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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紙家書

    關於“以房養老”騙局的新聞不少,老人失去的,恐怕不僅僅是一套房子,而是失去晚年生活的經濟依靠,甚至尊嚴。

    先說說“套路”

    這裡所說的“套路”,主要指的是那些無良做法,不包括那些所謂的正規、合法運作。

    用個比較簡單的例子:

    老人把房子以估價100萬做了抵押,抵押給了A公司,A公司承諾每個月給老人錢,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

    那麼A公司從中如何賺錢?因為房子是不動產,除非變現,否則很難產生流動價值。而房子產權還是老人的,A公司處置不了,怎麼辦?

    別急,這時候,A公司把這個房子的抵押權再抵押給了B公司(抵押權是可以進行再抵押的)。假設還是按照100萬做了二次抵押,相當於A公司把這套房子套現了100萬。

    A公司覺得差不多了,告訴B公司:我還不起錢了,這個房子我不要了。B公司肯定要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時候,B公司就要對這套房進行處置,拿回自己的利益。

    這時候大家應該能看明白了:其實A公司就是用很少的成本(每個月給老人一些錢),用一個“抵押權”的方式把老人房子拿過來,隨後一倒手透過再抵押“套現”。B公司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處置這套房子,拿回自己給出去的100萬。各方的受益、損失是:

    老人:從A公司拿到幾千、萬把塊錢;失去了一套100萬的房子。A公司:對老人給出去幾千、萬把塊錢,從B公司拿到100萬,賺取了中間鉅額差價。B公司:借出去100萬給A公司,把老人房子賣掉100萬,不考慮借貸利息,基本持平。

    誰被騙了,很清楚。

    上例中數字不重要,主要是說說其中的慣常套路。

    再說說“以房養老”

    拋開套路,說說正規的做法:

    房子估價,老人把房子抵押給A公司。老人的權益就是:房子繼續居住,每個月A公司還給老人一部分錢。聽起來,好像老人能住、還有錢拿,好事!

    問題是:老人真正“佔便宜”了麼?恐怕不是。

    抵押是什麼?抵押就類似於典當——因為缺錢了,把值錢的東西以較低的價格當出去。典當的,有幾個能贖回來的?真正有錢,需要典當麼?

    所以,其實就是老人把自己的房子當出去,用高額價值換取一定時間內的低額現金。這部分錢可不是白拿,是要還回去的。還不了,就要拿抵押物來抵——這時候,就是抵押權人A公司說了算。房子,老人還能拿回來麼?

    所以,貌似抵押期間老人依然是房子的產權人,但是,最終的結果,是以失去房子產權為代價——自從抵押那一刻起,這個房子,大機率將不會再屬於老人,無非時間早晚的問題。

    “以房養老”是一個解決養老問題的方式麼?可以說是,畢竟,經濟上還是能補貼一些老人日常花銷、改善一下日常生活的。“以房養老”是一個好的解決養老問題的方式麼?可以說,比它好的方式,多的是。

    所以,不管是“套路騙局”,還是正規運作,告誡一下老年人:謹慎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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