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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水滸,看到吳用為了讓秦明入夥而假扮秦明入城殺人的行為感到很不解,這樣是不是有損好漢的形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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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自由吃瓜鵝

    首先要強調一點,“好漢”這個詞是指人勇敢頑強,而不是道德高尚。就算有道德方面的含義,指的也是綠林道的江湖規矩,而不是讀書人和普通百姓的道德。

    梁山好漢認為不是好漢行為的事有以下這些:

    第一,膽怯退縮。

    那後生就空地當中,把一條棒使得風車兒似轉,向王進道:“你來!你來!怕的不算好漢!”

    第二,不講江湖道義。

    史進聽了,尋思道:“他們直恁義氣!我若拿他去解官請賞時,反教天下好漢們恥笑我不英雄。”

    第三,敢做不敢當。

    林沖答道:“小人是個好漢,官司既已吃了,一世也不走。”

    第四,有恩不報。

    宋萬也勸道:“柴大官人面上,可容他在這裡做個頭領也好。不然見的我們無意氣,使江湖上好漢見笑。”

    第五,打架不敢單挑。

    雷橫大怒道:“我若怕你,添個土兵來並你,也不算好漢。我自好歹搠翻你便罷。”

    第六,江湖人物巴結官府。

    吳用又說道:“你們三個敢上梁山泊捉這夥賊麼?”阮小七道:“便捉的他們,那裡去請賞,也吃江湖上好漢們笑話。”

    原來宋江是個好漢,只愛學使槍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宋江道:“原來王英兄弟要貪女色,不是好漢的勾當。”燕順道:“這個兄弟諸般都肯向前,只是這些毛病。”

    第八,無謂地傷害無關人員。

    武松捋起雙袖,握著尖刀,對何九叔道:“小子粗疏,還曉得冤各有頭,債各不主。你休驚怕,只要實說,對我一一說知武大死的緣故,便不干涉你。我若傷了你,不是好漢。”

    第九,打劫窮苦人。

    “第二等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們是衝州撞府,逢場作戲,陪了多少小心得來的錢物。若還結果了他,那廝們你我相傳,去戲臺上說得我等江湖上好漢不英雄。”

    第十,求饒服軟。

    武松道:“都不要你眾人鬧動。要打便打,也不要兜拕。我若是躲閃一棒的,不是好漢。從先打過的都不算,從新再打起!我若叫一聲,也不是好男子!”

    第十一,偷東西。

    武松大叫道:“我來捉賊,如何倒把我捉了做賊?武松是個頂天立地的好漢,不做這般的事!”晁蓋道:“俺梁山泊好漢,自從火併王倫之後,便以忠義為主,全施仁德於民。一個個兄弟下山去,不曾折了銳氣。新舊上山的兄弟們,各各都有豪傑的光彩。這廝兩個把梁山泊好漢的名目去偷雞吃,因此連累我等受辱。”

    第十二,對別人的武功不識貨。

    那漢子得了這五兩白銀,託在手裡,便收呵道:“恁地一個有名的揭陽鎮上,沒一個曉事的好漢抬舉咱家!”

    第十三,違背倫理。

    石秀道:“哥哥,兄弟雖是個不才小人,卻是頂天立地的好漢,如何肯做這等之事!”

    所以說王英、周通搶女人,李逵亂砍圍觀群眾這樣的事,都是典型的不是好漢行為,在書裡就受到了宋江、魯智深、晁蓋的斥責。

    梁山好漢認為殺無關的人不是好漢行為,但是殺有關的人是好漢行為,不管這些有關的人是武裝人員還是老弱婦孺都是一樣的。李逵在江州亂殺人、殺扈家滿門,這都不是好漢行為,是因為他的殺戮是毫無目的的,而宋江做的那種有明確目的的殺戮,比如說冒充秦明殺人、殺小衙內,並不會被認為不是好漢行為。這個判斷標準的依據是殺人的目的,而不在於被殺的人是否弱小、手段是否殘忍。秦明、朱仝不能接受(其實秦明也很快就接受了),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白道的人,而“好漢”這個詞在大部分語境下都是針對黑道的。按照那個年代的土匪行規,可以為了利益殺人,但不能為了取樂殺人。武松威脅何九叔的時候,說如果何九叔交代就不能傷害,如果他不老實交代就捅死他,雖然何九叔就算不老實交代也並非死罪,但是那樣他就成了武大之死的相關人員,武松殺他也不違反江湖道義。殺劉高滿門、血濺鴛鴦樓這樣的事,直到上個世紀還受人歌頌呢,在《水滸傳》那個時代更是天經地義的事。敵人的家屬在那個時代的人眼中就是死有餘辜的,殺仇人全家是典型的好漢行為,《三國演義》裡張飛還殺車胄全家呢,在古代演義小說裡這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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