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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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靠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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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洪祖強
這個女孩在婚前提的要求可以理解,男的放棄前妻生的孩子,有利於婚後雙方培養感情,減少矛盾。誰都不希望當後媽,因為後媽不好當,吃苦不討好。
男女處朋友,婚前問題掂量清,本來就無可厚非,不應受到他人指責。孩子非親生,感情難融洽,關係處得不好,遭世人議論,與其今後背黑鍋,不如趁早把事來捅破。
話不說不明,鼓不敲不響,有言在先,當面鑼敲當面鼓,事後計較吵架惹是非討人嫌,趁早挑明把話講透敲警鐘,雙方能接受,朋友處下去,不然各自勞燕分飛,勉強的婚姻沒意思,支援女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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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洛谷娛記
這樣女人不能要,沒有一顆善良的心,沒有一個包容心,怎能為人妻?太自私。如果結合了一定會因為一些閒雜鬧矛盾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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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川妹子可欣
有啥好問的,這兩個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人,娃娃都是自己親身的,再婚居然以放棄撫養娃兒為前提,還是人嗎?及時結婚也是一地雞毛
離婚之後找個女朋友,她要求男方不要和前妻,爭奪撫養權此心情不難理解。
1,是婚後倆個人可以不受,任何拖累自由自在,可以生一個自己的孩子。
2,她不想一結婚,就當孩子的後媽,說實在話,後媽確實很難當,弄不好孩子會記仇一輩子,會發生很多做吃力不討好的事。
3,孩子畢竟有親生母親在,會在倆個媽中作比較,總久自己親媽好。
4,不帶男方孩子來,難得來父親家,後媽對孩子各方面好,客客氣氣孩子反而對後媽有好感。
她不讓丈夫爭奪孩子撫養權,雖然自私了點,但不能說她一點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