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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農家小院的慢生活

    很多人覺得《破冰行動》17集陳光榮手掌中槍,現場還留下血跡不查DNA是bug,但可能是觀眾開了上帝視角罷了。可能很多人沒注意到,殺李飛的那兩個殺手後來在殺包星的行動中被擊殺,警察驗了DNA之後說,跟豐益賓館殺手的DNA相同,這才確定了兩次殺人行動的是同一夥人。

    說明什麼,說明辦案警察一定會取樣DNA,只是,取樣DNA了又怎麼樣呢?怎麼比對?和誰比對?那兩個殺手的DNA也被取樣了,結果抓到那兩個殺手了嗎?還不是等殺手再一次落網取證DNA比對之後才知道是同一人。

    第18集的劇情裡,李飛說通知趙學超來處理,趙學超不會取樣血跡嗎?不會檢驗DNA嗎?可是檢驗了有什麼用?沒有陳光榮的DNA,怎麼進行比對?還有說驗槍傷的,陳光榮受傷沒有去醫院,隱瞞了自己的槍傷,大家怎麼知道陳大隊受了槍傷呢?光憑几個毒販的口供和DNA是沒辦法查陳大隊的,只能有更多的線索出現才能查他,後面的劇情會展開的。

    很多觀眾站在局外看人家表演,人家深陷在迷霧中,李飛後面叫了學超就肯定會取樣的,等後續劇情就行,哪能就立馬查出DNA再找陳大隊比對,陳光榮現在只是被暗中調查,而且他如果是保護傘,那他保護的又是誰?這些都是目前不想打草驚蛇的理由,不可能無緣無故上來就取DNA查傷口。湘仔死了,能證明陳大隊是內鬼的人證就沒了,何況他根本不知道陳大隊的真實名字,那怎麼可能因為一句死無對證甚至還模稜兩可的話,明著去查陳光榮。

  • 2 # 格菜影視

    首先,案發現場是在中山,李飛和馬雯無權執法,所以他們才通知了中山市公安局副局長趙學超,讓他來處理。從流程上講,趙學超他們的確會採集受害人湘仔和受傷殺手的血液樣本,但是驗DNA做對比這種事就沒那麼簡單了。湘仔是已知受害人,驗DNA什麼的自然是沒有問題,但受傷殺手的DNA驗了只能做存檔,“對照DNA檔案庫就能查出殺手是陳光榮”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事實上“DNA檔案庫”目前根本就沒有普及,試問有多少人做過DNA存檔?目前普及的有公安備案的資訊只有個人指紋,這是辦身份證時所有人都經歷過的。所以驗DNA對比檔案庫這個事根本就不成立,只是有很多不明所以的人被帶了節奏跟著說這是BUG。

    當然,也有人會說拿受傷殺手的血液和陳光榮的DNA做對比就沒問題了。

    的確,受傷殺手就是陳光榮,所以如果這樣對比DNA陳光榮是必然跑不脫了。但是有一個前提,要有合理的理由去採集陳光榮的DNA樣本。作為觀眾,我們是以上帝模式在觀劇,所以可以很容易想到這一點,但是在劇裡,警方不是上帝,湘仔口中所說的陳大隊也無法直接把矛頭指向陳光榮。儘管李飛有懷疑陳光榮,向李維民提出再調查陳光榮,結果李維民劈頭蓋臉的把李飛罵了一頓。就像李維民所說的,不能說李飛懷疑誰,他們就去調查誰,先是蔡永強,現在又是陳光榮。好歹調查蔡永強是因為李飛的證詞還有點資訊,但調查陳光榮,僅憑湘仔口中的陳大隊完全是不夠的,何況案件還發生在東山市之外的中山市,這樣更沒有說服力。所以說直接拿著受傷殺手的血液去驗DNA讓陳光榮領盒飯並符合實際邏輯,只有在上帝模式下這個邏輯才沒有毛病。

    另外再說一點,有人會質疑陳光榮受傷了為什麼還敢大搖大擺的去公安局上班?

    其實理由很簡單,因為李飛一直處於停職階段,他並不會和李飛打照面。而且他的手是包紮起來的,也看不出來是槍傷,馬雲波隨口一問,他找個藉口說是打球弄上的也就對付過去了。

    總體來說這一段從正常邏輯上講是沒有毛病的。不過我認為陳光榮這樣的舉動就算不驗DNA,他遲早也是要完蛋的,暗殺李飛分明就是他狗急跳牆的舉動,華叔再次提醒陳光榮不要動李飛,陳光榮卻反過來威脅華叔,說自己完蛋了塔寨村也要完。此話一出,陳光榮怕是時日無多了,不過讓人沒想到的是陳光榮竟然是市長陳文澤的弟弟,這後臺有點硬,不知道後面陳光榮會以什麼樣的形式領盒飯。

  • 3 # G2odByeTITANIC

    不僅不勘察現場。甚至事發當事人連筆錄都沒有做。開槍彈殼不回收。隨便一點線索都能順藤摸瓜。但是這樣做,你讓編劇怎麼注水。怎麼演到48級。而且這樣做了陳光榮肯定就不會光榮了

  • 4 # 無法忘記118

    李飛沒這本事,李飛做事一向衝動,我行我素,他的智商怎配一名緝毒警員,縱觀整個劇,李飛有那件事辦得漂亮,整個坑爹的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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