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圖書館,檔案館防火分隔及設施的防火要求如下:
(1)書庫、檔案庫應作為一個單獨的防火分割槽處理,與其他部分的隔牆,均應為不燃燒體。耐火極限不得低於4h.
(2)書庫、檔案庫內部的分隔牆,若是防火單元的牆,應按防火牆的要求執行;如作為內部的一般分隔牆,也應採用不燃燒體,耐火極限不得低於1h.
(3)書庫、檔案庫與其他建築直接相通的門,均應用防火門,其耐火極限應不小於2h.內部分隔牆上開設的門要採取防火措施。耐火極限為1.2h.
(4)書庫、檔案庫內樓板上,不準隨便開設洞孔(如吊裝孔、垂直傳送帶孔等)。如需要開設垂直聯絡通道時,應做成封閉式的吊井,其圍護牆採用不燃燒材料製成並保持密閉。
(5)書庫、檔案庫內設定的電梯應為封閉式,不允許做成敞開式。電梯門不準直接開設在書庫、資料庫、檔案庫內。可做成電梯前室,防止起火時火勢向上、下層蔓延。
(6)書庫、檔案庫內需要安裝空調時,應特別注意防火。空調機房要設在專門的房間內,機房的門應採用防火門;輸風管道應採用不燃燒材料製成;風管進書庫、檔案庫時,均要安裝阻火閥門。保溫材料應全部為不燃燒體。採用集中採暖的熱介質溫度不應過高,熱水採暖不應超過130℃,蒸汽採暖不應超過110℃,書庫、檔案庫嚴禁用明火爐和牆式火爐採暖。
(7)書庫、檔案庫用於發書和發檔案材料的門洞及視窗,應安裝防火門窗,其耐火極限不得低於0.75h。
對圖書館,檔案館防火分隔及設施的防火要求如下:
(1)書庫、檔案庫應作為一個單獨的防火分割槽處理,與其他部分的隔牆,均應為不燃燒體。耐火極限不得低於4h.
(2)書庫、檔案庫內部的分隔牆,若是防火單元的牆,應按防火牆的要求執行;如作為內部的一般分隔牆,也應採用不燃燒體,耐火極限不得低於1h.
(3)書庫、檔案庫與其他建築直接相通的門,均應用防火門,其耐火極限應不小於2h.內部分隔牆上開設的門要採取防火措施。耐火極限為1.2h.
(4)書庫、檔案庫內樓板上,不準隨便開設洞孔(如吊裝孔、垂直傳送帶孔等)。如需要開設垂直聯絡通道時,應做成封閉式的吊井,其圍護牆採用不燃燒材料製成並保持密閉。
(5)書庫、檔案庫內設定的電梯應為封閉式,不允許做成敞開式。電梯門不準直接開設在書庫、資料庫、檔案庫內。可做成電梯前室,防止起火時火勢向上、下層蔓延。
(6)書庫、檔案庫內需要安裝空調時,應特別注意防火。空調機房要設在專門的房間內,機房的門應採用防火門;輸風管道應採用不燃燒材料製成;風管進書庫、檔案庫時,均要安裝阻火閥門。保溫材料應全部為不燃燒體。採用集中採暖的熱介質溫度不應過高,熱水採暖不應超過130℃,蒸汽採暖不應超過110℃,書庫、檔案庫嚴禁用明火爐和牆式火爐採暖。
(7)書庫、檔案庫用於發書和發檔案材料的門洞及視窗,應安裝防火門窗,其耐火極限不得低於0.7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