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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夜火燭

    今年7月份,寧波慈溪警方在偵辦一起涉黑涉惡案件的時候發現一名涉案人員存在販賣自己子女的行為,民警立刻對其展開了調查,犯罪嫌疑人是20多歲的年輕女子馬某,她將出生不到半個月的一對雙胞胎兒子,分別以4.5萬元和2萬元賣給了他人,被拐賣的孩子最終被警方成功“解救”,目前暫時交予馬某的父母撫養。

    因為涉嫌拐賣收買兒童,犯罪嫌疑人馬某和收養孩子的兩個家庭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此事一經網路曝光,立刻引起了極大的爭議,案件的來龍去脈並不複雜:女子馬某和同村男子吳某談戀愛懷孕,在吳某的信誓旦旦之下,去年9月下旬,馬某早產產下了一對雙胞胎,而此時孩子的生父吳某卻玩起了失蹤,馬某自己經濟窘迫,其父母也不願意幫忙,無力負擔兩個兒子生活的馬某,便動起了歪腦筋,將孩子賣給了安徽的兩對夫妻,馬某用賣孩子所得的這筆錢還了自己的信用卡欠款,還買了新手機,其男友吳某得知後,再次現身,要求馬某為其償還賭債,最終這筆錢幾乎被兩人揮霍一空。

    從法律程式上來說,民警解救被拐賣兒童的行為並無任何問題,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很多網民都認為被拐賣的孩子重新回到原生家庭並不是一種太好的選擇,因為他們的親生父母實在是太不負責任了,連自己的孩子都能夠賣掉的父母,又怎麼會盡心盡力照顧好他們?而反過來根據警方的警情通報,大家發現雖然收買孩子的這種行為不對,但是那兩個家庭將他們照顧的都比較好,這才是熱心群眾們心情難以平復的主要原因。

    有一種觀點得到了廣泛的認可(供大家參考):孩子本來有了兩個負責任的家庭撫養,有了基本健康成長的條件,現在強行將他們送回根本不想撫養他們的外公外婆家,父母更是沒有半點想要照顧他們的意思,很有可能會毀了他們以後的人生,都說法理不外乎人情,對賣孩子的父母可以處罰,對買孩子的夫妻同樣也可以教育,在孩子的父母沒有能力和意願照顧好他們的前提之下,完全可以將其送進福利院,讓買孩子的家庭透過合法的手續領養他們,這樣才是對孩子們真正的負責任。

    筆者也傾向於支援這種觀點,大家認為呢?

  • 2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事情發生在浙江寧波慈溪,簡單一點說,就是村姑馬某和同村的吳某談戀愛懷孕,吳某讓女友把孩子生下來,然而,這一對雙胞胎生下來後,渣男吳某玩失蹤,女孩沒有經濟能力撫養(沒有結婚,父母也不願意撫養),馬某無經濟能力撫養,只好按照4.5萬元和2萬元把兩個兒子賣給安徽兩對夫婦,獲利6.5萬元,後警方發現後,把孩子要回來,由馬某的父母撫養。

    讓人氣憤的是,孩子賣掉後,馬某男友吳某回來要錢,部分錢被馬某還欠款和購買手機,還有一部分錢被吳某還賭債,想一下,這兩個人都是什麼貨色,無知無腦和心太壞,自己的骨肉,隨手就賣了,還拿賣孩子的錢隨意揮霍,這種人,就是辣雞人。

    目前,馬某已經被拘留,公安必然以買賣兒童罪進行處理判刑,而收養的兩個家庭,也被追責,這個事情,只能說明幾點:

    1、吳某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渣男。你不要孩子,就說,要了,生下來了,卻玩失蹤,把兩個兒子撂給一個年紀輕輕的女人,她確實沒法撫養,根源在於不負責的吳某。

    2、女人不要隨意同居懷孕。這個事情,說明女孩子要自尊自愛,不要隨意同居懷孕,即便意外懷孕了,如果男人不答應結婚,就不要把孩子生下來,你生下來,又拿去賣,就太狠心了。

    3、父母都是不負責任,心態壞。這個事情說明,女孩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甚至是非常壞的母親,而這個做父親的吳某,就更不用說了,太差勁,兩個奇葩父母,孩子真的是倒黴了,兩個骨子裡就是比較差勁的父母。

    4、對於買賣兒童的,必須打擊,重判。這個馬某,雖然賣的是自己的子女,但跟買賣兒童沒啥區別,必須要重判,包括買孩子的家庭,明知道這是犯法的,還要買孩子,同樣玩定罪。

    5、對於社會上的一些垃圾人,國家層面應該有一個黑名單機制,即便這種人出來了,也要受到社會譴責。

    6、建議孩子送到福利院。不要讓這一對奇葩父母見到,也不要讓他們撫養,不然,是害了孩子。

  • 3 # 169平湖秋月

    一個女人生了一對雙胞胎,是幸福的事情。

    由於經濟條件不好,賣掉親生孩子,於情於理皆不通。懷孕十月不易,生下來就有義務扶養、教育成人。

    多年前,家兄出外途中,遇一棄嬰,兄長憐憫,抱嬰,隨後聯絡送往福利機構。

    做為一個有良好教養的人,不會做出違背道德的事情。路遇不平,還要拔刀相助。

    賣掉親生孩子,有違道德。國家的法律也不會容忍!法律也會給以嚴懲!

    諸類事件的發生,也給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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