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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稻草人Aimar

    簡單說下我的理解,母系社會來自確定的血緣關係。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剩餘物質出現,做為狩獵的主力,首先擁有剩餘物質,財產權的出現,推動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轉型。在沒有DNA鑑定時期,中西方不約而同在社會中從立法、建制、輿論等等,限制女性自由,禁錮思想,均為了保證繼承人的血統來自父親。

    隨著生產力繼續發展,到現在的福利社會的出現,女性可以獨立生活甚至獨立養孩子,那麼大齡剩女和單親媽媽比例增加,其實是社會由男權社會向女權社會回頭的社會現象。

    那是否說社會會回到女權社會呢,在DNA可以明確父親的情況下,可能行不大。

  • 2 # 友情天地781

    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原始社會的組織結構開始由集體向個體分化。在這種分化中,男人由於不用生小孩子,加上體力比女人要大,逐漸掌握了主導地位。而女人則由主導地位下降到了輔助地位。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過程,和酒沒有什麼關係。酒的出現只是人類生活向上的一個提升。

  • 3 # 星河128

    我是歷史星河君,我來回答

    父系氏族制度取代母系氏族制度,是人類歷史上最深刻的變革之一。

    中國黃河、長江流域考古文化中,可以作為父系氏族社會生產力標誌的是鋤耕農業、快輪製陶工藝、紡織業的出現和冶銅的萌芽。

    生產力提高引起農業分工進一步發展,導致男子在生產中佔有越來越主要的地位,而婦女在生產中退居次要地位,更多地擔負起繁雜的家務勞動。於是,父系氏族制度代替母系氏族制度便成為必然。

    從母系制到父系制這一變革沒有發生激烈對抗。

    一是,母系氏族社會並非婦女的天堂。那時的婦女至少與男子擔負著同樣繁重的勞動,還要生育撫養子女,過著艱苦的生活。當時婦女的壽命比男子更短。屬於仰韶時代前期的元君廟墓地死者的年齡統計表明,當時活到15歲至30歲的男女人數大致相等,活到31歲至45歲的女性只相當於男性的一半多一點。活到46歲人以上的女性只相當於男性的13多一,半數以上的女性死於35歲以前。母系氏族社會中婦女的生活更為艱苦,因此,父系制的建立過程不會引起婦女的普遍反抗。二是,這一氏族社會內部的變革,“並不需要侵害到任何一個活著的氏族成員。氏族的全體成員都仍然能夠和以前一樣。”

    每個氏族,由於成年婦女外婚到別的氏族失去的勞動力,又因別的氏族的婦女嫁到本氏族來得以補償,也不會侵害任何一個氏族的利益。

    但是,父系氏族製取代母系氏族制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各個地區發生變活的時間有先有後,同-地區也是逐漸發生變革的。之所以是一個緩慢過程,先是因為那時社會經濟發展緩慢,男女兩性在社會生產中地位的變化緩慢。同時也因為這一變革受到傳統習慣勢力的阻礙。

    私有制的產生,使男子面臨的問題不僅限於氏族或親族的財產繼承權,屬於他個人的私有財產,也涉及繼承權的問題。鑑於男子在生產勞動中發揮日漸重要的作用,屬於他們的私有財產也就愈益增多,所以男子迫切需要改變以女性計算世系的傳統觀念,以確保財產由父系親子繼承。

    父系製取代母系制首先是透過婚姻制度的變革逐步實現的。

    例如,婚姻形態從母系氏族社會的“從婦居”改變為父系氏族社會的“從夫居”,就不是人們一下子能夠接受的。據歷史資料,中原地區曾有過“搶婚”習俗,古室韋族、韓羯族有“盜婦”婚俗。那些所謂“搶婚”、“盜婦”、“拉妻”,已是一種象徵性的儀式,實際是雙方家族同意了的。但這種婚俗反映著一種歷 史真實:母系制向父系制過渡期間,由“從妻居”改變為“從夫居”,曾受到傳統習慣勢力的反抗,發過真正的搶婚、騙婚。

    仰韶時代後期和龍山時代的房屋和墓葬,反映著父系氏族制度的基本特徵:首先,世系制度和財產繼承製度由母系改變為父系。子女都留在父親的氏族內,成為父親氏族的成員,繼承父親氏族的財產。子女不再屬於母親氏族的成員,不再繼承母親氏族的財產。過去按照女性計算世系,現在則改按男性計算世系。其次,婚姻制度發生了相應的變化,一夫一妻制婚姻取代了對偶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婚姻具有獨 佔性質,婚姻關係更加牢固持久。為了保證子女出生自一定的父親,母系氏族社會特有的“從妻居”改變為“從夫居”。

  • 4 # 北歐溜達怪

    那不叫女權社會,那叫母系社會,少看今天田園女權的洗腦文,踏踏實實的看看正經知識,不要再給真正關心中國女權的人抹黑了,搞得好像女權分子都他媽是白痴一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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