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養老保障制度分為3大部分:
1.“老年保障金計劃”(Old Age Security,簡稱OAS)
該計劃為每一位65 歲以上,並且年滿18歲後在加拿大居住滿10年的老年人提供老年保障金,所需資金全部由政府財政負擔。養老金按照你在18歲之後作為加拿大合法居民或移民、並且居住在加拿大的年份來計算。在加拿大居住超過40年的居民可享受全額老年保障金,低於40年的根據居住年限適當予以扣減。對於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老年居民,還可獲得一定數額的收入保障金。(老年保障金無需繳稅)
對於老年金和低保補助金領取者的配偶或鰥寡者,年齡60-64歲,喪偶並未再婚,收入低於法定標準,還可申請配偶津貼,但同樣要滿足18歲後在加拿大居住滿10年的要求,才可申請。
2.“加拿大養老保險計劃”(Canada Pension Plan,簡稱CPP)
該計劃是一個強制性養老保險計劃,參保物件為年滿18週歲的勞動者。該計劃覆蓋魁北克省以外的所有地區(魁北克省有類似的養老保險計劃,稱為QPP)。參保人在其工作時期繳納一定的錢給該計劃(類似於中國的養老保險),自60歲開始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金額多少取決於曾經供款到該計劃的總額。
加拿大養老保險計劃包括以下3種福利:
(1)一般的退休金:按月給60歲或以上的退休人士;
(2)傷殘津貼:按月給65歲以下的傷殘人士及他們要供養的子女;
(3)遺屬津貼:包括有一次性支付的死亡津貼金及以後按月發給在生配偶或同居伴侶及所供養子女的津貼。
CPP繳費基數為職工年工資,但工資水平低於免繳額度(目前為3500加元/年)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目前為9.9%。對於正規就業職工而言,僱主和僱員各自的繳費比例均為4.95%;個體經營者繳費比例為9.9%。
3. 僱主主辦的養老保險計劃和個人退休儲蓄計劃
僱主養老保險計劃相當於中國的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而個人退休儲蓄計劃類同於中國的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無論是僱主養老保險計劃還是個人退休儲蓄計劃,政府都在繳費環節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
加拿大政府對它的納稅人承擔養老義務,不僅是出錢,而且出力,也就是說照顧老年人的生活,伺候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加拿大的養老保障制度分為3大部分:
1.“老年保障金計劃”(Old Age Security,簡稱OAS)
該計劃為每一位65 歲以上,並且年滿18歲後在加拿大居住滿10年的老年人提供老年保障金,所需資金全部由政府財政負擔。養老金按照你在18歲之後作為加拿大合法居民或移民、並且居住在加拿大的年份來計算。在加拿大居住超過40年的居民可享受全額老年保障金,低於40年的根據居住年限適當予以扣減。對於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老年居民,還可獲得一定數額的收入保障金。(老年保障金無需繳稅)
對於老年金和低保補助金領取者的配偶或鰥寡者,年齡60-64歲,喪偶並未再婚,收入低於法定標準,還可申請配偶津貼,但同樣要滿足18歲後在加拿大居住滿10年的要求,才可申請。
2.“加拿大養老保險計劃”(Canada Pension Plan,簡稱CPP)
該計劃是一個強制性養老保險計劃,參保物件為年滿18週歲的勞動者。該計劃覆蓋魁北克省以外的所有地區(魁北克省有類似的養老保險計劃,稱為QPP)。參保人在其工作時期繳納一定的錢給該計劃(類似於中國的養老保險),自60歲開始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金額多少取決於曾經供款到該計劃的總額。
加拿大養老保險計劃包括以下3種福利:
(1)一般的退休金:按月給60歲或以上的退休人士;
(2)傷殘津貼:按月給65歲以下的傷殘人士及他們要供養的子女;
(3)遺屬津貼:包括有一次性支付的死亡津貼金及以後按月發給在生配偶或同居伴侶及所供養子女的津貼。
CPP繳費基數為職工年工資,但工資水平低於免繳額度(目前為3500加元/年)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目前為9.9%。對於正規就業職工而言,僱主和僱員各自的繳費比例均為4.95%;個體經營者繳費比例為9.9%。
3. 僱主主辦的養老保險計劃和個人退休儲蓄計劃
僱主養老保險計劃相當於中國的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而個人退休儲蓄計劃類同於中國的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無論是僱主養老保險計劃還是個人退休儲蓄計劃,政府都在繳費環節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
加拿大政府對它的納稅人承擔養老義務,不僅是出錢,而且出力,也就是說照顧老年人的生活,伺候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