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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路如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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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擋汽車
提問的人隱藏了關鍵資訊,為什麼小區物業不讓裝。以上海為例,如果得到了小區物業蓋章的證明,可以向國家電網申請免費安裝私人充電樁,私人充電樁有單獨的電錶,電費也相對便宜。
那麼為什麼物業不同意呢,原因就在於車主沒有固定停車位。現在上海便宜的固定停車位,也要幾十萬一個,比很多家用車都貴。很多車主是沒有固定停車位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申請一個固定的充電樁,那就等於佔了一個固定的停車位。
如果自己有固定停車位,申請安裝一個充電樁,物業肯定同意,但是如果沒有固定停車位,卻要申請固定充電樁,那就非常困難了。
普通的家用車,充一天次,用個4-7天是沒有問題的,不像計程車一天開幾百公里,今後的發展方向,只能是充電樁共用,比如5個車主,共用一個充電樁,平均一個月能充6次電,這樣沒有固定停車位的車主,也能充上電,並且享受電費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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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侯王666
小區安裝不了電動汽車充電樁,咱們一塊分析,一般有以下原因:
一是小區規劃問題,正像過去的老舊小區,規劃設計之時,只考慮小區居民停放腳踏車、摩托車停車位問題,並沒有考慮小轎車停車位問題。不過當時居民也買不起小轎車。後來隨著人民富裕,居民購轎車增多,規劃設計開始規劃設計部分停車位,滿足部分居民停轎車。後來由於居民購車迅速增多,新開發的物業小區停車位規劃為一比一配製,即一戶一停車位。現在電動汽車迅速發展,電動汽車與小汽車爭停車位越來越緊張,一般小區電動汽車亂停亂放之事非常嚴重,特別是停車位少的小區。也就是說規劃沒有電動汽車充電位置,物業企業也沒辦法也不會亂建亂安充電樁。
二是電力負載問題,物業小區最早業主家配電為每戶五千伏安,後調整為十千伏安,所以小區的變壓器配製就是戶數乘用電配製數加物業裝置設施用電及其它用電之和,也就是說小區供電數是一定的,並不是隨意的。因為用電若超額執行,不燒線路就會燒變壓器。即使電力公司直供使用者,也有以上問題阻礙一些物業小區安裝不成充電樁。若是物業企業自管電也是有容量限制的,不是隨意增加負荷的,一旦燒壞線路,燒壞變壓器,那責任和後果都承擔不起的。比如業主家電錶,總用量不得超十千伏安,若超,會燒燬你家開關或電錶的。
三是為什麼不建小區公共充電樁,一般物業小區都建有小電動車公共充電樁,可為什麼不建公共汽車充電樁,就是因為電動汽車佔地大充電功率大充電時間長。本來電動汽車就沒有停車位,有的物業小區建成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樁後,竟成了業主的停車位,因為夲來小區停車位緊張,大部分業主充電充滿後(一般充電時間5一10小時),根本不會主動開走讓別人充電。有的業主甚至在公共充電樁停車位上停放多天,變相成了業主自己的電動汽車停車位。若增加管理人員,勢必費用加在充電費上,但業主不滿意就投訴,管理起來相當困難。
四是為什麼小區物業企業不蓋章不讓業主自己安裝充電樁,若物業企業同意沒車位的業主安裝充電樁,等於相當於給業主解決了一個停車位,大家想想,物業小區停放小轎車都很困難,物業企業能會造出個停車位專供電動汽車充電嗎?而且若改動小區場地規劃設計,是要報當地規劃設計部門批准的。但規劃設計部門很難批准改動小區原規劃設計的,因為涉及很多安全、消防規定。
五是建議當地政府真對物業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問題,召開有規劃、城管、社群、電力、住建部門會議,專門研究不同物業小區科學安裝電動汽車安裝充電樁問題,比如能否佔用綠化地問題,能否靈活利用消防通道,能否建立立體停車充電問題等。
六是建議規劃設計新物業小區時,將電動汽車停車位附帶充電樁,或專充電場所納入規劃設計以內,以適應電動汽車的發展。
總結:物業小區不是自己家的獨門獨院,不是誰想幹啥就幹啥的,便民措施必須是在安全和不違反有關規定的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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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指的是電動車(電動摩托車)?還是電動汽車?沒說明清楚。
物業應在自己服務範圍內,盡職盡責,盡最大努力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如果充電樁的裝置安裝由物業投資,當然物業要收回裝置成本與維護費用,一般加在每次充電度數中。關鍵是物業是否有能力為業主提供充電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