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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ireBreak

    這只是劇情需要罷了。正常戰爭(雙方均為國家正規軍),戰役中的短暫停火期間是有互換俘虜,救治傷員和收屍這個環節的。。。

  • 2 # 自然風57778401306

    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有智慧與情感,戰友的犧牲,因傷痛轉化為對敵人的仇恨,有一種敢拼的不怕犧牲的精神,往往會犧性更多戰士的性命。

  • 3 # 後來呢

    這是一種精神!戰士就是靠這種信念支撐的,其實事實也是這個樣子的,這象徵著一種信念和凝聚力、團結、一體、榮辱與共、共患難、這樣的團隊和組織才可堪稱為“戰士”!不然,何以為然耶?

    但是這只是藝術表現形式,現實來說是不允許的,如果在執行任務中有一具戰友遺體拖累,導致全隊的行軍速度和隱蔽性等都受到干擾,後果是什麼,你想想吧,軍人的天職就是命令高於一切,完成命令才是正道,完成了命令,死去的戰友也沒白死,他們會瞑目的,為了他一個人,導致任務失敗,他死也不會瞑目的。

  • 4 # 使用者101245326871

    自古以來有戰爭就會有犧牲,有犧牲才會有勝利。浴血奮戰不幸犧牲的將士們會被追為烈士追記戰功,光榮帶回國安葬祭奠。首先這是肯定他們在戰爭中的付出,為國捐軀;其次這也是戰友情淋漓盡致的體現:我們一起出來打天下,我一定要帶你回家。

    在古代就有這個習俗,大家會想盡辦法帶犧牲的將士回家,古時候是用馬革裹屍帶回家鄉安葬,現代是用車飛機等交通工具運送。運送士兵屍體有明文規定:不允許丟失任何一具屍體,如果情況特殊實在無法帶回屍體的要想方設法帶回骨灰。不僅要帶回屍體,搬運屍體也是嚴肅莊重的。搬運屍體時必須雙手搬運,抬屍體時必須兩個人以上抬,並且一輛卡車最多隻能運送4具屍體,避免屍體出現堆疊損壞的情況。這一切的一切,都顯示了對犧牲將士的極大尊重,沒有他們的付出,哪有今天的勝利。

    歷史上,陸軍第50軍148師返回集結時發現丟失了10具烈士屍體,在取得上級批准返回尋找只找到5具,還有5具烈士屍體沒找到不得以返回家鄉。回國後,團長、政委和烈士所在營連主官全部受到了處罰,可見事情的嚴重性;在對越自衛戰中,陸軍第13軍就因為沒有丟失一具戰友屍體得到了上級表揚。

    當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戰爭結束後必須把戰友的屍體帶回家鄉是每個人的夙願,但是有些情況下就是不能達成。毛澤東之子毛岸英戰死他鄉屍體就沒有帶回來,具體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在時候毛主席用“青山處處埋忠骨,何須馬革裹屍還”激勵眾將士,也算緬懷長眠他鄉的毛岸英。

    不能帶戰友身體回家對美國來說更是刻骨銘心。眾所周知“帶每一個士兵回家”是美軍的信條,但是美越戰爭結束後,美國要靠成立戰俘及戰鬥失蹤人員聯合調查司令部(簡稱JPAC)來找尋犧牲的小夥伴,泱泱大國硬是把8萬忠魂留在了敵人的領地。這是為什麼呢?“帶每一個士兵回家”是招搖撞騙哄小孩的嗎?

    其實不然,認真研究過美越戰爭我們不難發現。美國發動對越南的侵略戰爭,實力是大大超過越南的,當時美國也是懷著必勝的決心踏上越南的領土。但是越南人民軍民同心,婦女兒童紛紛上陣殺敵。美華人不敢及時運回戰友屍體是因為吃了大虧。當時越南人利用美華人宣揚的信條“要帶每一個士兵回家”,在犧牲的屍體旁邊掩埋“詭雷”,靠近便會引爆受傷。據不完全統計:美國大概有70%的車輛和30%的軍人犧牲是毀在“詭雷”上。之所以稱之為“詭雷”,不僅僅是因為它攻其不備,更是因為它大大地打擊了美國士兵計程車氣,而後美國方面明文規定:除非親眼看著屍體受傷倒下,不然靠近屍體之前需要遠距離機槍掃射確認安全。當時的美軍不靠近成堆的戰友屍體都成了心照不宣的生存法則。

    美國不大嗎?美國不強嗎?美國不想帶犧牲將士回家嗎?答案都是否定的,但是在那樣的情況下,美國只能先儲存有生力量,繼續戰鬥;等戰爭結束以後再來組織人員帶8萬忠魂回家。

    由此可見:必須把軍人的屍體運回去是一種信念,是生要一起生,活要一起回的生死契約。致敬那些最可愛的人,時刻緬懷為了我們的和平付出生命的先烈們。

  • 5 # 望於江湖2

    自古以來,戰爭都是伴隨著大量流血與犧牲的。無論是戰勝方還是戰敗方都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對於那些犧牲的戰士,一般都評為烈士,也會照應其家人。其屍體也會被帶回家,入烈士陵園,讓人紀念。把屍體帶回家,也體現出戰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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