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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鮑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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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東農村那些事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教師在扶貧返回的路上遭車禍身亡算工傷嗎?無論是農村的教師,還是城市的教師。他們的收入都非常微薄。供不起孩子,買不起房。雖然叫靈魂的工程師。但他們混的實在太窮了。在扶貧的路上遭遇車禍身亡。更讓這個家庭雪上加霜。本身就貧困。遭遇此事,叫他的家人怎樣混?整個的家庭塌下了天來,國家雖然是給他死亡賠償金。給他的家屬和他的父母精神撫慰金。給他的孩子撫養費。一直到18週歲。但是我們換位思考的話。一個父母死了孩子。一個妻子死了丈夫。一個嗷嗷待哺的孩子沒了父親。他們的生活會不會改變?他們今後的生活如何混啊。希望全社會的好心人。幫助這個家庭渡過苦難。叫他們的孩子。能夠長大成人。叫他們的父母,能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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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軒閣
扶貧路上,意外死亡,理所當然應該算工傷。
1、按照1996年釋出的《職工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範圍的第九條規定: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2、由此可見,此老師是為了扶貧(公事)而發生的車禍。倘若此教師在交通事故中佔據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倘若不佔主要責任,則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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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佛山刀哥
答:一定要算,不僅算工傷,還可以申報“烈士”,不算我們都不答應!
一、教師去扶貧,就是執行工務,教師現在有的享受的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編制,屬於財政供養人員,等同於公務員。
二、扶貧返回的路上,出了車禍,就是執行公務時出事。我記得不久前,有警察和公務員在出差途中出車禍,都被評為了烈士。我認為這個教師,不僅算工傷,還可以申報烈士。
三、根椐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出去扶貧,相當於出差,在出差的路上發生車禍,必須要算工傷。所以,請家屬和學校立即按工傷申報程式,給這位死者申報工傷。
讓我們向這位扶貧的教師致以崇高的敬意!同志,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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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寶木鴻F
教師在扶貧返回的路上,出車禍身亡,算工傷嗎?教師在扶貧返回的路上,出車禍身亡,這是因公出行,理所當然算工傷。
中國勞動部發布的《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的規定。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就認定為工傷。
希望家屬要求學校申請工傷,儘快為死者作出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之後,還需要經過仲裁,進行賠償。同時,近親(父母,妻,子)可以領取三項費用: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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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皖小妹
算工傷!根據工傷認定的標準:
工傷認定條件有: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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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濤聲依舊朱
估計算不了工傷,可能算公傷。按常理,是開個追悼會,冠一頂高帽,接著,給幾個錢,再接著,就泯然眾鬼矣。老師好安撫。但也不排除有的地方政府會按工傷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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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有兩種方式,官派和自願。官派的話,出了車禍理應得到工傷待遇;自願的出了車禍想要得到工傷待遇幾乎不可能,工傷的畢竟需要國家出錢養著你,哪個單位願意找這個麻煩?即使單位願意給你報工傷,它也承受不了輿論的壓力,畢竟有假公濟私之嫌,所以做好事有風險,獻愛心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