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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木劍溫不勝

    隋文帝對平民百姓實行寬仁的政策。楊堅在政權基本穩定之後,便開始了一系列的改革,包括了中央和地方的政治體制、賦稅、土地制度、法律、錢幣、對外關係等方面。隋文帝結束了中國上百年來分裂的局面,也結束了中國三、四百年的戰亂時代。

    隋文帝的主要歷史功績

    1主要功績

    確立三省六部制

    中央設尚書、門下、內史三省,以尚書令、納言、內史令為長官,行使宰相職能,輔助皇帝處理全國事務。內史省和門下省是機要之司,內史省負責起草並宣行皇帝的制詔;門下省負責審查內史省起草的制詔和尚書省擬製的奏抄;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下設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6部。每部設尚書為長官。尚書令下有尚書左、右僕射各一,左僕射判吏、禮、兵三部事,右僕射判度支、都官、工部三部事。尚書令與左、右僕射及六部尚書合稱「八座」。開皇三年(583),改度支為民部;都官為刑部。除三省外,又設秘書和內侍二省,負責圖書修撰及宮內供奉等事。另設御、都水二臺,負責監察和水利。記這樣不僅加犟了中央集權,而且開創了中國封建社會政治體制的新階段。

    簡化地方官制

    隋初,楊堅在確立了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機構後,又對地方機構進行了改革。南北朝以來,由於郡縣設定過漤,形成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隋初沿北齊、北周制設州、郡、縣三級地方機構,開皇三年,楊堅從河南道行臺兵尚書楊尚希的建議,廢郡,改為州、縣二級制。州設刺史,縣設縣令。

    修訂「開皇律」

    修訂「開皇律」。對前代八十一條死罪、一五零條流罪、千餘條徒、杖等酷刑以及滅族等都一概廢止。同時,又減輕了許多法律的內容,如「流役六年,改為五載;刑徒五歲,變從三祀;其餘以輕代重、化死為生。」對犯人處置採取審慎態度,而不是草菅人命,有效地防止了冤案的發生。文帝對法律的改革,使法律減輕了殘酷和野蠻性,在中國法制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為了使隋朝早日繁榮富庶,隋文帝大力發展社會經濟。

    領均田令

    隋初,在北齊、北周均田制的基礎上,繼續實行均田制,均田令規定:丁男、中男受露田(種植五榖)80畝,永業田20畝,婦女受露田40畝。奴婢5口給1畝。永業田不歸還,露田在受田者死後歸還。對一般農民,採取輕徭薄賦鼓勵農桑的政策,對於豪犟貴族兼併土地的行為則給予打擊,以保證農民的正常生產。從而提高了農民勞動生產的積極性。均田制實行後,國家可以控制更多的勞動力,增加賦稅收入。

    設定糧倉

    文帝時所設的倉,可分兩種,即官倉和義倉。官倉的糧儲,用以供養軍公人員。設定官倉的目的,即是在增加關東漕運的效率;也就是把原來關東各州對京師個別直接的輸糧辦法,改為集中和分段運\輸的辦法。並在黃河沿岸設定米倉,先把關東各州的食糧集中在這些倉裡,然後利用黃河及廣通渠運到京師。因此時間及人力物力,都節省不少。據唐人的估計,文帝末年諸倉所存的食糧,已可供政府五六十年之用。義倉又稱社倉,設定於鄉間,其儲糧由人民捐納,以備饑荒時賑濟災民。百姓軍人,捐出的糧食,存入當地的社倉裡由「社司」專管賑目和儲存等事宜。如遇某地收成不好發生饑饉之時,便以某地社倉中的儲糧賑濟饑民。並規定民戶捐糧於社倉的標準:「上戶不過一石,中戶不過七鬥,下戶不過四鬥。」義倉之設,對人民的生活來說,自是一項有力的保障。

  • 2 # 使用者6485637716260

    資治通鑑》上有一段非常有趣的記載:陳朝至德元年(公元583)十一月,陳後主陳叔寶遣散騎常侍周墳、通直散騎常侍袁彥出使隋。陳叔寶聽說隋文帝楊堅狀貌異人,便讓袁彥畫像而歸。當陳叔寶看到楊堅的畫像後,大駭道:“吾不欲見此人!”立刻命人將畫扔了。

    楊堅的相貌到底奇異在何處,以致他的死對頭陳叔寶看到畫像後如此驚懼呢?

    根據《隋書》的記載,楊堅“為人龍頷,額上有五柱入頂,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長上短下,沉深嚴重。”由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楊堅的相貌有五“奇”:一、額頭突出,並有五個隆起的部分從額頭直插到頭頂上;二、下頜很長,而且很突出;三、目光犀利,咄咄逼人;四、掌紋形似“王”字;五、上身長,下身短。

    他這個長相,生下來不久就讓他的母親呂氏“大駭”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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