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會議確立的歐洲統治秩序和國家體系稱為維也納體系。維也納體系是經過維也納會議和其後歐洲政治力量的整合等一系列過程形成的,具體內容為:
第一,維也納會議的召開。反拿破崙戰爭的需要使歐洲英、俄、普、奧四大國暫時聯結在一起。然而,隨著戰爭的結束,同盟各國的團結變得難以維繫,出現了新的國際格局。俄國企圖稱霸歐洲;英國力圖保持歐洲均勢,既要防止法國東山再起,又要阻撓俄國取代法國;奧地利和普魯士爭奪德意志霸權的鬥爭十分激烈;而那些被拿破崙征服的歐洲各國大大小小的王室,分別依附於歐洲列強,都在力圖恢復舊日的統治。但是,戰勝國在經歷了長時期的破壞性的戰爭後都無意和無力發動一場新的戰爭。在此背景下,戰勝國於1814年9月至1815年6月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召開了一次國際會議。它是歐洲各國在打敗拿破崙後處理戰後問題的國際會議,其實質是一次消除法國大革命影響、恢復封建統治秩序、瓜分拿破崙帝國遺產的會議。
第二,維也納會議上主要大國的目的。對於參加維也納會議的目的,四大操縱國英、俄、普、奧都十分明確:瓜分贓物,滿足自己的領土野心;打著“正統主義”招牌,恢復法國大革命前的舊秩序,實現舊封建王朝復辟;防止法國東山再起。在這幾個大國中,沙俄的野心最犬,企圖稱霸歐洲。英國則希望一方面保持歐洲大陸諸國的均勢,另一方面擴大英國海外殖民地以加強海上霸權地位。奧地利力圖建立自己在中歐的霸權,特別是在德意志的優勢。普魯士也要求擴充領土,以便同奧地利爭奪德意志的領導權。各國為實現自己的夢想,在會上展開了激烈的鬥爭。
第三,維也納會議的原則。維也納會議召開的目的是恢復和鞏固歐洲大陸的封建秩序,消除法國大革命的影響,滿足各國重新分配歐洲和殖民地的要求。為此,法國外長塔列蘭提出的“正統主義”原則成為會議的旗幟。這個原則就是肯定法國革命前的封建君主為正統王朝,恢復他們的統治權力、政治體制及所屬領土等。與此相適應,戰勝國又採取了“補償原則”,即以相當面積的領土補償舊日統治者的損失,重新劃分歐洲的政治地圖。這兩項原則符合正統君主的利益,而違背了民族主義和自由主義的精神。
第四,《最後議定書》的透過。1815年6月9日維也納會議通過了《最後議定書》。主要內容為:①歐洲舊王朝普遍復辟,如法國、西班牙、那不勒斯都恢復了波旁王朝;②奧地利得到加里西亞,奧屬尼德蘭(比利時)並人荷蘭,奧地利得到義大利北部為補償;③義大利和德意志在政治上仍處於分裂狀態,德意志是一個由39個君主國和4個自由市組成的德意志邦聯,義大利仍舊是一個包括9個王國的“地理名詞”;④瑞士成為永久中立國。此外,關於波蘭―薩克森問題,按各大國商定的妥協方案做出安排。《最後議定書》是在正統主義原則、遏制原則和補償原則的基礎上透過的,帶有反動的性質。
第五,神聖同盟和四國同盟的建立,從原則上和行動上成為維護維也納體系的支柱。1815年9月,俄、普、奧三國君主簽署條約,建立了帶有反動宗教色彩的“神聖同盟”,以保衛君主政體和基督教教義。兩個月後,俄、普、奧三國與英國簽訂了《四國同盟條約》。規定,必須以武力維護維也納會議的決議和第二次《巴黎和約》。
維也納體系的建立使得歐洲在歷史上第一次真正被包括在一個共同的條約體系內。這是一個以五大國均勢為基礎、以君主制為核心、試圖維護歐洲秩序和歐洲統治地位的國際關係體系。它產生後並沒有消除歐洲各國之間的矛盾,也不能防止各國革命勢力的增長和革命的發生。但是,直到19世紀中葉,列強之間長期沒有爆發大的戰爭,這說明,維也納體系在整體上使歐洲出現了一個比較穩定的時期
維也納會議確立的歐洲統治秩序和國家體系稱為維也納體系。維也納體系是經過維也納會議和其後歐洲政治力量的整合等一系列過程形成的,具體內容為:
第一,維也納會議的召開。反拿破崙戰爭的需要使歐洲英、俄、普、奧四大國暫時聯結在一起。然而,隨著戰爭的結束,同盟各國的團結變得難以維繫,出現了新的國際格局。俄國企圖稱霸歐洲;英國力圖保持歐洲均勢,既要防止法國東山再起,又要阻撓俄國取代法國;奧地利和普魯士爭奪德意志霸權的鬥爭十分激烈;而那些被拿破崙征服的歐洲各國大大小小的王室,分別依附於歐洲列強,都在力圖恢復舊日的統治。但是,戰勝國在經歷了長時期的破壞性的戰爭後都無意和無力發動一場新的戰爭。在此背景下,戰勝國於1814年9月至1815年6月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召開了一次國際會議。它是歐洲各國在打敗拿破崙後處理戰後問題的國際會議,其實質是一次消除法國大革命影響、恢復封建統治秩序、瓜分拿破崙帝國遺產的會議。
第二,維也納會議上主要大國的目的。對於參加維也納會議的目的,四大操縱國英、俄、普、奧都十分明確:瓜分贓物,滿足自己的領土野心;打著“正統主義”招牌,恢復法國大革命前的舊秩序,實現舊封建王朝復辟;防止法國東山再起。在這幾個大國中,沙俄的野心最犬,企圖稱霸歐洲。英國則希望一方面保持歐洲大陸諸國的均勢,另一方面擴大英國海外殖民地以加強海上霸權地位。奧地利力圖建立自己在中歐的霸權,特別是在德意志的優勢。普魯士也要求擴充領土,以便同奧地利爭奪德意志的領導權。各國為實現自己的夢想,在會上展開了激烈的鬥爭。
第三,維也納會議的原則。維也納會議召開的目的是恢復和鞏固歐洲大陸的封建秩序,消除法國大革命的影響,滿足各國重新分配歐洲和殖民地的要求。為此,法國外長塔列蘭提出的“正統主義”原則成為會議的旗幟。這個原則就是肯定法國革命前的封建君主為正統王朝,恢復他們的統治權力、政治體制及所屬領土等。與此相適應,戰勝國又採取了“補償原則”,即以相當面積的領土補償舊日統治者的損失,重新劃分歐洲的政治地圖。這兩項原則符合正統君主的利益,而違背了民族主義和自由主義的精神。
第四,《最後議定書》的透過。1815年6月9日維也納會議通過了《最後議定書》。主要內容為:①歐洲舊王朝普遍復辟,如法國、西班牙、那不勒斯都恢復了波旁王朝;②奧地利得到加里西亞,奧屬尼德蘭(比利時)並人荷蘭,奧地利得到義大利北部為補償;③義大利和德意志在政治上仍處於分裂狀態,德意志是一個由39個君主國和4個自由市組成的德意志邦聯,義大利仍舊是一個包括9個王國的“地理名詞”;④瑞士成為永久中立國。此外,關於波蘭―薩克森問題,按各大國商定的妥協方案做出安排。《最後議定書》是在正統主義原則、遏制原則和補償原則的基礎上透過的,帶有反動的性質。
第五,神聖同盟和四國同盟的建立,從原則上和行動上成為維護維也納體系的支柱。1815年9月,俄、普、奧三國君主簽署條約,建立了帶有反動宗教色彩的“神聖同盟”,以保衛君主政體和基督教教義。兩個月後,俄、普、奧三國與英國簽訂了《四國同盟條約》。規定,必須以武力維護維也納會議的決議和第二次《巴黎和約》。
維也納體系的建立使得歐洲在歷史上第一次真正被包括在一個共同的條約體系內。這是一個以五大國均勢為基礎、以君主制為核心、試圖維護歐洲秩序和歐洲統治地位的國際關係體系。它產生後並沒有消除歐洲各國之間的矛盾,也不能防止各國革命勢力的增長和革命的發生。但是,直到19世紀中葉,列強之間長期沒有爆發大的戰爭,這說明,維也納體系在整體上使歐洲出現了一個比較穩定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