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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律知道

    打官司通常會經歷一審、二審、執行,有的案件可能還有有再審等階段。當事人不僅需要花費大量金錢,而且還需要付出大量時間成本和精力。結合法律實踐經驗為大家介紹打官司通常會有哪些花費,供大家參考。

    大家知道打官司一般都需要向法院繳納訴訟費,具體而言一審時要交案件受理費,二審時要交上訴費,執行時要交執行費。如果在訴訟階段想要做財產保全,還需要向法院繳納保全費。上述費用需要按照案件標的比例繳納相應的費用,也就是說起訴金額越多,繳納的訴訟費就越多。

    如果在訴訟過程當中,被告找不到,需要公告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還需要原告墊付相應的公告費。做財產保全通常需要原告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選擇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方式讓保險公司出具保函,可能還需要繳納相應的保險費。如果案件涉及到司法鑑定的話,還需要繳納相應鑑定費。

    在執行階段,為了評估、拍賣被執行人的房產、土地等財產,通常還需要申請執行人墊付相應的評估費,如果當事人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員代為打官司、調查被告財產線索或者提供其他專業服務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律師費、差旅費等費用。

  • 2 # AI輕塵科技

    官司需要多少錢?你既沒有說什麼樣的官司,債務方面、傷損賠償方面、經濟方面、還是你踢我一腳,我瞪你一眼的鬥氣官司,都沒有說清楚。

    官司當然要看標的,標的越大,付出的律師費也越高,還要看相關的取證工作,假如您和火星的外星人進行一場星際訴訟的話,我想只有地球首富才能負擔得起相關的費用。總之,標的不是特別大,又沒有必勝的把握,還是以私下協商為好,不然官司完了,你會發現除了律師費,相關請客送禮費用,再加上形形色色的雜費,所剩無幾。

  • 3 # 寒武鏈火寺Mike

    打官司除了花費明面上看得見的錢,還有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時間、精力。有的官司如果不復雜、有充分證據,不用請律師、自己上法庭、自己打,花費不多。比較複雜的官司就一定儘量早點要找一個靠譜的律師了,越早讓律師介入、越可以儘早得到法律服務。越晚讓律師介入、花的律師費一樣但可能失去佈局的時機!好律師會讓你絕處逢生、黑律師讓你痛不欲生!

    打官司是一場綜合角力,時間、效率、一環扣一環很重要,這些很難以金錢衡量,花多少錢取決於自己心目中為擺平官司願意花多大代價、對方為搞定官司願意花多大代價,可以肯定的是:有錢能使鬼推磨、沒錢是人都難過……

  • 4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打一場官司要多少錢?筆者從專業角度給你分析打官司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一、必須支付

    1、案件受理費(這個費用是作為原告在起訴時繳納的費用,案件審理完以後根據審理結果確定最終承擔人),具體金額按照訴訟金額確定特別案件按件收取費用;

    2、上訴費(是指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時,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時繳納的費用)

    二、特定條件下支付

    1、保全費(案件審理過程中,一方當事人為保證案件在審判後有財產可供執行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查封凍結對方財產所要繳納的費用),這個費用是根據個人要求去繳納的;

    2、公告費(這個費用是指當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無故缺席的情況下,需要依法進行通知時繳納的費用以及判決生效以後向對方送達生效判決時候的費用);

    3、鑑定費(這個費用是指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於一些需要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鑑定事務所支付的費用,例如在遺囑繼承案件當中的筆跡鑑定費用);

    4、評估費(這個費用是指案件審理過程中,需要專業機構對相關財產標的進行價值評估的費用。多見房產糾紛以及實物買賣當中無法確定物品價值時);

    5、律師費(當事人委託專業律師所支付的費用)。

    三、收費比例

    1、按比例收費和按件收費相結合

    案件受理費;

    律師費;

    2、案件收費

    公告費(公告開庭材料260元);

    公告費(公告判決300元)

    3、按比例收費

    保全費(上限5000元);

    鑑定費(按檢材數量);

    評估費(按照標的額按照不同收費)。

  • 5 # 如月豆腐刀

    看你官司的訴求標的是多少?按比例收費,從五十起步,一二百元開始,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甚至更高,這是基本收費。

  • 6 # 金牌令箭徐蕾

    打官司主要是想贏理,所以錢不值錢而是救人的性命值錢,救人一命勝造七級佛祖,所以作為各層領導應該明白的道理。

  • 7 # 百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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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夢蝶離婚律師

    在我接待的眾多離婚諮詢中,其實對於很多當事人來說,最關心的問題除了自己在這場“離婚戰”中能有幾分勝算外,更關心的就是“打一場官司究竟需要花費多少錢”。畢竟沒有人會在不知道成本的情況下,貿然地做出一些決定。

    前幾天和大家分享了訴訟離婚的整個流程,今天就再來跟大家講講,一場離婚官司可能會涉及到的一些費用。

    訴訟費

    去法院打官司,法院會收取訴訟費。

    法院的訴訟費是按照離婚案件所涉及的財產標的總額來收取的。根據結案的方式不同,如果說是調解結案可以減半;如果說是簡易程式也可以減半;如果既是簡易程式又是調解結案,那就等於說是減半的基礎上再減半。

    律師費

    一場離婚官司是否有律師費的支出,取決於當事人是否需要委託律師。如果當事人需要委託律師,那麼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律師費;如果當事人不需要委託律師,則無需支付這筆費用。

    律師費一般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比如地域啊、律師工作年限啊、律師的專業能力等方面。因為專業的律師在某個細分領域研究得更加深入,能夠提供更好、更快速的解決方案和法律服務,收費也會相對高一些。

    如果案件財產標的大或者財產型別複雜,建議最好還是諮詢專業律師,以防損失得更多!

    評估費

    在涉及分割房產時,如果夫妻雙方對於房子價格能夠達成協商處理意見的,那麼這一筆費用是不會產生的。

    但是,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面臨對簿公堂時,男女雙方的意見往往是相左且互不認同。因此,房子的現價如何確定,就成了亟待解決的問題。此時,法院會要求一方申請評估,然後法院委託相應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定價,而這個評估費,往往需要當事人本人來承擔。

    公告費

    在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時,法院的法律文書(包括起訴狀副本、傳票、判決書等)無法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此時法院一般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對方送達法律文書。

    公告的方式,一般是在國家級或者省級有影響力的報刊上釋出公告,那麼相應的,報社會收取公告費,這個公告費,也需要當事人本人來承擔。

    其他費用

    其他的例如鑑定費、公證費、保全費和擔保手續費等,除非有需要鑑定的證據、需要公證的協議等情況時,確實有必要才支出這些費用。

    像我自己在辦理各類案件的日常工作中,經常深感很多當事人迫於無奈或是實在無法透過其他途徑來解決糾紛和矛盾,才會選擇“打官司”這個方法,來解決糾纏已久的糾紛。

    而在一場離婚訴訟中,除了金錢成本以外,時間成本、精力成本、也都會讓當事人陷入了“持久戰”的狀態裡。

    首先在時間成本上,離婚時長短則一個月(協議離婚),簡易程式三個月,普通程式六個月,涉外婚姻一年後判決下來已是常事。

    精神成本方面,當事人反覆思考和糾結要不要離婚,精神上桎梏與反桎梏的較量,輕則憔悴,重則絕望。

    最後是金錢上的成本,很多離婚案實際上都是一場經濟實力較量的戰爭。

    有些當事人可能為了經濟成本考慮,會選擇一個價格相對不那麼貴的綜合型律師,但這類律師並非只專注婚姻家事一個領域,論專業程度,更是遠不及只專注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師。

    對此,我建議大家,如果準備起訴離婚,最好還是諮詢專業做婚姻案件的律師,畢竟她們見過的案件型別更多種、更復雜,能夠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在立案時整體考慮如何為當事人節省費用,儘量縮短訴訟時間,為當事人爭取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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