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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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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硃紅傑490
大明江山確立,在處理一部分居功自傲的開朝功臣時,就迅捷凌厲,毫不顧息,非常迅速的釋出《大誥》,對開朝的時局有效穩定
朱元璋的鐵腕治貪手段之一,百姓可以押解貪官治罪,而且途經驛站要支援,雖然不一定真的有百姓捆綁著一個做官的上京討說法,但是這個懲治貪腐的開明決心與態度,哪朝做得到呢
歷代官場貪腐只是小巫大巫的問題,從明地方官居然有戴著枷具還要開堂工作看,從開科取士364名,三年看358名有罪在身看,鐵腕除貪腐,效果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有效,絕無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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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213455788871
制度之殤。因為華盛頓出生的比他晚了,如果華盛頓像馬可波羅來到華夏大地輔導一下朱黃帝,不用殺,不用剝皮。策到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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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邏輯文史游
在正式開始文章之前先給大家講一個某公司規定的出勤與工資制度。有家公司公開招聘,每月公休四天,如果本月未休夠四天可以將剩餘的公休日累積,在其他月份裡仍然適用。假使一個崗位的固定工資是3000元,那麼無論這個月有28、29、30,還是31天,只要你休息天數不超過四天,這3000人民幣就能裝進你兜裡。但是,如果你這個月只有四天公休日你缺超休了一天,那麼請問這個月的工資應該給你開多少呢? 許多人覺得,既然超休了一天,那就是一天沒上班,那麼扣一天工資不就得了,也就是3000除以30天等於100(為了便於計算咱們預設每月有30天),那麼我這個月還能拿2900元的工資。但很可惜,制度規定,員工只要超休,那麼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也就是你只上了25天的班,只給你發2500元的工資。可見,僅僅是超休了一天,被公司扣除的工資居然高達500元。公司出此制度的初衷自然是想以錢為“把柄”讓員工多工作,所以員工為了將損失降到最低自然需要安排好每月的休息日。但誰家每個緊急的事情,許多員工知道自己超休,索性就“敞開胸懷”大膽休假,反正超休已經變成了“日結工資”的形式,何不大膽的去造作呢。 顯然,公司的制度並沒有把員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也沒有束縛住員工。
而朱元璋的反貪政策沒有起到好的效果,也是這個道理。
朱元璋是苦孩子出身,比任何一個皇帝都能體會到民間的疾苦,想要鞏固統治,就得最大程度的收服民心。而平民百姓無非是想減輕苛捐雜稅,並且不受貪官汙吏的剝削,於是朱元璋就為了針對貪官頒佈了極為“殘暴”的條令,就是官員只要貪汙數目達到60兩,就立即被判處死刑,並且他還特別讓人建立了一個土地祠,將處死的貪官的skin剝下來披在稻草人上讓百姓參觀。 條例一出官場內人心惶惶,大家在初期都表現的十分收斂。但封建時期官場的黑暗可想而知,許多人不可避免的被拉下水,而一些鉅貪者也想通了,反正貪多貪少都是死,那為何不貪的多一點呢。並且只有錢財最夠多,可以買通官員走後門或許還有生存的機會。所以就算有著很嚴厲的處罰制度,朱元璋依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貪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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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要追溯到根源,朱元璋為什麼這麼痛恨貪官?其實並不是因為他不想讓國家出現這種蛀蟲,更多的是因為在他小的時候,父母經歷饑荒餓死。然而那筆救濟糧本來應該發放到他父母手中的,當時卻被各級的貪官汙吏給貪汙了,最終導致他的父母被餓死。
這種對貪官汙吏的從小的痛恨就導致了最後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之後,對貪官汙吏進行前所未有的懲治。
朱元璋懲治貪官的力度之大,可以說是前所未見的,在明初開國洪武年間,官員只要貪汙五兩銀子以上就要被殺頭,五兩銀子再怎麼換算也就相當於現在的5萬塊錢左右而已。然而,在洪武年間確實要被殺頭的大罪。
而朱元璋治理貪官力度雖然大,但是效果並不理想的原因,根本上就在於給官員發放的俸祿實在太少了。明朝洪武年間的工資休假各種官員待遇可以說是歷朝歷代一來最低的。
因為朱元璋是在太會算賬了,他給官員發放俸祿的時候已經計算好了每一級官員平均每一個月的花銷是多少,但是朱元璋當時算賬是按照他作為一個農民的角度來思考官員的花銷是多少,這就造成了一個極大的矛盾。
農民皇帝朱元璋去思考官員的花銷,這肯定是不行的,官員們除了吃飯,買衣服,買菜這些正常必要的花銷之外,他們還要進行人際來往,以及各種官員應當享有的娛樂活動,但是這些朱元璋都沒有計算到。
當一個人擁有了權力,自己卻很貧苦,這個時候有人告訴他,只要你稍微動用一下手裡的權利,你就可以變得很富有,這個時候,相信很多人都會動用這一個權利去達到致富的目的。很明顯當時洪武年間,大多數官員就是這麼做的。
如果真的按照朱元璋制定的工資制度來生活的話,那麼自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一直到崇禎年間,能滿足這個條件的相信只有海瑞、于謙為代表的數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