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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煉虛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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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ry張非
孩子在學校受傷,學校該不該承擔責任?承擔多少責任?
這個問題,困擾了許多學校和家長,但我們應該從情、理、法三個角度來分析問題。
案例一:...某週五,學校提前了半天放了學生回家,也提前一週發了通知。一熊孩子,約了其他孩子玩水,自己溺歿...家長找到學校,學校解釋說:早就發了放假通知,校外溺水,與學校無關。...家長作罷。...其實,此例學校應該負全部責任,因為,當天學校放假理由是:...重陽節要敬意老教師。重陽節,不屬法定假日,學校放了學生,是違法的,應該負法律責任。
案例二:...某週六,一孩子從同學家,偷拿了製作花炮的火藥,裝在了半尺左右的空鐵管內,藏在書包裡,悄悄地拿進學校。空曠處,一點燃,突然爆炸,炸斷手指...。家長要求學校負全責,學校認為:...學生從違法私制花炮處,偷得火藥,偷帶入校,違法主體是學生,做為監護人的家長,應該負全責...學校原本打算上法庭,但最終學校主動賠了65000元,原因是,出事當天是週六,沒有任何依據補課,再加,學生出事後,值班老師未能及時到場...學校認為,從道理上,有些軟肋,故而賠償。
案例三,一熊孩子,校園綠化帶爬樹,樹折摔下,折斷了手臂...家長要求學校全責,家長認為,入了學校,其監護責任就傳遞給了學校,學校就是其監護人,就該負相應責任。學校認為,學校有監護責任,但不是監護人,出了事故,學校可以尋找工作漏洞,也應作改善和加強...但,法律責任應當由家長自行承擔。...最後,是保險公司出面,由“學生個人意外傷害險”和“學校集體意外傷害險”,予以承擔經濟責任。
學生學校受傷,情況千差萬別,該誰負責,是一個剪不斷理還亂的事,只有依據情理法,以及雙方的相互理解與諒解,合理合情追責...說真的:...因為...因為...法律在這裡,還有相當多的模糊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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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偉律師—金亞太
如果週末或者放假,本不上課的情況下,學生偷偷翻牆進校園,結果摔傷,學校可能不承擔責任或者承擔比較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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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猴大大V猴太太
學校應該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措施,若有受傷情形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然,具體是否負擔全部責任或負多大責任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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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當代師說
孩子在學校受傷,這一事件說的很不具體,只點名了受傷的地點,而沒有任何受傷的其它情節和因素,因此不好作出一個確定性的結論。
很多人可能會認為,受傷地點在校,學校就一定有責任,就應該由學校負責,這是錯誤的觀念,不是地點在哪裡,哪裡就應該負責。校方是否有責,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得出。
如果,學生在學校受傷,完全是自己個人的行為造成的,跟學校和其他第三者沒有絲毫的關係,學校沒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學校無責,也就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學生自己承擔。如果,學生在學校受傷,是由學校組織的活動造成的,且在活動中,學校和老師存在明顯的管理責任,比如體育課上,學生活動時,老師開小差不在場,導致學生要領不當受傷,這時候,學校負全責,追究學校責任,學校賠償後,可以再行向體育老師追責。如果,雖然是學校組織的活動,但是,活動中,學校、老師管理到位,不存在管理失責,而是學生自己造成的,學校同樣不負責任。而如果是由第三者故意行為導致的,由第三者負責賠償,學校無需承擔責任。如果,學生在學校受傷,不是學校組織活動,也不是課堂上,而是課間時間,被第三方造成的,比如被一名同學奔跑時撞傷,學校在管理上沒有責任,由第三方負責。這種案例,近年來發生了好多起,法院判決基本都是這樣。如果,學生是因為學校的固定實施裝置造成的受傷,比如學校圍牆傾覆,學校應該發現圍牆危險,應該採取措施而未採取,這樣的情形下,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生在學校受傷的情形非常多,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於學校、老師管理是否有關,校方在管理上是否存在不當或者不到位,如果有,校方有責,如果沒有校方無責。
回覆列表
學校如果已經盡到教育責任,平時安全教育到位,安全保障措施到位,老師在學生受傷中無過錯,學校賠償在百分之二三十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