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現場取證的部門全稱叫:刑事科學技術室 一般勘查命案現場,由市局的刑事勘查部門出警。具體的步奏如下:
報警人發現案件報警,派出所到達現場對案件性質進行判斷,如果發生命案,需要立即保護現場(派出所的出警車上都配備有警戒繩),然後派出所通知刑警隊和刑事技術室到場。命案現場除了刑事技術室的技術員可以進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內,刑警隊到達現場做先期的走訪工作,一般都是先詢問報警人,再問問周圍行人,然後觀察附近監控攝像頭安裝在哪裡,等等。
技術室到達現場後,刑警隊先和技術室把案情做個簡單的介紹,便開始分工勘查現場,一般會有一個現場勘查指揮人員,多為刑事技術室主任,分工由他負責。參與命案現場勘查的人大致在十幾人左右,這個根據每個地市的技術人員多少來決定。
其中,痕跡檢驗人員不少於三人(負責,指紋、足跡、工具痕跡、槍彈痕跡、其他特殊痕跡提取)
(痕跡檢驗員)
理化生物檢驗人員不少於兩人(負責,血液、精液、唾液、毒物、屍塊組織、以及其他生物物證的提取)
(理化生物檢驗員)
刑事照相員不少於三人(負責用相機固定現場原始概貌,以及物證位置,並記錄分析案發現場周圍的影片監控位置等。)
(刑事照相員)
法醫,不少於兩人(負責屍體檢驗,以及屍體解剖工作。)
(法醫)
技術員確定好後,現場勘察指揮人員開始分工:
勘查現場一般分為三個小組,痕跡檢驗組,理化生物檢驗組,法醫組。
(以室內命案現場為例)
第一組:痕跡檢驗組(最先進入現場)。成員 痕跡檢驗員 和 刑事照相員
第一步,痕跡檢驗員先把房門上的指紋處理出來(因為進門出門都需要觸碰房門,門上的物證最容易被毀壞,所以第一步要提取房門上的痕跡),接著開啟房門。
第二步,刑事照相員用相機固定原始現場。
第三步,痕跡檢驗員利用足跡燈觀察地面鞋印,在鞋印附近放置標尺,搭建現場板橋快速通道。
(現場足跡,發現現場足跡後,要避開這些物證,在沒有足跡的地方搭建板橋通道,通往屍體所在的中心現場)
(現場臨時通道,俗稱板橋)
第四步,法醫和理化檢驗員踩著板橋通道來到屍體附近,看是死者是否有生命特徵,是否需要救治。
死者如果已經死亡,不需要救治,命案現場勘查機制立即啟動。
痕跡檢驗組,勘查室內的指紋、足跡、工具痕跡(撬別房門的痕跡)特殊碰撞的痕跡,反正一切可以和“痕跡”搭上關係的,都是屬於“痕跡檢驗”的範疇。在痕跡檢驗組工作的時,刑事照相員全程陪同,拍照固定。
痕跡檢驗的同時,法醫會同理化檢驗員以及刑事照相員檢查屍表,理化檢驗員開始提取現場的血跡、唾液、以及所有需要檢驗的東西。
屍表檢驗完畢後,法醫通知殯儀館把屍體運送到解剖室(一般法醫解剖室都建在殯儀館,因為殯儀館有冷凍櫃。)
屍體被運送後,法醫轉移戰場,去殯儀館開始屍體解剖。
(屍體解剖室)
現場物證全部處理完畢,現場貼上封條,所有技術員開始對自己領域提取的物證進行分析。
(痕跡檢驗員使用的現場勘查箱)
(刑事照相員使用的現場勘查箱)
(理化生物檢驗員使用的犯罪現場勘查箱)
(法醫使用的犯罪現場勘查箱)
(痕跡檢驗員使用的指紋、工具痕跡、槍彈痕跡、特殊痕跡等物證分析室)
(痕跡檢驗員使用的足跡分析室)
(刑事照相員使用的影片分析室)
(法醫使用的解剖室)
(理化生物檢驗員使用的實驗室)
(理化生物檢驗員使用的DNA檢驗室)
(理化生物檢驗員使用的毒化檢驗室)
等所有的物證全部處理結束,參加現場勘查的技術員就要會同刑警隊的辦案人員坐在一起開專案會,從物證出發,探討下一步的偵查方向。如果偵查方向明確,抓人、審訊、然後走訴訟程式。
如果偵查方向不明確,就需要重新勘查現場,也叫復勘現場,直到現場物證無任何遺漏。
犯罪現場取證的部門全稱叫:刑事科學技術室 一般勘查命案現場,由市局的刑事勘查部門出警。具體的步奏如下:
報警人發現案件報警,派出所到達現場對案件性質進行判斷,如果發生命案,需要立即保護現場(派出所的出警車上都配備有警戒繩),然後派出所通知刑警隊和刑事技術室到場。命案現場除了刑事技術室的技術員可以進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內,刑警隊到達現場做先期的走訪工作,一般都是先詢問報警人,再問問周圍行人,然後觀察附近監控攝像頭安裝在哪裡,等等。
技術室到達現場後,刑警隊先和技術室把案情做個簡單的介紹,便開始分工勘查現場,一般會有一個現場勘查指揮人員,多為刑事技術室主任,分工由他負責。參與命案現場勘查的人大致在十幾人左右,這個根據每個地市的技術人員多少來決定。
其中,痕跡檢驗人員不少於三人(負責,指紋、足跡、工具痕跡、槍彈痕跡、其他特殊痕跡提取)
(痕跡檢驗員)
理化生物檢驗人員不少於兩人(負責,血液、精液、唾液、毒物、屍塊組織、以及其他生物物證的提取)
(理化生物檢驗員)
刑事照相員不少於三人(負責用相機固定現場原始概貌,以及物證位置,並記錄分析案發現場周圍的影片監控位置等。)
(刑事照相員)
法醫,不少於兩人(負責屍體檢驗,以及屍體解剖工作。)
(法醫)
技術員確定好後,現場勘察指揮人員開始分工:
勘查現場一般分為三個小組,痕跡檢驗組,理化生物檢驗組,法醫組。
(以室內命案現場為例)
第一組:痕跡檢驗組(最先進入現場)。成員 痕跡檢驗員 和 刑事照相員
第一步,痕跡檢驗員先把房門上的指紋處理出來(因為進門出門都需要觸碰房門,門上的物證最容易被毀壞,所以第一步要提取房門上的痕跡),接著開啟房門。
第二步,刑事照相員用相機固定原始現場。
第三步,痕跡檢驗員利用足跡燈觀察地面鞋印,在鞋印附近放置標尺,搭建現場板橋快速通道。
(現場足跡,發現現場足跡後,要避開這些物證,在沒有足跡的地方搭建板橋通道,通往屍體所在的中心現場)
(現場臨時通道,俗稱板橋)
第四步,法醫和理化檢驗員踩著板橋通道來到屍體附近,看是死者是否有生命特徵,是否需要救治。
死者如果已經死亡,不需要救治,命案現場勘查機制立即啟動。
痕跡檢驗組,勘查室內的指紋、足跡、工具痕跡(撬別房門的痕跡)特殊碰撞的痕跡,反正一切可以和“痕跡”搭上關係的,都是屬於“痕跡檢驗”的範疇。在痕跡檢驗組工作的時,刑事照相員全程陪同,拍照固定。
痕跡檢驗的同時,法醫會同理化檢驗員以及刑事照相員檢查屍表,理化檢驗員開始提取現場的血跡、唾液、以及所有需要檢驗的東西。
屍表檢驗完畢後,法醫通知殯儀館把屍體運送到解剖室(一般法醫解剖室都建在殯儀館,因為殯儀館有冷凍櫃。)
屍體被運送後,法醫轉移戰場,去殯儀館開始屍體解剖。
(屍體解剖室)
現場物證全部處理完畢,現場貼上封條,所有技術員開始對自己領域提取的物證進行分析。
(痕跡檢驗員使用的現場勘查箱)
(刑事照相員使用的現場勘查箱)
(理化生物檢驗員使用的犯罪現場勘查箱)
(法醫使用的犯罪現場勘查箱)
(痕跡檢驗員使用的指紋、工具痕跡、槍彈痕跡、特殊痕跡等物證分析室)
(痕跡檢驗員使用的足跡分析室)
(刑事照相員使用的影片分析室)
(法醫使用的解剖室)
(理化生物檢驗員使用的實驗室)
(理化生物檢驗員使用的DNA檢驗室)
(理化生物檢驗員使用的毒化檢驗室)
等所有的物證全部處理結束,參加現場勘查的技術員就要會同刑警隊的辦案人員坐在一起開專案會,從物證出發,探討下一步的偵查方向。如果偵查方向明確,抓人、審訊、然後走訴訟程式。
如果偵查方向不明確,就需要重新勘查現場,也叫復勘現場,直到現場物證無任何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