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知心人生

    瞭解並掌握P2P平臺的各種營業資質和手續包括合法手續和不合法手續,以及平臺是如何宣傳的,如何鼓吹的,平臺和關聯公司的關係,平臺的組織架構都是誰,誰是主要責任人,誰是平臺骨幹,平臺對出借人的承諾,出借人手裡所掌握的各種資料如出借合同文字,銀行匯款憑證,以及各種證據的紙質文字,影像資料,錄音錄影也要了解平臺和犯罪嫌疑人隱蔽的資戶,配合受理的經偵部門,把證據都提供給警方,隨同案件的司法程式進展,遂級遂部門跟進,提出出借人的訴求。相信司法機關,相信政府,如果有疑義可以逐級上訪。

  • 2 # 生命之光

    都已經清零還如何談維權?假若需要維權,那隻能是依法依規,合法維權,出借人團結一致,組成合法的維權聯盟,有系統有合理合法的訴求,充足的證據、明確的顧問、平臺、平臺的批准單位、宣傳機構、推倡機構、經營許可、監管機構、稅收情況等。

  • 3 # 願一切美好如期而至zz

    維權得靠政府幫維護,經理人p2p老總賺的盆滿缽滿,拿著投資人高額的提成到處旅遊買房產,逍遙自在,投資人苦不堪言,是否讓高額提成人退款才合理呢?

  • 4 # 火山熔焰

    晉商貸炒期貨“虧損“的質疑

    我虧了應成為我賺了的口頭san.

    面對47億被期貨蒸發的“事實“(平臺法人郝某,因為炒期貨而導致的虧損)。我們受害者表示質疑,綜序如下幾點:

    1*,據判決書上呈述,本金由於被用於進行期貨交易,而導致投資虧損這一“事實“。表示不認可,出於同樣期貨操作的貝貝錢包平臺案例,卻是獲得遠高於喻期本金總額的57億債權。其宣判結果證明,用於期貨投資獲利是遠大於點對點實標交易的利潤事實。回顧同樣操作的晉商貸的47億本金,同樣具有可借籤而存在事實。

    2*,長期堅持,並從事期貨交易,證明其行為過程,是必定有利可圖,才會堅持幾十年如一日投機下去。而最能說明問題的是,長期掛在嘴邊的“虧損“二字的宣揚,而背後卻是帶來豐厚利潤事實真象的上演。

    3*, 從近500多個開戶帳號來說,將虧損帳號公佈於眾,而將賺的帳號,隱藏起來。可啟到一石二鳥功效。即沖掉洗白本金又證明本金的走向。最終演變成空手套白狼的事實。

    3*,長期用本金進行期貨投資,毫無置疑的應作為本金被蒸發的突破口。從註冊的真假開戶帳號,以及違規期貨投資的行為,應申訴到期貨監管部門,進行嚴格調查取證,讓專業的期貨監管執法人員處置,判別其真偽。

    4*, 從最初的三年還款方案,我們看不到47億本金被蒸發的任何蛛絲馬跡,而是信心滿滿。這與虧損心態格格不入。正是由於期貨是讓其獲利的唯一通道,也是未來三年還款的獲利通道。

    當然過程會是艱辛的,所以最後選擇放棄(“自首“)。

    5*,作為投機犯罪分子,其在金融市場創業的歷程也證明其為高手,而平時節撿無亂揮霍的表現,使揮霍替代本金,顯然不符合鉅額本金憑空被蒸發的邏輯,所以用期貨製造虧損因果關係,成為了最好的“人“選。

  • 5 # 花花世界小解

    P2P去年一場暴雷,多少家庭、多少出借人一夜之間從天堂墜入地獄。

    P2P應該是我第一次接觸理財產品,人家說股市吃人,後來我才發現:股市吃人至少吐骨頭,P2P吃人連骨頭都不吐。人家說投資不能放在一個籃子裡。我就投資了幾個,本土的、外地的,政府推薦的等等。但一場雷來了讓我多少年的積蓄化為0,好在老公沒怪罪我,家庭沒什麼大事發生,所以現在過得雖然困苦,卻只能朝前看、朝前走。

    時隔一年了,雖然我也很想本息全要回,但是知道是不可能了,應該說不抱希望了吧!雖然一直在追,但現在法院判也判了,追也追了,但是涉嫌問題太多,再加上疫情期,追債更難了。另一方面就算賠付也不可能全額賠付,也是打折賠,真正到手應該寥寥無幾了,所以現在我已經不抱希望了。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像我們這種小老百姓就不要隨隨便便再去學人家理財了,理財大都是富人的事,我們進去大多都是被割韭菜的份。

  • 6 # 雪飄雪飛

    首先不被平臺忽悠,不再上當。其次蒐集證據,揭露平臺犯罪事實。再次眾出借人團結起來,共同抗敵。最後要相信政府,依靠政府,向政府如實反映問題,堅持不懈,有誓死捍衛合法權益的決心!

  • 7 # 自由翱翔FLY

    收集證據,比如砍頭息、手續費等一些不合理費用,如果超過LPR的4倍,就投訴。如遇到暴力催收,更得投訴,甚至報警。

    可以在中國金融網際網路協會的官網投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