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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階前聽雨

    分手十多年的戀人如果沒有什麼非見不可的理由最好還是別見面了。

    首先,當年兩個人分手一定是有繼續不下去的原因,十多年了兩個人也許都走進了各自的婚姻,昔日的戀人,這是一個敏感的身份,會讓現任有危機感,產生猜疑,破壞家庭和諧,所以最好還是別見了。

    其次,十多年未見了,他(她)的生活早已與你平行,為什麼一定要有一個交點?是忘不掉?放不下?還是什麼都沒有,只想以一個朋友的身份聚一下?忘不掉就放在心裡,放不下也得放下,十多年的日子都過去了,要對自己現在的生活負責,如果說只想以一個朋友的身份見一下,那就更不必了,男人和女人尤其還是曾經的戀人,怎麼做朋友?你相信你們沒有朋友之外的情愫嗎?生活要嚴謹,婚姻要負責,博愛是一種品質,但氾濫就會變成災難。

    最後還有一點,如果十多年之後男未婚女未嫁,見見也無妨。或許還會重拾美好,成就幸福!

  • 2 # 書香劍氣秋實

    戀人分手十年,早已物是人非了,為什麼又要相見?在分手的十年,就是人原地不動,地球的公轉也會將Ta推到一個嶄新的環境,就算相互留戀,外界因素也會把思念撕得支離破碎,樹想安靜,但抵禦不了狂風的搖曳。再說,相愛又何必要分呢?可以肯定,續前緣己不可能!感情這個東西並非牢不可破,非常脆弱的,分手也猶如掰開了饅頭,如合在一起,貌似完整,那個縫卻永遠不可癒合。

    十年了,年齡也不允許去兒戲人生,找個歸宿是每個人的心願。或許各自成家,或許已成人父人母,相見又會擊破寧靜,又會使癒合的傷口再次流血。所以沒有必要重彈老調了,也因為相見的後果不可預測。

    由於人的思微複雜,感情世界豐富,也成就了很多煩惱,叫人慾罷不能,要想安寧,就須簡單些,糊塗些。追求過去是不理智的,過好當下才是真!

  • 3 # 言勸

    分手十多年的戀人真的是沒必要見面了。這麼多年,想必是雙方都有了配偶,有了孩子,有了家庭,也更有了感情、親情和恩情。

    再說了,既然分手說明兩人的感情已經沒有了,也說明兩人不適合走到一起,一句話就是沒有緣分,那你還有什麼留戀的呢?

    分手十多年的戀人再見面,對雙方的家庭會帶來不良影響。雙方的另一半怎麼想?一旦感情“死灰復燃”了怎麼辦?也還會勾起傷心之事。總之,還是不見為好!

  • 4 # 流花影

    題主問:分手十年的戀人有沒有必要再見面,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這麼分析:1,見面的動機很重要

    一定要明確見面動機,分手已經十年了,糾結見面與否,原因為何?

    是因為舊情復燃還是別的原因,一定想好。

    2,如果舊情復燃,你單身他單身,兩情相悅未嘗不可

    這是最好的一種結果,兩個人都是單身,千帆過盡,發現還是10年後的ta最好,這種自然要見面啦!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別重逢,最好不過。

    3,如果雙方都有婚姻,或者一方有婚姻,彼此還沒有忘記對方。

    這種情況就不建議見面了,既然已經分手,把美好的瞬間留著吧,不要再破壞彼此的家庭,已經十年不見,其實無需再見。

    4,如果彼此都開始了新生活,這一次見面只是同學聚會或者一些客觀原因,見面也無妨。

    如果各自安好,彼此家庭美滿幸福,因為一些客觀原因不得已見到,見見就見見,身正不怕影邪,沒什麼好糾結的。

    5,如果自己還沒有忘卻這份感情,但是對方已經有了新生活。

    建議不要再見了,感情上的體面很重要,寧願讓對方尊重你虧欠你,也不要讓對方看輕你。

    綜上,無論怎麼選,都遵循自己的心來做選擇,要是內心已無牽掛,見見也無妨,要是有婚姻牽絆,還很糾結,建議不要再見面了,把美好留在十年前吧。

  • 5 # 貝叔說婚禮

    為什麼會突然談到見面?

    你們各自目前的婚姻狀況如何?

    一般來說,隔這麼久見前任,都是因為現在的自己過的不好,或者對之前的這份感情留有遺憾,所以如果你們談到見面的問題,首先要考慮自己現在的一個狀況。

    如果你們見面就是為了重新燃起一下各自的小慾望的話,那貝叔覺得沒有必要,因為不一定會有什麼結果,如果你們各自都有家庭,或者其中一方有家庭的話,我覺得還是不見為好,見面的目的其實成人年都懂,可能會發生一些事情,如果發生了,那麼對自己的家庭是不負責任的。

    如果你們都是單身,對對方也抱有一份期望,那就見一見吧,但是也不要輕易的那啥,分開過的人了,經過了十年的時間,或許都會改變很多,想有結果的話,還是慎重一些,如果抱著玩一玩試一試,那麼對自己對對方都是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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