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實施,新交規修改多達44條。52種駕駛行為將被扣分,其中,11種違法行為中機動車駕駛人將一次被扣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扣12分。
2、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也一律扣除12分。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扣12分。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扣12分。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扣12分。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扣12分。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扣12分。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扣12分。
9、關於超速的,分運營和非運營車輛處罰不同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扣12分。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實施,新交規修改多達44條。52種駕駛行為將被扣分,其中,11種違法行為中機動車駕駛人將一次被扣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扣12分。
2、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也一律扣除12分。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扣12分。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扣12分。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扣12分。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扣12分。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扣12分。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扣12分。
9、關於超速的,分運營和非運營車輛處罰不同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