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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昨日之我非我

    袁崇煥在明朝歷時10個月審理,欺君,資敵,擅殺毛文龍,與後金私自議和,縱敵入寇,消極避戰,條條都是死罪。袁崇煥被老百姓分而食之!

    滿清時,為了詆譭明朝,為滿清竊國找到法理依據,編造所謂的反間計,崇禎冤殺忠臣的戲碼,以混淆歷史,愚弄漢人。袁崇煥女兒嫁給皇太極長子豪格為敏妃乃滿族皇室姻親,袁崇煥子孫世代皆為滿清高官且袁氏族人皆封官授爵。

    現在,滿族後人及包衣奴為了維護滿清的替代明朝的正統性,也是拿袁案作文章,欺瞞天下,為袁崇煥翻案。

  • 2 # 居安思危自強不息

    假設我是袁崇煥,我不會殺毛文龍。因為殺了毛文龍是斷了自己一隻臂膀。等於送敵人十萬大軍。應該處理兩地之間的關係,化解兩人之間的矛盾。團結一致,共同對外。

  • 3 # 而知而行的歷史

    計斬毛文龍這事,雖然後人常有翻案的說法,可是在當時是已經是被三司會審認定過的犯罪事實。言官們彈劾袁崇煥的罪狀雖然多,最終落到實據的,就只有兩件事:擅殺毛文龍、擅自議和後金。

    為什麼殺毛文龍是袁崇煥的一大死罪呢?

    這是因為袁崇煥越權違制了。毛文龍當時是左都督平遼官,官居正一品。袁崇煥是兵部尚書,督師薊遼兼天津軍務,官居正二品。毛文龍官職比他大,只是明朝以文治武,袁崇煥的兵部尚書的職銜使得毛文龍等這些邊疆大員都要受其節制——不服不行啊,軍餉得要兵部尚書來核發,這層關係必須得維護好。可是袁崇煥是沒有斬殺封疆大吏的大權的,因為袁崇煥並沒有“假節鉞”的權力。

    毛文龍在海外作威作福這麼多年,前幾任的兵部尚書都沒敢拿他怎麼樣,朝廷彈劾他毛文龍的人不知有多少,結果怎麼樣呢?朝廷不還是該給錢的給錢,該升官的升官。為啥呢?毛文龍以200遊擊立業海外,時常攻擊後金腹背,使得後金不得不時刻留守大軍。努爾哈赤曾經幾次帶兵追毛文龍到海邊,望洋興嘆,無奈之下,只好把沿海居民盡皆內遷,搞無人區。毛文龍膽子也夠大,努爾哈赤內遷不過50裡,毛文龍游擊200裡,大搞恐怖主義,殺死後金地方官員,使得後金人人自危。

    因為有這功勞,雖然毛文龍每次斬獲不多,還有殺良冒功,虛報戰功等情形,朝廷多數情況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毛文龍還心向社稷,不為敵虜,即是大功。

    所以,天啟年間,儘管有很多爭議,毛文龍官還是越當越大,最後天啟皇帝還給了他一把尚方寶劍以示恩寵。毛文龍因此沾沾自喜,開始目無法紀,作戰不積極,要錢特上心,還喜歡上了走私買賣,對鄰國北韓也表現出濃厚的興趣,甚至想取而代之。北韓人很害怕,因此就寫奏章給明朝皇帝,希望有人來管管這個“土皇上”。

    說到底,袁崇煥殺毛文龍,所為何來?不過是政令一統,事權一體。因為毛文龍不拿村長當幹部,居功自傲,對袁崇煥不怎麼講究禮儀,該商量的不商量,該合作的不合作,搞得袁崇煥面子上很是下不來。毛文龍也是獅子大開口,要錢要糧從來不含糊,他報人數都是十萬起步,實際上裁除老弱,得精壯只二萬。袁崇煥知道朝廷是個窮財政,沒錢發糧餉,只能杜絕毛文龍這種吃空餉的現象。

    本質上,毛文龍並沒有出現明顯的反跡,其要價多寡,完全可以透過改變績效考核的方式來做。如朝廷釐定毛文龍部編制人員,超出編制的要讓他自行解決費用。在費用之內,為促動毛文龍部的工作積極性,降低基本工資,全改成拿績效考核,用女真人頭來換賞銀。說到底,袁崇煥對毛文龍部的管理狀況是有職無權,管不到毛文龍的地頭,那麼袁崇煥能做的,就只有透過設定制度來管理,讓其無話可說。

    袁崇煥其實也這麼做了,他先讓所有的軍餉必須透過他稽核才能發放,一拖再拖,再把外海進入皮島的貨船都給禁止,這樣一來,等於徹底斷了毛文龍的財路,逼得毛文龍不得不上雙島與袁崇煥講和。其實,做到這裡就已經夠了,毛文龍知道了袁大帥的手段,已經認低,以後大家合作就有了基礎。毛文龍估計到死也沒想到,袁崇煥竟然抱定了決心來殺他。

    當然,這個沒想到的人,也包括了遠在北京的崇禎。

  • 4 # 一片雲7737

    崇禎皇帝平臺啟用袁崇煥時,袁崇煥說了大話:五年平遼。崇禎大喜,給了袁崇煥很多特權,比如不受言官牽制,錢糧保證充足等等。當時一起在平臺的官僚都質疑袁崇煥說大話!!

    而袁崇煥到了遼東前線,才發現今日之遼東形勢絕非天啟年間的形勢可比,用武力五年平遼絕無可能。

    於是就想到了和議,想用和議來讓遼東和平!

    但皇太極也不傻,想談和可以,必須做掉毛文龍!毛文龍在皮島,身處清朝後方,清軍每次南侵,毛文龍就在後方騷擾,搞得皇太極不敢深入內地。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都對毛文龍恨之入骨,恨不得除掉毛文龍而後快!

    於是皇太極提出殺毛文龍的前提議和條件!袁督師為了議和只能殺了毛文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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