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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隴中愚者

    目前來說,還沒有鄉村振興工作隊相關的檔案和管理辦法。按照脫貧攻堅駐村幫扶工作隊管理辦法,本人所在省份,每天一百元伙食補助。工作地和駐村地相隔300公里,坐大巴到縣城,再換城鄉公交到村,一般下去或者回來一次要6個小時。實名制車票在報銷目錄中,城鄉公交沒票所以沒法報銷。

  • 2 # 天地火紅

    我們是每天60元而且只能每個月領20天,去年12月份的還沒領,財務說縣裡還沒撥扶貧經費到單位,現在3月過去半個月了,墊了幾個月的伙食費了,狠不得趕緊撤回或趕緊輪換。

  • 3 # 蜘蛛俠3038

    駐村扶貧時每天補助是,省派每天180元,市派每天120元,縣派每天60元。現在駐村扶貧工作隊轉變鄉村振興工作隊,為5年的過渡期,保持原有政策不變,所以工作隊伙食補助和脫貧戶幫扶政策是維持現狀。

  • 4 # 從實際中看問題

    我們也是駐村工作隊的,每天只給50元的生活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什麼都沒有,到村裡去每次僅油耗就的110元,幹了幾年還賠錢。

  • 5 # 靜聽雨落54

    兩個月不見發了,我們盼著快點輪換,不懂國家政策怎麼樣,在村裡壓力大,累死人。回單位沒人記得你,年齡大了,提拔是夢想,迷茫得很。

  • 6 # 高寒大叔

    有補助。我們是2017年開始駐村扶貧的,當時縣裡還召開了千人誓師大會。

    至於補助,是沒有另外的補助。我們派駐到村裡,按照出差補助算,駐一天就報一天的補助,每天50元。

    縣裡到村裡的交通費是核定的。按照縣城到村裡的里程核定。我們村距縣城70公里,核定的標準是每個月報銷600元的交通費。駐村走訪所發生的交通費就要自掏腰包了。為了工作方便,我們大多是自帶車輛,所補助的交通費僅僅夠油錢。車輛折舊、磨損就是自己負責了。

    我們鄰近一個縣就不同了。下鄉補助每天50元,另外每天下鄉補助交通費30元。我們只有羨慕的份。

    其實我還是不在乎這點補助的。關鍵是要工作的心情舒暢,工作得有成績。

    我算了一筆賬,我們每人平均要兩萬的出差補助。全縣以五千駐村幹部計算,資金還是可觀的。如果不用這筆錢支付補助,而是用於扶貧。該多好!

  • 7 # 職抒胸意

    按照省市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的規定精神,駐村工作隊隊員在駐村期間,都應該按照規定享受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必須的費用。目前,駐村工作隊雖然在準備輪換,但還沒有撤回,仍然在駐村,那麼應該繼續享受相應的補貼。

    駐村工作隊員也可以享受交通補助費。這邊的交通補助費,是參照差旅費交通補助標準,按包乾使用方式,由派出單位根據考勤情況,每月可在家庭所在城鎮與派駐村之間往返4次,每人每天80元。如當次往返在同一天,則按一天標準計算,當次領取80元,如當次往返不在同一天,則按兩天標準計算,當次領取160元。

    駐村工作隊員也可以繼續購買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雖然駐村工作隊員處於輪換期,但還沒有撤回,上級部門已經要求,駐村工作隊員上年度購買的保險,如果到期要繼續續保,以體現對駐村工作隊員的關心關愛。

    綜上所述,駐村工作隊只要還在駐村,就仍然可以按照實際在村天數,享受伙食補助、交通補助等各項補貼,直至撤離或者輪換的時候。如果派出單位不予報銷,是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映的,應該可以得到支援。

  • 8 # 追逐夢想的不惑人

    必須得有啊,要不然跑那麼遠駐村還得花自己那微薄的薪水,來回車費,拋家舍口裡。個地方都有規定和標準,主要是看怎麼落實到位的問題!

  • 9 # 醜毛哥

    我是貴州省思南縣的駐村第一書記,今年二月到鄉財政所報元月的駐村伙食補助,被告知還沒有接到縣裡檔案,是否要報?但駐村仍然在進行之中。

  • 10 # 陝南一怪

    按照慣例是有的。理由:1.脫貧攻堅期間都有,應該有良好的延續。我們這按照隊員類別區別對待,縣派每人每天60元,鎮派每人每天40元,村上幹部每人每天20元。2.工作條件和環境幾乎沒有變化,所以以前有現在也應該有。3,派駐生活成本支出更多,實際情況和原來單位不同。4.針對新派駐的幹部而言也是一種鼓勵和激勵,心靈的安慰。

  • 11 # 羊飛撟

    廣西的一個全國貧困縣,駐村第一書記100一天,駐村工作隊員80一天,一個月二十天計,鄉里另發450元下鄉補助,80電話費,坐班車下鄉駐村交通費忽略不計

  • 12 # 老劉70後不忙

    我們每天30元,25天計算,從駐村經費里扣除,省市縣派出的單位各自的補貼不同,如銀行系統的每天再補助120元,市交通系統每天100元,縣統戰部,紀檢的每天20元,鄉鎮派出的一分錢也不補助!正常經費拖欠半年沒給報銷了,買點辦公用品啥的自己墊錢唄

  • 13 # 體制局中人

    駐村工作三年多,財政每年都會安排工作經費,第一、二年每年2萬元,第三年增加到3萬元,這個費用可用於駐村辦公支出,包括辦公用品、活動支出、租房費用等。

    前兩年,個人費用支出只能報銷交通費,也就是個人私家車往返油費,車輛保養、維修費用是不能報的,還有辦公用品購買。對伙食補助沒有規定,只有自掏腰包解決,多數時間自己在村裡買菜做飯,有時圖省事會買上幾箱泡麵,煮麵吃。期間租住村民房子費用也在經費中支出了。

    最後一年,駐村辦公費用提高到了3萬元,支出規定也做了調整,每人每天生活補助60元,最多20天,按實際駐村天數,超20天不補助,少於20天按實際天數。一個月只能報銷4次往返交通費。

    今年由於延期,財政未做預算安排,補貼費用、交通費也就只能自己支出了。

    這就是駐村幹部的真實情況,看到有網友評論,駐村幹部多領補貼有多好,只有當過駐村幹部的才會深有體會。單就吃飯、交通這兩項費用來說,補助費用是根本不夠用的,駐村幹部都是默默在用自己正常收入做著奉獻的,希望更多人能對駐村幹部多些理解與支援吧!

  • 14 # 農村小王生活記

    從2021年1月1號到現在,駐村期間的生活伙食補助還沒有說,反正目前為止還沒有經費。從我2016年開始駐村扶貧到現在一直是有生活補助的,我們這裡的生活伙食補助是非常少的,每個人一天是25塊錢,每個月有60塊錢的電話補助,這些都是從每年的辦公經費裡面出。

    區裡每年給工作隊發放5萬塊錢的辦公經費,用於在村裡駐村扶貧期間的辦公、生活等一切費用。像我們的伙食費,買辦公用品,電腦,空調印表機,交通費用,房租還有村裡的一些費用都是在裡面出。

    連續5年一直都是這樣,附近其他的國定貧困縣比我們這邊的伙食補助要高,有的一天80,有的一天100,我們區是最少的,每人每天25元,然後還要求每個月必須住村,不得少於25天。

    去年的經費已經報銷差不多了,今年一直到現在只要求駐村打卡,還有村裡扶貧的一些活,但是經費的問題,伙食補助的問題沒有人提,一個人也沒有說,幸好我們還剩了2000塊錢左右的經費,還可以頂上一段時間,最起碼不用自己掏錢。昨天也接到了單位領導的電話,說扶貧上暫時沒有什麼工作了,讓我們回單位上班,準備週一就去單位報到了,至於下一步再組織鄉村振興工作隊,我是不會再去的,畢竟已經回來了,到時候也好說話了,畢竟我已經幹了5年了,如果再幹5年都快奔50了。

  • 15 # 木槿花常開

    我是一名駐村工作隊員,我來說伙食補助的情況,到現在我們還在駐村,伙食補助還是有的,雖然比不了省市駐村的伙食補助,聽說他們駐村每天補助80一100元。

    而我們是縣上派駐村工作隊,每人每天伙食補貼40元,按實際到崗計算一月總共補貼費。另外通訊費每月100元,車費實際金額一週報銷一次往返車費,一月報銷四次往返車費。

    我們所駐的村離縣城20多公里路,離鄉鎮也十多公里,還好我們村有學校,學校開學時我們就在學校吃飯,可學校放假了,我們就慘了,每天就成了方便食品等,然後再有就是我們週一來村的時候帶得水果,餅乾等。

  • 16 # aa159357aaa

    有伙食補助?我們怎麼沒有,只有一個月1800的費用,其他什麼也沒有,請假一天扣60,經常取消輪休,不知道怎麼說

  • 17 # 推崇出新

    我也去駐村,估計三月底到四月初就可以收隊。補助是發到去年11月份就停了,也不知道還有沒有。有檔案說要提拔重用第一書記、駐村隊員,我想就算了。全縣300多人駐村,像我這樣年齡超過45,又是事業編的就不要去想了。總有人要默默付出,然後遺忘的。

    駐村三年,相當於出三年長差,一連駐村一個月是常事,週六一般都會加班,週五時就會接到通知:本週週六週日照常上班,都不知道照的是哪個常。有一個週六去上班遲了,被領導點名,紀委約談,說政治站位不堅定,從此週六週日加班再也不敢回家看小孩。

    收繳養老保險時,全村共有兩戶5個人不交。領導說哪個村不完成任務的,由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想辦法自己墊,得,墊了1000,到現在還不懂得向誰報帳。異地搬遷拆舊復墾時,領導召集開會,說明天必須把搬遷戶舊房給拆了,用多少錢,鄉里給報,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工程隊找來了,房子給拆了,任務完成了,上級檢查通過了。錢成了問題,從去年5月到今年三月,領導也沒給個話,自己被工程老闆追著罵了大半年。

    扶貧工作告段落了,人心思動,縣鄉兩級準備換屆,遺留下來的問題有誰認真解決嗎?

    不要讓我們這些扶貧一線的人流血流汗又流淚。

  • 18 # 寶藏阿波

    我當過一年的駐村工作隊員,我來說說我們這裡的情況 。

    按照今年的檔案規定,駐村工作和去年已經有很大的不同了。

    以我縣為例,以往要求駐村工作隊全覆蓋,也就是要求每個村都配備一支工作隊,今年不一樣了,只有重點村才需要安排工作隊,目前明確要求必須派駐工作隊的村,還不到全縣總村數的二分之一,所以駐村幫扶的力度明顯減輕了,但是補助標準並不變。

    我們這裡的補助標準是這樣的——

    每天的伙食費是50元,每個月補助按二十天來補助,一共1000元。除了伙食費還有每月400元的交通補助,我理解的是每天的交通補助是20元,按20天來算就是400元。

    在無特殊情況下,我們每月的補助費是1400元,每月月底填票,然後在單位報銷。如果週末有加班,那麼週末每加一天,增加伙食補助50元,週末加班沒有交通補助。也就是說假如我一個月週末加了兩天班,那麼我們我就可以多報100元,這月的補助就是1500元。

    在工作隊,伙食補助其實不是用來吃飯的,我們的飯錢從駐村經費裡面出。駐村經費每年是4萬,分季度發放,每個季度申請一次,每次1萬元,這筆錢是自己的單位出的,有檔案依據,必須落實。

    除了工作經費,想我們單位比較強勢,經常會和其他單位申請一些工作經費,以臨時性機構為主,比如駐村辦,每年申請的工作經費差不多也是1萬元。

    這樣看來每年5萬塊錢應該也夠花了,在檢查接待比較少的情況下,是這樣的,當然,工作隊長把錢放進自己口袋的情況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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