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作為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較好地反映標準編制的大部分基本資訊。前言應視情況依次給出下列內容:
1)標準結構的說明。對於系列標準或分部分標準,在第一項標準或標準的第1部分中列出所有已經發布或計劃釋出的其他標準或其他部分的名稱。
2)標準編制所依據的起草規則(例如:提及GB/T 1.1—2009)。同時術語、資訊分類編碼和化學分析方法等標準需要提及對應的相關基礎標準。
3)標準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檔案的說明。給出被代替的標準(含修改單)或其他檔案的編號和名稱,列出與前一版本相比的主要技術變化。
4)與國際、國外檔案關係的說明。以國外檔案為基礎形成的標準,可在前言中陳述與相應檔案的關係(與國際檔案的一致性程度為等同、修改或非等效的標準,應按照GB/T 20000.2的有關規定陳述與對應國際檔案的關係)。
5)有關專利的說明。如果標準編制過程中已經識別出標準的某些技術內容涉及專利,標準的引言中應有如下內容“請注意本檔案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檔案的釋出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6)標準的提出資訊(可以省)或歸口資訊。
7)標準的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8)標準所代替的歷次版本釋出情況。注:具有若干單獨部分的標準,其前言與不分為部分的標準不同。首先,這類標準的前言一開始就應明確說明標準的結構,這是其他不分為部分的標準中所不具備的內容。具體來說:在標準的第1部分的前言中應有標準預計結構的說明,並且在標準的每一部分的前言中,應列出所有已知的其他部分的名稱。
前言作為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較好地反映標準編制的大部分基本資訊。前言應視情況依次給出下列內容:
1)標準結構的說明。對於系列標準或分部分標準,在第一項標準或標準的第1部分中列出所有已經發布或計劃釋出的其他標準或其他部分的名稱。
2)標準編制所依據的起草規則(例如:提及GB/T 1.1—2009)。同時術語、資訊分類編碼和化學分析方法等標準需要提及對應的相關基礎標準。
3)標準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檔案的說明。給出被代替的標準(含修改單)或其他檔案的編號和名稱,列出與前一版本相比的主要技術變化。
4)與國際、國外檔案關係的說明。以國外檔案為基礎形成的標準,可在前言中陳述與相應檔案的關係(與國際檔案的一致性程度為等同、修改或非等效的標準,應按照GB/T 20000.2的有關規定陳述與對應國際檔案的關係)。
5)有關專利的說明。如果標準編制過程中已經識別出標準的某些技術內容涉及專利,標準的引言中應有如下內容“請注意本檔案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檔案的釋出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6)標準的提出資訊(可以省)或歸口資訊。
7)標準的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8)標準所代替的歷次版本釋出情況。注:具有若干單獨部分的標準,其前言與不分為部分的標準不同。首先,這類標準的前言一開始就應明確說明標準的結構,這是其他不分為部分的標準中所不具備的內容。具體來說:在標準的第1部分的前言中應有標準預計結構的說明,並且在標準的每一部分的前言中,應列出所有已知的其他部分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