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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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琉星的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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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在連線57742499
辦個體只需要1個法人就可以辦。開公司3個人,目前的政策都不需要驗資。至於你所所說的100個人每人出資1000這個問題屬於合股協議書的問題。和辦證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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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糊塗時塗糊不
沒有法律規範禁止”一百個人每人出資一千元開店”。只要這一百個股東能夠達成合法的《投資協議》,能夠制定合法的《公司章程》。依法辦理公司的工商註冊豋記也應該沒有法律障礙。
只要股東協議和公司章程約定和規定公司的紅利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經營活動,換句話說,只要不約定或規定公司股東的年終紅利為”旱澇保收”,就不會構成”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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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俗世life
100個人無法註冊公司,有限公司股東最多是50個人,至於是否非法集資那要看股東投資是否自願,是否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公司註冊。
可以辦理營業執照,非法集資是面向不特定的人而非特定人群。
眾籌和非法集資的運作方式不同 眾籌是一種新經濟的運作形態,從專案的啟動、市場定位、眾籌計劃的釋出、產品的研發、產品的製作等各環節都全方位的公佈資訊,公開透明是眾籌的核心價值觀,而非法集資專案的發起方公開的資訊是非常有限的,他們遵循商業祕密的保護,參與股權投資的人在參與專案前一般需要簽訂保密協議,就是上市公司這樣的公眾公司一般也只是對重大的經營行為、關聯交易等活動進行資訊公開,而且很多是通過年報、半年報等事後方式進行公告的,不夠及時。 兩者行為特徵不同 非法集資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違反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採用公共或者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或者變相吸收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的行為,其中有幾個比較典型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公司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對於非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張明楷教授認為“只有行為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用於貨幣資本的經營(如發放貸款),才能認定擾亂金融秩序,才能以本罪論處”,還有學者認為應該以融資目的來判斷是否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融資的目的是用於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則不能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非法集資在《刑法》上的規定:第一百七十九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為非法集資,不受國家的監管,容易造成社會影響,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 集資是國家批准的,非法集資是國家沒有批准的。
其基本特徵: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