閃婚,閃離的型別,兩個的性格磨合沒到期,很多事情做起來不合拍。結婚沒多久就離婚了,由於他們的思想觀念比較新式。他們離婚後並沒有大多數離婚夫妻的那種尷尬。兩個人認識的共同朋友又多,閒著沒事的時候就會約出來大家一起K歌,喝酒啥的。這種像朋友的相處方式也不錯。
總結:婚姻本來不易,就算離婚後,也沒必要非得弄得像仇人一樣。畢竟兩個人在生活中已經產生了一些交集。想讓這種交集完全消失幾乎是不可能的。
我見過很多夫妻,離婚後大肆詆譭前任,總是把自己說的多麼多麼好,前任多麼多麼差。其實完全沒必要的,之所以詆譭人家,只能說你心裡還沒有放下前任。這樣只會讓更多的人瞧不起你。兩個人真要水火不容,離婚後不來往也就是了。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