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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麻辣V豆腐

    因為傑洛特是改變了基因的變異人,有著悠長的壽命,超人的力量敏捷還會一些簡單的法術,他是以獵魔為工作的賞金獵人,而魔物通常不會因為受傷流血而死,必須要砍頭和四肢才能讓其失去抵抗能力,所以這是傑洛特的職業習慣

  • 2 # 梁多金Dj

    傑洛特是這樣的人:他殺生是因為有利可圖,放生是出於道義與憐憫。凝練來說,即利己主義使其產生動機,利他主義則令其打消動機——在兩者之間,他永遠選擇後者,即使被人所誤解,就像他獲得“巴爾維坎的屠夫”稱號的那一回。他不為自己的行動辯解,可以理解為活得太久見的太多,也可能只是本無所謂懶費口舌,自始至終問心無愧的一個人,挺好。

    然而,在道義與憐憫之間存在抉擇。狩魔獵人的身份使他註定要面對兩難——此類情形發生的頻率過高,他幹這一行又幹得過久,以至於必須制定一套規則,法理上是有例可循,情理上則是要想問心無愧也要先確定本心。書中的傑洛特暫且不論,只講遊戲的話,波蘭人實際上是採用了最沒效率的一種方式——每一次,無一例外地,將選擇的義務交給玩家。

    說是“義務”,而非通常跟“選擇”二字聯絡在一起的“權利”,但凡是對《巫師》有一點兒熟悉的人們,想必都明白為什麼。

    大惡與小惡之間,必須選一個,沒有棄權退出的可能,袖手默視其中一惡的發生,究竟也是選擇。那麼,選擇的依據是什麼?何時默許,何時干預?對一方的言詞憑什麼給予超出另一方的信任?如果需要力挽狂瀾,可以犧牲自我到怎樣的程度?……種種問題不一而足,對於玩家,這正是遊戲劇情“精彩而深刻”的所在,是被需要的;然而對於傑洛特本身,活了一百年、經歷迴圈往復,這些痛苦與麻煩,只是不請自來。

    因而,必須回到最初的問題,道義與憐憫誰更具優先性。

    這並非一個“理智與情感”的問題,而是“給你應得的(所是的)”對上“給你我所有的”。我的傑洛特是浪漫的,輕信的,婦人之仁的,在此類情況發生時永遠選擇後者——出於對孤兒的憐憫,釋放林中夫人,即使心裡清楚這可能造成更多未可期的傷害;不忍將摯友雷吉斯推到手刃恩人的境地,寧可犧牲席安娜、被女爵降罪,任憑揹負一城血債的狄拉夫離去;看到愛麗絲畫中歐吉爾德的深情與無助,竟可以原諒他的貪婪與軟弱,寧願賭上自己的靈魂,去拯救這顆軾弟的石之心;無論是變形怪、女夜魔、巨魔還是沙爾瑪,只要潛在的威脅還沒有兌現,就做不到斬除禍患。

    簡單來說,我的傑洛特是個聖母,一點兒都不婊,就是沒怎麼長腦子。

    可惜,我的傑洛特不是傑洛特。與其陷入無盡的心力交瘁,不如扮演無情的判官,將道義上的應得性擺在首位。剛剛好,狩魔獵人的青草試煉是完美的藉口,剔除憐憫,只論規則框架下的公正性——你是怪物麼?你展現出交流和思考所必需的智性麼?你傷害人類麼?

    你是,我盯住你;你有智性,我暫且觀察你;你傷害人類,我殺你。

    條件單一,省時省力,還免除了情感自責,比我的傑洛特不知高到哪裡去了。真實的傑洛特必須是這樣的,遵循狩魔獵人的原則,婆婆媽媽如遊戲中我操縱下的選擇,在殘酷黑暗的巫師時代活不過三秒。

    至此,我們才為遊戲的主角設下人格基調——他不是你,不是我,是利維亞的傑洛特,活了一百歲了,不太笑,有貓一樣的眼睛,可以吃下常人無法忍受的毒藥,(劃掉)一夜七次(劃掉)……這樣的角色,怎麼是你我可以輕易扮演的呢?

    因此,遊戲時間內,他是我的木偶;遊戲時間外,他是我觀望的物件,我欣賞的戲劇主人公,我的英雄。

    我的英雄會殺了狄拉夫,因為他有狩魔獵人原則約束下的謹慎;會放任歐吉爾德被鏡子大師取走靈魂,因為見過太多願賭服輸;但我想他還是會在比武場上、女爵下令之後、眾目睽睽之中,留沙爾瑪一條生路,因為他有反骨。

    所以啊,該怎麼說呢……我喜歡狄拉夫,喜歡歐吉爾德,但也是真的很喜歡我的英雄呢

    傑洛特不但能把人砍碎,還能在砍碎他的一瞬間讓那傢伙的帽子消失,不但能讓他的帽子消失,還能讓他頭髮也跟著一起消失。

    說明傑日天不但把人砍碎了,還順帶用肉眼不可見的速度給人剃了個頭。

    這樣的表現方式是為了突出傑日天快如閃電的高超劍術,給人以一種“傑日天牛批,我操作的傑日天更牛批”的愉快觀感。

  • 3 # 賴床最健康

    如果是巫師3的遊戲是因為獅鷲戰利品加砍碎機率,小說的話是因為獵魔人的力量往往要比普通人類大,加之劍法上往往瞄準關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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