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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在海曙寧波工程學院附近,不慎丟失蘋果7,被一大媽拾到,索要2000元方可以返還。姑娘以一箱楊梅+500塊人民幣表示謝意請求歸還手機,因價錢問題相差甚遠協商無果。失主採取報警方式處理,拾到者見失主報警寧可玉碎不為瓦全,將手機摔碎。為什麼報警之後派出所建議收集證據後起訴到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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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David1976

    撿到別人的東西不歸還,屬於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並造成他人損失的法律現象。屬於不當得利,也屬於犯法行為,應該返還,如果不返還,丟失者可以起訴法院判決返還。

    法律依據:

    所以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否則以後類似的事件將會不斷上演。

  • 2 # 品魏WZH

    肯定要賠!即使手機是撿到的,在有人認領手機的情況下,手機的財產所有權不屬於你,你無權摔壞或佔為己有!足見這大媽平日是愛財如命愛佔便宜之人,撿到別人的東西就想佔為己有!有一首經典兒歌“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啟蒙教育兒童品德的簡單道理,為什麼活了幾十歲的老人就不知道呢?

  • 3 # 紅紅正者無敵

    當然要負責任!當然要賠了!我看過影片很氣憤!這種人素質實在太差了,性質太惡劣了,道德太敗壞了!

    撿到一個手機敲詐勒索索要人家二千元,像這種舊手機本來能值多少錢?這個小女孩很有修養,一直柔聲柔氣一口一個阿姨在苦苦哀求……這女人居然鐵石心腸砰一下摔下去,當時看的我的心也崩潰了……

    如果我在現場,非給這個老太婆幾個拳腳,以解心頭之恨!社會上居然還有這種渣子存在,令我大跌眼鏡!

    這小女孩已經做得很不錯了,除了語言上的尊重,還給500元的敲詐費,且還給一箱楊梅,現在楊梅很貴的。

    這老太接下來肯定要賠,賠的多點,讓這種渣老太長長記性,給她一個深刻的教訓!免得下次再敲詐別人。

    這是故意損壞財產,不當得利,且還敲詐,性質很惡劣的,一定要嚴懲!

  • 4 # BlakeHuo

    當然需要啦,畢竟是所有權是別人的,拾到者有歸還的義務,摔壞屬於侵害他人財產,可以索賠的。反正我是撿到過一次iphone7的,在小區電梯間,因為急著出門,致電了小區裡的警員,但是當天正好他們出警去了,沒辦法只能帶著一起出門去了,剛上車失主電話就來了,失主態度很好,本來說出去吃完飯就回來帶個失主,但是她比較著急,我就讓她來我吃飯的地方來找我了,最後失主帶著2杯奶蓋來感謝我和我老婆,哈哈哈哈哈。反正截止到目前為止,手機撿到1個,錢包3個,裡面一共4萬多吧,浪琴一隻,掉地上整捆的50的一捆,國外的時候在賭場裡面撿到過別人1萬美元的籌碼,反正都還了。。。。

  • 5 # Prussia

    無知而又無賴,貪婪蠻橫霸道的老太涉嫌三宗罪:侵佔罪、敲詐勒索罪、毀壞財物罪,就這三宗罪老太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事情一開始,手機失主在第一時間聯絡上老太時,老太還尚未構成侵佔罪。因為老太畢竟還有主動歸還,或是透過協商向失主收取適當酬金這兩種備選。而當手機失主提出願意給付五百元作為酬謝時,貪婪的老太居然漫天要價獅子大開口:厚顏無恥地向失主索要兩千元作為酬金,而且還居高臨下、咄咄逼人地表示沒有商量餘地。至此,老太自己已經逾越了法律的緩衝地:主動歸還或收取適當酬金,從而使事情得到圓滿地解決。但老太的貪婪將自己由侵佔罪升級為敲詐勒索罪:敲詐金額從兩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作為立案標準。由於老太的執迷不悟,依然繼續頑固堅持蠻橫的態度,失主在不得已的萬般無奈情況下報了警。於是,窮兇極惡的老太兇相畢露,居然喪心病狂地將手機砸在地上而毀壞了手機。至此,老太的瘋狂使其由敲詐勒索罪惡變為毀壞財物罪。根據接警民警提出的建議,失主可收集相關證據起訴老太。記錄有老太囂張話語的手機影片畫面,以及失主被毀壞的屏面嚴重碎裂的手機就是重要證據。

  • 6 # 飛翔詩話

    浙江寧波姑娘小徐,

    上班途中丟了手機,

    撿到手機綠衣婦女,

    懇求婦女酬謝換取,

    兩千塊錢強硬索取,

    小徐吃驚什麼道理?

    相約見面某某小區,

    五百感謝楊梅一提,

    至少一千愛要隨你,

    小徐報警要回手機,

    綠衣婦女手機砸地,

    螢幕粉碎傷心不已,

    警察民事不能受理,

    建議法院起訴程式,

    拾金不昧道德風氣,

    貪得無厭心竅財迷,

    醜惡嘴臉不要臉皮,

    非法侵佔犯罪嫌疑,

    想想辦法找到證據,

    公開資料揭露事實,

    訴諸法律送進監獄,

    遺臭萬年譴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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