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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單簧管s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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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志豪8885
搖滾樂本來就是流行音樂的一大流派
現在大多數流行樂本身就是搖滾曲風,或者有大量搖滾元素
流行音樂本身不是一個準確的 音樂風格。而是泛指。
當然,狹義的“流行”音樂也還是和搖滾有一些區別的。
搖滾更注重各種器樂的配合,而且一定有鼓。
流行音樂更注重人聲,伴奏往往簡單,而且樂器音量偏小。
如果用搖滾的形式演奏,但是人聲音量比較大、旋律化強,而且富於技巧性,就可以認為這是一個“流行搖滾”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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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雷死人不償命囧圖集
見過無數次關於“什麼是搖滾樂”、“什麼是搖滾精神”、 “搖滾和流行的區別”這類問題的討論,我聽了十多年搖滾樂,流行樂,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這次終於得空整理出來,願和大家交流討論。以下部分是我摘抄的天涯論壇裡的文章,具體出處實在是找不到了!
先從音樂本身來看吧:
搖滾樂的一個基本特徵是它所用的樂器:電吉他、電貝司、鼓是核心三大件。在這其中,尤其以電吉他失真音色的使用為重要特徵,失真音色的型別和不同的搖滾樂分支風格有著緊密的聯絡,比如英倫、後搖、硬搖滾、Grunge、新金屬、黑金屬等不同風格都有各自特有的失真音色。絕大部分的搖滾樂都以這三大件為主,那些完全不用三大件的音樂則很難被大家認為是搖滾樂。而流行歌在樂器的使用上沒這種限制,一首流行歌的伴奏可以是純電子樂器、可以是純古典樂器、也可以是任何種類樂器的混搭,因為流行歌的重點在唱歌的人,樂器部分只是伴奏,只是一個輔助和陪襯,很多流行歌的演出現場只要歌手一人跟著伴奏帶即可,甚至寧可要伴舞也不會要樂隊。
搖滾樂注重樂隊的整體感,而不像流行歌只突出人聲的旋律。東亞流行歌裡,人聲旋律是可以獨立成章的,即使沒有伴奏部分,旋律本身的起伏和表現力依然足夠,這樣也使得這類歌曲容易被大眾口頭傳唱,適合大眾在KTV裡自娛自樂。而在搖滾樂裡,人聲只是整體中的一個部分,很難獨立於樂器部分而存在,如果去掉器樂部分只留人聲旋律,音樂的表現力將會嚴重受損,如果你第一次聽一首搖滾樂,是單獨聽分軌裡主唱那一軌,你會不知道他到底在幹嘛……對於一些極端點的搖滾樂型別來說更是這樣,人聲本來就全是吼,去掉器樂部分那就不剩啥了……搖滾樂的魅力需要一個完整的樂隊形式來呈現,因此欣賞搖滾樂的最好途徑是去看樂隊現場演出,舞臺上樂隊裡每個人的表現都相對重要,樂手的表現會相對突出;而流行歌基本上只突出歌手個人,雖然有些流行歌手的演唱會也需要樂手伴奏,但是他們一般都被隱在舞臺後側,受關注程度甚至還不如伴舞。
從根源上講,這和東西方音樂的傳統有很大關係。東亞傳統音樂大多是單聲部、單旋律線音樂,而西方音樂把多聲部音樂從理論到作品都發展到了非常成熟的高度,注重和聲、和絃色彩以及聲部間的有機配合。再說到聲樂和器樂的地位差異,中國傳統音樂講“絲不如竹、竹不如肉”,而在西方古典音樂很長的一段發展歷程中,器樂比聲樂的地位要高得多,得到的重視也多得多,他們認為器樂才是最能表現音樂本身的技巧、深度、魅力和美感的最高形式,從文藝復興到巴洛克到古典主義到浪漫主義等等,絕大部分西方經典音樂作品都是純器樂曲。
搖滾樂作為西方文明的產物,自然也繼承了很多西方音樂的理念。而本文所說的流行歌,主要指的是東亞地區的流行歌,這種音樂是西方流行樂傳入日韓、再到港臺、再到大陸這一路下來,不斷被本土化之後形成的,其實西方流行音樂中也有不少注重器樂的成分,比如Blues、funk等,但這些也都在“本土化”的過程中被弱化了。兩者的這種區別的另一個例證是,在很多搖滾樂裡都會有大段的器樂演奏段落甚至純器樂曲目,但是在流行歌專輯裡基本不可能出現純器樂曲目。
前面說到“流行歌重主旋律、重人聲”,“搖滾樂重整體、重編曲”,造成這些特點的原因還和這兩種音樂型別的創作方式的不同有關:搖滾樂一般是先由樂手寫出Riff,做出編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詞,而流行樂一般是先有了人聲旋律和詞,再找人配上伴奏和絃、做編曲。
搖滾樂的樂曲結構是基於riff(連復段)的,什麼是riff?riff是一種強調節奏感的、具有鮮明主題性的器樂段落,以ABAB、ABAC、AAAB等形式反覆,大部分搖滾樂的前奏就是該曲的主要riff,不僅如此,很多搖滾樂的整首編曲就是幾個riff的排列組合。riff強調的是一個短小的旋律線,往往沒有明確的和絃走向(尤其是在金屬風格音樂中)。在搖滾樂和電吉他的樂理領域中,riff這個詞通常也包括了和絃進行。
流行歌的樂曲結構是基於和絃進行的,注重的是和絃對主旋律的陪襯和烘托作用。流行樂手在為流行歌伴奏時,一般只寫出和絃名稱或級數,至於具體演奏和絃中的哪些音或者用什麼節奏型,則相對沒那麼重要。這種特點也造成流行歌的編曲部分有很大的靈活性和可替代性。比如一首流行歌經常會由不同的歌手來演繹,保留曲和詞,再找人做出不同的編曲,改成不同的風格以迎合不同的場合。
搖滾樂的編曲是歌曲難以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整個音樂氣質和表現力的重要來源,是該樂隊風格和個性的體現,因此相對固定。拿metallica舉個例子,該如何去把master of puppets只保留曲和詞,然後重新編曲?改是當然可以改,但是原曲的精華和表現力也幾乎蕩然無存。對於那些極端金屬而言更是這樣,整個曲子的旋律全靠器樂編曲來體現,編曲一改那就等於整首歌都改了。因此搖滾樂的編曲具有更強的不可替代性。
補充一點:很多人沒看懂我的意思。我說的編曲對誰來說更重要,並不是指誰的編曲更復雜。舉個例子,涅盤的編曲夠簡單吧?如果《come as you are》這樣的歌去掉編曲只留人聲旋律,歌曲中大部分的表現力和感染力都沒有了。而像周杰倫的《菊花臺》這樣的歌,編曲的技術含量比涅盤多得多,也複雜得多,但是僅人聲旋律還可以保有歌曲的大部分表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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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風吉他
首先我說一下我個人的理解吧!
搖滾樂是流行音樂的一種形式,通常由顯著的人聲伴以吉他、鼓和貝斯演出,很多形態的搖滾樂也使用鍵盤樂器,如風琴、鋼琴、電子琴或合成器。其他樂器,比如薩克斯管、口琴、小提琴、笛、班卓琴、口風琴或定音鼓有時也被應用在搖滾樂之中。此外,不太出名的曼陀鈴或錫塔琴等絃樂器也被使用過。搖滾樂經常有強勁的強拍,圍繞電吉他,空心電吉他,以及木吉他,搖滾來源於節奏布魯斯,據此我認為搖滾的關鍵在於節奏,核心是它的原聲鼓,搖滾的鼓是靈魂,而流行的鼓只是附庸。搖滾中電吉他經常會配合鼓進行悶音掃弦,目的就是為了強化這種強有力的節奏。而且搖滾對於鼓手的要求要高於流行,一些過門加花是流行中所沒有的。
所以,一般能聽到厚重而有力的原聲鼓,基本可以劃為搖滾。
這就是我對搖滾的全部理解,除此之外的就可以劃分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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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傳哥音樂
搖滾樂就是流行樂的一種。現代流行樂受到搖滾樂的影響較深。搖滾樂和其他流行樂風格也相互交融,內部也分很多流派,比如民謠搖滾、鄉村搖滾、重金屬等等。
所以很難從音樂風格以及形式上區分開。
但是“搖滾”一詞除了音樂風格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具有強烈的反叛性,歌詞旋律節奏乃至表演經常是反社會主流文化的,甚至是極端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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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經典歌曲音樂欣賞
現在搖滾樂以賺錢為目的的多的去了,更與哲學沒有直接聯絡。流行音樂電視上網路上大街道上到處都是,不用多說誰都清楚。至於搖滾,搖滾到底是什麼?這個問題至今仍在爭議中,沒有定論。不過我們可以找到一些區別於流行樂的特徵,最明顯的一點:有靈魂。
引用內地獨立音樂人katharobe的一段話:
“…其實,這種音樂之中並不存在什麼完整的音樂要素可以使人有絕對把握地將它同其他音樂形式完全區分開,它的節奏、樂器、音色、旋律、演唱方式等都可以從其他音樂形式中找到。任何一種“標準”的搖滾定義,則可能會把搖滾之外的東西當作搖滾,而將真正的搖滾排斥在外。但是,不論在任何年代,搖滾所倡導的自由、批判以及內省精神都是應該保留和承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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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詩氣書華
我覺得一嗨能翻天,讓你激情澎湃的是搖滾,不能是流行,我也編過歌,但是我的歌不能做到那樣,當然這只是一種識別方法,還有一種是有多重音的是搖滾,比如嗩吶,鐃,鈸,鼓,鋼琴,小提琴等,要綜合大家的意見,我承認我沒學過搖滾,但是憑聽過的歌想了想覺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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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語桐吖
樂曲結構不同
搖滾:樂曲結構是基於riff(連復段)的,Riff是一種強調節奏感的、具有鮮明主題性的器樂段落,以ABAB、ABAC、AAAB等形式反覆,很多搖滾樂的前奏就是該曲的主要riff。
流行:樂曲結構是基於和絃進行的,比較注重和絃對主旋律的陪襯和烘托作用。一般流行樂手在為流行歌伴奏時,只會寫出和絃名稱或級數,對於具體演奏和絃中的哪些音或者用怎樣的節奏型,相對來說不是特別重要。
1、搖滾音樂
充滿激情大膽的表現張力,形式靈活多變,比較引人注意,一般在穿著方面主要以朋克為主。
搖滾樂多是強勁的強拍,可以圍繞電吉他,空心電吉他和木吉他來展開。
2、流行音樂
其結構短小,內容比較通俗,在形式上很活潑,流露情感真摯,並被多數人喜愛,被廣泛傳唱或欣賞,
器樂作品的特點是:其節奏鮮明,比較輕鬆活潑或抒情優美;演奏的方法千變萬化,音響多變,色彩豐富,織體層次比較簡明,一般樂隊規模不是很大,在現代作品使用電聲樂器較多。
回覆列表
自搖滾的定義出現,一代搖滾巨匠也現象級地湧入市場。歷史上第一首搖滾hit,美國的白人音樂家Bill Haley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錄製的《整日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隨著同名電影在青少年群體中近乎瘋狂的影響,迅速席捲了整個美國。於是一群穿著筆挺西裝、打著領帶、頭髮梳得油光發亮在樂隊環繞下放肆舞蹈的搖滾歌手,徹底點燃了美國的大街小巷。初期的搖滾還原始地保留著爵士、藍調以及鄉村音樂的陶染,表演者雖各成一脈,但搖滾樂的主要作用還是使人隨它的音樂節奏跳舞,有很強的娛樂性,有的歌詞也就無需那麼有連貫性,旨在有趣。
搖滾樂
世界上最難的就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這需要描述的準確、精練。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說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認識程度給出一個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中國人的傳統意識中,一頭長髮加上皮夾克就是搖滾。然後有人認為,搖滾就是吉他上的SOLO,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節奏。有人說搖滾是一種精神,可是,也有人說這些都不對。下面是一些樂評人所給出的定義:
格雷爾·馬庫斯是聞名遐邇的搖滾名著《神祕列車》的作者,他認為搖滾無非是“一種美國文化”,比如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無非是“把作為美中國人的感受戲劇化,把這種感受的含義、價值和美國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達”。
卡爾·貝爾茲則在他那本《搖滾故事》中視搖滾為“民間藝術”,一種下意識的俚語表達方式。
查理·勒特稱搖滾為“城市之聲”,認為它是都市少年們創造的新音樂吶喊。
喬納森·艾森則在《搖滾時代》中稱搖滾為“對西方文化之偽善的反叛是一種深刻的顛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學說分析搖滾,認為它是“工人階級文化”;而保爾·約翰遜則在《新政治家》中視搖滾為資產階級的陰謀,其目的是招安潛在的革命者,使他們“沉溺於其中而麻木不仁,懶散不堪並脫離實際”。
美國黑人音樂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給搖滾樂下的定義,這同樣是一首50年代搖滾樂誕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 Goode》。它講述了一個彈吉他的年輕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敘事的手法給搖滾樂加上了一個十分誘人的光環,搖滾樂可以讓一個普通人走向成功與輝煌。這個普通人可以沒有任何的樂理知識,不懂音樂,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裡想的唱出來,只要他願意。另外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發射給外星生物的一艘飛船上,這首歌還作為人類文明的精華被刻錄在一張光碟上,用
以表達地球人的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