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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逗比小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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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動71985522
可以。法律有規定的。
醫療期滿,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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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聽生活
針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醫療期結束不能上班,針對這個應該確定為病假醫療期【這個與工傷醫療期不同】
首先,我們要知道病假醫療期最長是多久?一、病假醫療期的長短和我們的工作年限有關係:工作1-5年,最長3個月;5-10年,最長6個月,10-15年,最長12個月。
二、上述只是最長期限,具體還要根據醫院的診斷證明來定。
其次,如果病假醫療期結束,依舊不能上班怎麼辦?一、和公司協商,繼續以事假的形式醫療。
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不能從事原崗位,也不能從事公司的其他任何崗位,那麼公司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這個與是否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沒有任何關係。
1、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必須按照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在病假醫療期結束後,無論簽訂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的,公司均可依照規定程式解除勞動合同,當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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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紅哥
醫療期滿後依舊不能上班的,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與簽訂的合同類別無關。在這方面國家的法律法規是保護勞動者這個弱勢群體的。
一、什麼醫療期?醫療期是指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用人單位應該允許勞動者停止工作、休息治病並依法給予相應待遇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間。
二、醫療期有多長時間?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三、醫療期滿後依舊不能上班解除合同的依據是什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獲賠經濟補償金的依據什麼?《勞動合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多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醫療期滿後依舊不能上班的,用工單位完全可以與你解除勞動關係,並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參考資料:1、《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2、《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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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員工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工作單位要給調崗,如果確實不能勝任公司崗位工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