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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個認死理的法律人

    謝邀。對於崑山砍人事件,大多數人都在爭論電瓶車主是不是屬於正當防衛。很遺憾,從法律上來講,在寶馬車主刀掉在地上被電瓶車主撿起時一切都逆轉了……這時候寶馬車主對電瓶車主已經不具備現實緊迫的危險,而電瓶車主卻持刀砍死寶馬車主,單從法律上講不具備正當防衛的條件,最好的結果也就是一個防衛過當。

    法律是理性的,雖然有時候理性到常人難以接受。

  • 2 # 事井傑哥

    一、這地方肯定社會治安差!二、中央今年剛發打黑除霸,崑山為什麼執行力何在?三、反應了社會問題壓力大矛盾大!四、不要直搞經濟業績!

  • 3 # 清博輿論

    8月27日晚,江蘇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傷。現場影片顯示,一輛寶馬車在搶道時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糾紛,雙方爭執時寶馬車司機劉某龍從車上拿下一把砍刀對電動車車主於某某進行揮砍,途中砍刀不慎掉落,遂被電動車車主撿起,反將寶馬司機砍傷。

    隨著影片被大量轉發,崑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卻遭“反殺”一事持續發酵。28日晚,崑山市公安局釋出警情通報稱,經初步調查,兩名傷者在震川路、順帆路路口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衝突。衝突中雙方受傷,劉某龍經搶救無效死亡,於某某沒有生命危險。據悉,死者劉某龍曾因持刀傷人、尋釁滋事、盜竊、敲詐多次入獄。

    28日晚間,@崑山公安 釋出通報,29日,@江蘇檢察線上、@最高人民檢察院 先後通報稱:崑山檢察院已已介入,經初步調查,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在崑山市震川路順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現實版“反殺”悲劇上演,網路輿論場上,對這位“寶馬男”(“花臂男”、“紋身龍哥”)的評價並不是同情,取而代之的是一致的嘲諷和批判,有人甚至戲稱其為“史上最悲催的惡霸”,“真給黑社會丟臉”,網民大呼“解氣”、“活該”、“死有餘辜”的言論佔據上風,這一網路現象有悖“死者為大”的傳統倫理,但背後卻蘊含了公眾對地痞惡霸長期的憎惡憤慨和對社會不安全因素的深刻焦慮。

    網路民意一邊倒趨勢明顯,絕大多數認為“反殺”系“正當防衛”。無論是這則新聞曝出後的熱門跟評,還是個別媒體發起的互動投票,大部分網民都在強調電動車主行為的正當性,以及對寶馬男所代表的惡霸勢力的厭惡感。

    網民的思維或是設身處地換位思考導致的結果,如若自己在下班途中遇到了麻煩,而且這種麻煩會威脅生命,自己會採取何種自衛手段?腦中會作出何種反應?由此引發該事件衍生出的社會之問——危機關頭,民眾能否合理地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刑法專家發聲:應精準判斷致命傷害所在,構成特殊防衛的可能性高。刑法專家鄧學平律師認為,判斷是否正當防衛,要看致命傷是前5刀還是後2刀。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認為,電動車主構成了特殊防衛,無需負刑責,“面對攻擊性特別強的情況,他擔心反撲,所以反擊比較嚴厲。這樣的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

    輿情發酵過程中也呈現出一定的偏移,針對寶馬男的網路“扒皮運動”隨即展開。或許是為了增添事件的戲劇成分,網民對寶馬男“生前履歷”的挖掘頗有興趣,無意中展現出一個具有多面性的“寶馬男”。

    紋身、彪悍、滋事……符合民眾對黑惡勢力的刻板印象,叫好聲中飽含民眾的樸素情感。日前,濟南市公安局在列舉黑社會認定標準時提及“佩戴誇張金銀飾品炫耀的人員和以兇獸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員從事違法活動”,這一標準契合了普通民眾的刻板認知,結合寶馬男的外形和當晚的霸道表現,網民自然容易產生這方面聯想,以至於有傳言稱“寶馬男系涉黑性質團伙天安社成員”,圍繞此人的諸多質疑和非議,以及對此案判定為正當防衛的迫切期待,讓人不由地聯想到姜文導演的新片《邪不壓正》,片名恰恰反映了老百姓最樸素的情感願景。

    事件的最終落腳點:以日趨完善的法律使社會秩序更加和諧。該事件引發的強烈反響,凸顯出民眾的隱憂和不安感,加之關聯此前的“霸座男”、“強姦男”等等,網民會擔憂社會規範對“破壞分子”的約束力下降,以至於更多離奇的越軌行為接踵而來,最終威脅到民眾的正常生活。

    普通民眾仍然寄希望於社會制度和法律規則的完善,期待社會規範能夠對邪惡勢力產生震懾,真正形成一道安心網,保障社會的良性運轉。而此事件的最終價值,正是推動對“正當防衛”認定標準的完善,起到良好的法律示範作用,能為百姓應對安全風險提供有力的參考。

  • 4 # 花都踏浪

    1.若不是急著投胎不強換車道,沒事!

    2.右轉時若與大車距離遠一點切換車道成功,小車與大車貼近不好開車門出不來,沒事!

    3.本來小車上的人把白衣男的腳踏車挪到人行道,不管之前是否有碰刮或爭執,不影響各自歸家,無事。

    4.剛開始時小車上的人還是有阻檔自己人的,揮拳者若不是喝大了就是平時野蠻慣了,無事變有事。

    5.輪流群毆一個大男人,白衣男也忍了,本無事,去拿刀後性質就變了。

    6.好吧,你拿刀威風了一把,本應也還算小事,小事化無嘛。可你不該用刀死揍對方還把自己的刀砸丟了,自找死!

    7.被搶了刀受傷後能及時"詐死"不逞強或遠跑,或許不再激怒白衣男,你好死不死還往小車跑,再拿兇器?肯定不能如你願!

    8."龍哥"自揮刀後,自家人都躲得遠遠的,或許感覺到已無法阻止進入瘋癲的"龍哥",所以刀被對方奪後也無人幫"龍哥"阻擋白衣男。

    總結:不作死不會死!

  • 5 # 燈塔2009

    不論是不是正當防衛,我都支援白衣俠的行為!其實崑山這件事情打架的兩個人當時是更難把握好尺度的,真正可以控制或者減輕事件造成成的後果的是紋身男的兩個朋友,紋身男喝醉酒,情緒激動,白衣俠突招橫禍一時無法判斷,紋身男兩個朋友畢竟旁觀者頭腦比較清醒,又是紋身男的朋友,比較好介入事件,可是,兩個朋友的不作為讓事件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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