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錦州一男子去銀行取4000元,銀行櫃員馬虎大意之下給拿了四萬。結果事後銀行發現打電話給男子要求返還4W元,男子說:“你櫃檯上有取錢當年點清,離櫃概不負責”。之後拒絕了,銀行也將男子告上法庭,該退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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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聖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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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海香蘭
退吧,身外之物不佔為好,銀行的錢國家的,不要佔為已有,你不退查出來了也得退,還可能按不當得利處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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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虹行天下
道義上來講,應該退,反過來講,如果銀行少給了客戶錢,客戶當時沒有發現,發現後找銀行銀行給退嗎?“取錢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應該是對雙方的約定,出錯在銀行不退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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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退休老人187315O
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勞而獲之財是該歸還失主的。…
銀行的錢?是國家的,無論什麼原因多出來的錢,應該是自覺的歸還才是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至於工作人員的失誤?可提示意見改進。銀行的規定?僅是提醒要認真,沒有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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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鎮浪1054355145656
發現這種情況應該立即退還!
1你拿不走也逃不了,因為銀行有監控下班後立即查出來。2這錢不是營業員的錢,也可以屬國家的錢。3你明知故犯,拿了36000元如果超額了法律的額度,也許你會刑警拘留。
所以你在發現了錢後,應立即歸還銀行營業員,也許這錢你如離開櫃檯或出門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男人取4000元,櫃員馬虎大意給了四萬元。從表面上來說,男人拒還合理,這裡既有“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字牌之理由,又是櫃員馬虎所致。但從中國法律之規定,男人取4000元,而得到了四萬元,多得的36000元屬於“不當得利”,櫃員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四萬元,法院依法只會支援返還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