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在中國,起碼可以上溯三千五百年,被用與刑法上,稱為“墨刑”。外國紋身族是指迷戀從圖騰崇拜經由刑罰刺字等過程發展流傳下來的紋身,把紋身作為一種藝術,紋身作為人類輝煌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延續至今已有二千多年。早在原始人類時期,那時的古人就會用白泥或燃料在身上、臉上畫出紋絡。其作用一是美化自己,二是嚇唬敵人。紋身又是原始社會崇敬圖騰和裝飾藝術的反映。如今世界各地都還有各種紋身風俗。大約葬於西元前2000年的埃及木乃伊身上就曾發現紋身。有關色雷斯人、希臘人、高盧人、古日耳曼人和古不列顛人的記載都提到紋身。古羅馬罪犯和奴隸要紋身。公元1世紀基督教興起後歐洲各地禁止紋身,但在中東和其他地方仍保留此風。歐洲人在探險時代與美洲的印第安人及玻里尼西亞人接觸時,再次在這些民族中間發現紋身。受玻里尼西亞人影響,為歐美海員身上刺花的紋身館出現在全世界許多口岸城市。16至17世紀,西方水手把紐西蘭的彩色紋身文化帶到了歐洲。第一個把紋身於一六九一年帶回歐洲的航海者,被稱為“紋身王子”,他身上共有三百三十八個紋身圖案。1891年第一臺電動紋身機在美國取得專利權。美國成了紋身新圖案的產地。特別是美國紋身圖紙傳播各地之後,表現航海生活、軍事內容、愛國思想、浪漫情調和宗教熱情的主題,在全世界都趨於標準化。19世紀美國罪犯獲釋時要紋身,英國逃兵要紋身。後來西伯利亞的監獄和納粹集中營的在押人員身上也刺上標記。19世紀晚期英國上層社會男女曾流行紋身。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紋身者大都是女人,原因是為了紀念在戰爭中失去的愛人,它們一般紋上小鳥、蝴蝶、紅玫瑰、或是愛人的名字。20世紀街幫或摩托車幫的成員常以紋身圖案來作為標記。20世紀早期具有民族特色的風格已漸趨消失。紋身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已將滅或絕跡,只有特殊醫學用途或歐美、日本紋身型別例外,這些是1990年代重新引起興趣的主題。非洲奈及利亞人喜在面部紋刺所屬部族的標誌,有的額頭上刻著劍簇,有的雙額劃有橫向的刀痕,有的臉腮上刺鏤著蠍子,有的紋飾公雞。蘇丹南部羅圖佳族最初以“青龍”、“白虎”、“雄師”、“兀鷹”等動物圖案作為各部族的圖騰標記,紋在面部、手臂和身上。後來對圖騰的崇拜逐漸消失,但紋面紋身仍作為美的裝飾。澳洲蒂維族人不穿衣褲,僅用布帶或紗網遮蓋下身。他們喜歡在赤裸部分繪上各種彩色花紋。世界上最矮小的俾格米人,婦女以紋面為美麗標誌,而且在嘴唇上穿孔插上一束向外突出的蘆草,頸項處掛一串串五顏六色的珠子。緬甸巴庫圖族男子在腹部刺各種色彩的花紋,以為裝飾。紐西蘭毛利人紋身時用彎針將面板挑起,以刀片削去挑起的面板頂端成為點兒;全部紋好後還要塗色,傷痕脫落,花紋定型。南美亞馬遜河域克波族人喜愛裸體紋身,並在嘴唇和耳朵上穿孔,掛上珠子,裝飾成嘴環。嘴環的長度還標誌著社會地位的高低。中國古代江南吳越一帶有紋身的習俗,雕鏤面板作為紋身,後來又仲雍(周太王次子)的小孫女以刺繡服裝取代紋身。古埃及人發明了紋身,紋身被定義為社會等級和部落聯盟的詮釋。估計約一萬四千年以前的石器時代,埃及金字塔記憶體放超過四千年的木乃伊,男女貴族身上各刻有明顯的紋身傑作。日本的紋身最早多紋刺在臉部,二千五百年前,移居的夏威夷人帶著紋身到日本,使紋身在日本發展成為高度的藝術。大約在公元前300年前,神話中的英雄和武士常在身上紋鯉魚、龍和老虎等圖案,這些圖案經常周圍經常是有規則的的波浪(也就是板霧)、條紋和花(包括:櫻花、菊花和牡丹花),並且多為浮世繪風格。中國紋身的前身是刺青,是在紋身機還未出現時,用針沾墨水在身上一針一針把圖案刺上去,圖案多以社會風氣較重的兵將、龍虎為主,很多人是在監獄裡面做的,因為刺青只有黑色,不是專門的紋身顏料,時間長了顏色會發藍髮青,所以又叫刺青。先秦時代以來黥刑就是在犯人臉上刺字作警示。在古代典籍中,曾出現紋身、鏤身、扎青、點青、雕青等故事,如岳母刺字。《水滸傳》中,至少就有三個身滿刺青的重要角色: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與浪子燕青。古埃及更利用刺青來畫分社會地位,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婦女流行在唇部文上紅色,類似現代的文唇、文眉等永久性彩妝的美容方式。於是刺青開始慢慢脫離由部份的刑罰讓人對刺青產生負面的印象,演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在許多文化中,刺青是一種傳統,也是社會階級與地位的象徵。而文身是在刺青基礎上發展而來,採取電動紋身機,專門的色料,顏色豐富,圖案也比較多。隨著社會的發展紋身已經成為一個多學科的綜合藝術形式。
紋身在中國,起碼可以上溯三千五百年,被用與刑法上,稱為“墨刑”。外國紋身族是指迷戀從圖騰崇拜經由刑罰刺字等過程發展流傳下來的紋身,把紋身作為一種藝術,紋身作為人類輝煌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延續至今已有二千多年。早在原始人類時期,那時的古人就會用白泥或燃料在身上、臉上畫出紋絡。其作用一是美化自己,二是嚇唬敵人。紋身又是原始社會崇敬圖騰和裝飾藝術的反映。如今世界各地都還有各種紋身風俗。大約葬於西元前2000年的埃及木乃伊身上就曾發現紋身。有關色雷斯人、希臘人、高盧人、古日耳曼人和古不列顛人的記載都提到紋身。古羅馬罪犯和奴隸要紋身。公元1世紀基督教興起後歐洲各地禁止紋身,但在中東和其他地方仍保留此風。歐洲人在探險時代與美洲的印第安人及玻里尼西亞人接觸時,再次在這些民族中間發現紋身。受玻里尼西亞人影響,為歐美海員身上刺花的紋身館出現在全世界許多口岸城市。16至17世紀,西方水手把紐西蘭的彩色紋身文化帶到了歐洲。第一個把紋身於一六九一年帶回歐洲的航海者,被稱為“紋身王子”,他身上共有三百三十八個紋身圖案。1891年第一臺電動紋身機在美國取得專利權。美國成了紋身新圖案的產地。特別是美國紋身圖紙傳播各地之後,表現航海生活、軍事內容、愛國思想、浪漫情調和宗教熱情的主題,在全世界都趨於標準化。19世紀美國罪犯獲釋時要紋身,英國逃兵要紋身。後來西伯利亞的監獄和納粹集中營的在押人員身上也刺上標記。19世紀晚期英國上層社會男女曾流行紋身。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紋身者大都是女人,原因是為了紀念在戰爭中失去的愛人,它們一般紋上小鳥、蝴蝶、紅玫瑰、或是愛人的名字。20世紀街幫或摩托車幫的成員常以紋身圖案來作為標記。20世紀早期具有民族特色的風格已漸趨消失。紋身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已將滅或絕跡,只有特殊醫學用途或歐美、日本紋身型別例外,這些是1990年代重新引起興趣的主題。非洲奈及利亞人喜在面部紋刺所屬部族的標誌,有的額頭上刻著劍簇,有的雙額劃有橫向的刀痕,有的臉腮上刺鏤著蠍子,有的紋飾公雞。蘇丹南部羅圖佳族最初以“青龍”、“白虎”、“雄師”、“兀鷹”等動物圖案作為各部族的圖騰標記,紋在面部、手臂和身上。後來對圖騰的崇拜逐漸消失,但紋面紋身仍作為美的裝飾。澳洲蒂維族人不穿衣褲,僅用布帶或紗網遮蓋下身。他們喜歡在赤裸部分繪上各種彩色花紋。世界上最矮小的俾格米人,婦女以紋面為美麗標誌,而且在嘴唇上穿孔插上一束向外突出的蘆草,頸項處掛一串串五顏六色的珠子。緬甸巴庫圖族男子在腹部刺各種色彩的花紋,以為裝飾。紐西蘭毛利人紋身時用彎針將面板挑起,以刀片削去挑起的面板頂端成為點兒;全部紋好後還要塗色,傷痕脫落,花紋定型。南美亞馬遜河域克波族人喜愛裸體紋身,並在嘴唇和耳朵上穿孔,掛上珠子,裝飾成嘴環。嘴環的長度還標誌著社會地位的高低。中國古代江南吳越一帶有紋身的習俗,雕鏤面板作為紋身,後來又仲雍(周太王次子)的小孫女以刺繡服裝取代紋身。古埃及人發明了紋身,紋身被定義為社會等級和部落聯盟的詮釋。估計約一萬四千年以前的石器時代,埃及金字塔記憶體放超過四千年的木乃伊,男女貴族身上各刻有明顯的紋身傑作。日本的紋身最早多紋刺在臉部,二千五百年前,移居的夏威夷人帶著紋身到日本,使紋身在日本發展成為高度的藝術。大約在公元前300年前,神話中的英雄和武士常在身上紋鯉魚、龍和老虎等圖案,這些圖案經常周圍經常是有規則的的波浪(也就是板霧)、條紋和花(包括:櫻花、菊花和牡丹花),並且多為浮世繪風格。中國紋身的前身是刺青,是在紋身機還未出現時,用針沾墨水在身上一針一針把圖案刺上去,圖案多以社會風氣較重的兵將、龍虎為主,很多人是在監獄裡面做的,因為刺青只有黑色,不是專門的紋身顏料,時間長了顏色會發藍髮青,所以又叫刺青。先秦時代以來黥刑就是在犯人臉上刺字作警示。在古代典籍中,曾出現紋身、鏤身、扎青、點青、雕青等故事,如岳母刺字。《水滸傳》中,至少就有三個身滿刺青的重要角色: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與浪子燕青。古埃及更利用刺青來畫分社會地位,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婦女流行在唇部文上紅色,類似現代的文唇、文眉等永久性彩妝的美容方式。於是刺青開始慢慢脫離由部份的刑罰讓人對刺青產生負面的印象,演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在許多文化中,刺青是一種傳統,也是社會階級與地位的象徵。而文身是在刺青基礎上發展而來,採取電動紋身機,專門的色料,顏色豐富,圖案也比較多。隨著社會的發展紋身已經成為一個多學科的綜合藝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