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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載:朱國治是漢軍正黃旗人,順治四年(1647年),以貢生的身份去當了固安知縣,漸漸提拔至大理寺卿。後來又外放到江蘇當了江寧巡撫。當時鄭成功率領的反清力量時常在江南沿海一帶盤踞出沒,朱國治提出“以守寓戰,凡海邊江口,多設墩臺,待賊勢困援絕,乘間攻之,自能擒渠獻馘。”即以守為攻,以逸待勞的方針,並且收效不凡。從這件事中可以看出,朱國治不僅只有書生氣,確實是一位兼有兵略的“能吏”。

    (鄭成功)

    任職江寧巡撫期間,朱國治還興起了“江南奏銷案”,也是其最受爭議的事件。明末以來,江南官紳經常拖欠稅銀錢糧,到清初依舊如故,朱國治公忠體國,一意要改革弊政,充實國庫。結果引起江南士紳的大面積反彈,僅蘇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鎮江府四屬的進士、舉人、貢監生員一萬三千五百餘人,以“抗糧”的罪名,受刑(鞭笞)不止,紛爭不斷。著名文人金聖嘆也死於抗糧“哭廟案”,甚至有探花因一文錢拖欠而受到懲罰,民諺有“探花不值一文錢”的說法。後來,朱國治調往外地,三藩之亂起,清朝為爭取江南士紳的支援,這才將奏效案件不了了之。這件事又展示了朱國治刻薄刁鑽的“酷吏”形象的一面。

    康熙十年(1671年),朱國治補授雲南巡撫,雲南自開國就一直處於平西王吳三桂的轄區,財政用人大權一決於三桂,史稱“西選”。康熙皇帝也當是看重朱國治無所畏懼,手段毒辣的能力才授予朱國治此職,或許也是想要朱硬剛吳三桂,制衡一下。康熙十二年,吳三桂起事,吳起事前並未想必殺朱國治,反而極力拉攏,結果國治“罵賊尤烈”,拒不服從,當時遇害。清人筆記記載,朱國治的屍體被吳三桂將士分而食之,骸骨無存。三藩之亂平定後,清廷將朱國治列入“忠義”死難臣子之列,加以褒揚優恤。並被列入《清史稿》的“忠義傳”中,完成了一個臣子應盡的全部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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