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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雨梧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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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一222
看到這個問題讓人覺得不舒服,有種威肋感覺,這是對自已、丈夫提出的要求,還是對公婆提出的要求?
把不生孩子作為籌碼,一定說明你被要求的人有這能力滿足你,也就是說他們有錢或者說有方法籌到錢買房,是這概念吧。
那我又不懂了,自然他們有這能力,為什麼不把買房這大事,事先不規化非要等到你提條件呢?
如果說不是這樣,只是自已給自已的要求,沒攢到錢買房就暫時不生孩子,這倒十分理解,現在多少年輕人在職場上打拼,十分辛苦再住無定所,確實暫時不適合要孩子。
有人說孩子就是碎鈔機,生養一個孩子真的不容易,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還要投入人力、精力。生了他就要對他負責,就要好好培養。這些都需大筆經濟來支撐。
所以說,我支援你這觀念!
實話說,我覺得這是一種威脅。生育權確實是掌握在女人的手裡,但是如果把這種權力當成交易的話,個人覺得不厚道。當然,每個人都有選擇婚姻的條件,只要她覺得合理,別人說什麼都是沒用的,正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我一直覺得,孩子不是為誰生的。自己想生孩子就結婚生孩子,這輩子不想生孩子,那就不要結婚好了。孩子不能成為某種交易的藉口。
如果一個女人的家庭條件和個人能力都不啥的,相愛的男方個人的家庭條件和個人能力也不啥的,根本無力買房,甚至以後都有可能沒辦法買房。提出這種條件,那就迅速分手為好,去找能給自己條件的那個人。
如果女方家庭條件及個人能力不太好,男方是比較有潛力的,暫時買不起房,但是以後有能力買房,又何必糾結現在有沒有房?只要兩個人相愛,共同努力,房子會有的。
如果兩個人能力都不錯,家裡又能幫扶,那就一起努力買房。既然相愛,就不要把壓力壓在一個人身上,相互分擔,同甘共苦,生活越來越好。
當然,如有能力嫁給一個直接有房有車有錢的人,那就直接找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不為難別人,也不為難自己。
最後,我還是覺得,房子跟生孩子沒有什麼直接的聯絡。當然很多人說,沒有房子生孩子都沒安全感,那就去找有房子的人好了。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