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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9516937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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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簡愛宇承
安樂死的第一前提就是絕症患者在意識完全清醒下的自願同意。再由家人們同意,專門的醫院和醫師稽核同意,最後由專業醫師執行安樂死。安樂死是給予無法治癒的病人最後的尊嚴。讓他能有尊嚴的死去,也讓絕症患者的家人心裡好受點。經濟上能稍微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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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諧社會45
安樂死應該屬於自願行為,不能是每個人都必須安樂死。在得了不治之症或年老體弱得了病,家人經過努力醫治都無法挽回生命的情況下,為減輕病人的痛苦,經病人本人同意或自願的前提條件下的行為。在病人頭腦清醒的時候,在生命終結之前應該申請填寫自願書之類的資料和相關醫療資料、相關醫師鑑定簽字、相關親屬簽字等報備建檔待查(以防用心不良的親屬的不法行為)。人心各異,想法不同,要不要安樂死這是每個人的生命權利。人一樣生來百樣死,人在記事之時根本記不起呱呱墜地時的痛苦感覺,但可臆測百樣死的恐懼,有人願意安樂死也有人不願意,想有尊嚴的體面離世或念及人世親情而痛苦掙扎苟活都是各人選擇,最可怕的是死不了又活不成的痛苦和無奈!支援立法安樂死,安樂死也是社會文明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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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數人生
我覺得這裡的人,回答不了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更應該燒紙去問。因為成功安樂死的人,才能瞭解你說的事情,但是他應該愉快的死亡了。嗯,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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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賞冬雪的夏蟬
首先,我支援安樂死!人啊,最後還是難逃一死,善終還好,就怕沒有尊嚴的死去,就像癌症晚期一樣,而且要死的時候你可能會花更多錢,而且這些錢花了你也好不了,家庭條件好的自己治著痛苦家裡人看著也難受,家庭條件差的可能因病致貧或返貧,有病當然得治,但也要根據病人的個人意願,病情的發展程度,家庭的承受能力等等。雖然常言道好死不如賴活著,但仔細想想,一個身患癌症晚期的病人在生命的最後一程,每天度日如年的活受罪,不但不能緩解病痛,還得忍受各種醫療器械的“酷刑”煎熬,去體會什麼叫生不如死,沒有去過重症監護室親眼目睹那些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樣的臨終病患的人根本無法體會,病人的人生體驗在生命的盡頭早已經沒有任何質量可言,更別談尊嚴。如果國家推行安樂死,勢必會有嚴格的申請條件、審查要求以及制度管控,這也是不可或缺的,但真正對於那些真正有需要的病人來說何嘗不是一個福音,好歹有一個制度保障能讓他們尊嚴的死去。雖然,安樂死會牽動許多人和機構的利益,但我認為實現安樂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人為本的體現,更是人道主義的標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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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70162426675
對不起!對說不道德的提個醒,首先是徵求個人和家屬同意這是前提,還有病人的確病入膏肓,不可治癒,而且活著必死還痛苦,假設有一天我真的失去了生命意義,我決定安樂死!痛苦活著才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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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59738023485
現今,只有無德的私人資本進入醫療機構的持反對意見!,因為,斷了他們的無限度,搜刮人們血汗錢的機會!
現在華人,只要住進醫院,"抓"住一個別想跑,全家人一生的積蓄,必須耗盡!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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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411002511
我認為一個國家能立法安樂死,是社會發展的一個進步,是真正進入到發達的社會了。社會在怎麼發展,人的思想觀念在停留在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的時候,認為好死不如賴活著,多活一天算一天,父母給的肢體不能隨便的拋棄。現在的社會人應該是有質量的活著,每一天都應該在給社會創造價值的同時,自己享受社會給予的快樂,幸福。當一個人病入膏亡,每天在痛苦中煎熬,而且還帶著周圍的人一起煎熬,醫療己束手無策了,這樣々活一天多一天的痛苦,不如安樂死而解決這難題,這才體現社會極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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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機使用者dmy達達達
人生一回,生死一次,活則珍惜,死則灑脫,命是自己的,不要讓別人擺佈了,那些支援安樂死者,希望把死留給自己,不要施捨給別人,先把自己後事安頓好了,到了天堂再來訴說安樂死的好處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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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荒野2019南蠻
現代文明,人的生與死,都很是一件在意的事兒,生能逢時,謀求大吉大利!死應體面,安樂而無憾!因此,的確需要專業的人回來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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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是最不道德的殺人,病人最痛苦需要關心的時侯,你讓他去死,他只能無奈接受,他沒有能力其它辦法選擇,只能靠我們活著的人,人的生命最珍貴,能活一天算一天,這是快要離開世界的最後要求,這點要求到滿足不了,算人嗎?這是西方人創造變相殺人,人的生命是上天賜給的,你有什麼權力奪走他的生命,所以我堅決反對安樂死,是人,不是畜牲,憑什麼殺快要離開人間可憐的人,那怕活一天,要遵重他,不過中國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中國孝為先,西方人什麼都想得出來,也幹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