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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米宗紙房

    古代饑荒多是兩種原因造成:一是天災,一是人禍。天災無非是水災和旱災,中國解放前是單一的農業大國,水災後萬里澤國,人且無立錐之地;大旱之年,河水斷流湖塘乾涸,人們餓的去吃樹皮,觀音土,而觀音土就是水塘底被曬的乾裂的細膩的淤泥。人禍就是戰爭,人禍再遇上天災之年情況就更慘了,有草根樹皮吃就不錯了,如三國時期的中原地區,1942年之河南皆是人禍為主造成的。

  • 2 # 真誠地看著你

    題主這是現代版“何不食肉糜”?

    赤地千里,河流乾涸,草木乾枯。哪裡有魚、有獵物給你打?有魚有獵物,古人還去吃書皮草根觀音土?還去殺人?易子而食?

  • 3 # 陽Sir的考古之眼

    先說結論:古時雖然有“山澤之禁”的制度,但是也有弛“山澤之禁”的例子用於抵禦災害。正如伊懋可所指出的“山林川澤是度過災害歉收年景的‘生態緩衝帶’”,是有漁獵的。

    (一)山澤之禁

    人類從採集漁獵發展到了定居農耕,雖然生產方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但是山林川澤始終是關乎國計民生不可或缺的重要自然資源。按理說,山林川澤作為一種自然資源,原則上是對所有人進行無償開放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說法,在西周中期實際上就已經開始出現了“山澤私有化”的萌芽,1975年出土于山西岐山董家村的九年衛鼎,其上銘文就記載了裘衛向矩伯購買林地的過程。

    而到了春秋時期,由於人口激增以及農耕擴大,加上戰亂頻仍和商品交換的活躍,使得過度樵採與放牧對山川臨澤資源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損傷,使得其呈現一種相對萎縮的態勢。所以此時,各國統治階級開始重視“山澤之利”,並且認為這不失為一種控制農民專注於土地耕種的手段,起到重本抑末的功效。

    所以春秋中期至戰國,山川臨澤君主化的傾向就越來越明顯,楚國大夫孫圉在談判雲夢澤的時候,就將其稱之為“楚國之寶”,足以見其重視程度。

    而在古代,作為君主私有領地的山林川澤,主要可以分為兩大區域:

    1.京畿地區的禁苑

    這種區域是嚴禁任何人自由出入的官方禁地,一般設定在京畿地區,又稱為苑囿、園池,總稱為“禁苑”,設定禁苑的目的在於,其中的自然資源主要用於為君主提供狩獵所需的野生動物、祭祀用的犧牲以及各種山珍海味。實際上,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便是可以提供必要的財政收入。

    所以,禁苑總的來看就是一個完全封閉的自然系統,統治者透過各種嚴厲的措施加以保證禁苑內部自然資源的私有性質。比如魏明帝曾設獵法,規定“殺禁地鹿者身死,財產沒官,有能覺告者厚加賞賜

    2.分佈於各地禁區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國家派遣專門的官員驅使勞動力從事各種經營活動,從中獲取利益。另一種便是將禁區內部分的山林川澤資源開發權授予特定人群,國家則透過徵收山澤稅進行獲利。

    實際上,從管仲向齊桓公提出“官山海”政策以來,君主“外設百倍之利,收山澤之稅”便一直成為歷代統治者的一貫國策。

    (二)弛山澤之禁

    既然山川林澤作為君主的私產,一般情況下便不會對民眾自由開放,畢竟國家要從中獲利以此作為財政支援。但實際上歷代帝王都會在特定歷史時期,實施一種開放禁區的政策,這便實現了所謂的“公私共利”,這種政策便是“弛山澤之禁”。

    其中一種情況,便是題目中所說的在重大自然災害造成歉收的時候,位於那些因此破產、流亡的貧民來說,山林川澤資源無疑是他們最後的一根救命稻草

    一般來說,在重大自然災害之後實施“弛山澤之禁”,算得上是一種歷代君主賑恤災民的一種惠民措施,但實際上也只是一種歷史的表象,畢竟其目的還是透過這種手段來穩定社會秩序,更重要的一點在於,貧民雖然被獲允許利用資源,但仍舊需要交納一定的山澤稅。

    但總的來說,當時的人已經認識到山川林澤,的確是民眾抗禦災荒的一道自然屏障,甚至可以說是最後的一線生機。比如在《國語·周語中》記載單襄公之語:

    國有郊牧,疆有寓望,藪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災也。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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