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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師範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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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蕭湘月460
書法藝術,我們先做個定義是隻中國書法藝術。既然是書,說明是要寫漢字,可以從甲骨文到現在的簡體漢字,所以,這裡的第一個界限必須是寫漢字,你的書法內容必須是漢字才可以。
其次,因為是寫的,所以區別於印刷,或者畫字,這就是第二個界限,應該符合書寫規則,不能是畫出來的字或者描出來的字,列印的宋體字肯定不能說是書法藝術。
其次既然是法,即規則,那要符合漢字的結字規範,這就使得書法第三個規則,書法的誇張不能破壞漢字的規範。
最後,藝術可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大家應該包容書法家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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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洪山花鼓城
應該有,而且界線鮮明。比如,正楷可以說是靜態美,行書是動態美,草書是簡約美。
所以美是建立在形式和內容上的,缺一不可,不能忽略任何一項。一幅書法,有一個錯字,肯定不美了,這是內容的重要性;同樣,一副法典,你用草書來寫,包括碑文,這與內容是不相稱的,這樣的法典誰還來遵守,因為草書平民大眾都看不懂,而且不嚴肅莊重。這是典型的內容決定形式。如果是便條寫給好友,下屬,草書比較高效有親和力。比如給皇上上書的用草書,武將除外,文臣也有,但多半不會有好的效果。元,清和當代朝除外。元,清非正統封建秩序,相當半奴化秩序,當代打破了封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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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獻之stark
這個提問的問法,很極端,按照標準答案的回答是:有。書法藝術不同於其他藝術,是中國的傳統藝術,隨著歷史上中華文化的發展傳播,我們周邊國家例如日本,南韓也深深喜歡書法藝術。書法最基本的一點就是法度,就是說你寫的字要有法,不能亂寫,還要有可識別性,就是你寫的書法別人一定要認識,不是說人人都要認識,比如一些繁體字,異體字,別字,或者看起來比較亂的草書,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的人可能無法識別,但它也是有法可依的,這仍然可以歸到法度上來。篆隸草行楷這五體,無論你寫的多工整,多亂,都是可認的,都是有法的,這個叫書法,如果有人自己瞎造字,寫錯字,不按法來,那就不是書法,這沒什麼可爭議的。這是在可識別性的角度講,書法藝術美的形式是有界限的。另外就是站在藝術的角度,從古至今無論李斯,趙高還是鍾張二王,顏柳歐趙,蘇蔡米黃等人,他們的書法藝術形式都很傳統,都是經過時間的大浪淘沙沉澱下來,當然還包括明清很多高手,此不在贅述,他們的形式都跑不出兩個字:傳統。因為傳統而經典,因經典而流傳,超出傳統形式的書法作品也有很多,比如蟲書,鳥書,龍書,倒韭書,這些只能說是筆墨遊戲,說是具有裝飾性的書作,永遠不能成為主流。時代發展到今天,書法藝術的形式更是豐富到前所未有,封建社會的基礎不復存在,書法的實用性沒有了存在的基礎,開始往純藝術上發展,有所謂的學院派,江湖派,還有學日本後現代藝術並把這些藝術手法融入到書法中的,但都不成功。日本的書家井上有一,他對書法藝術的形式可以說是一種突破,但是許多學習他的人都不行。還有許多寫醜書的,這些都是現實存在的,看似是沒有界限的,這已經變成了形而上的思辨,書法藝術本身就具備這種形而上的思辨,只不過在今天它成了主要矛盾,從這個角度上講,書法藝術的形式沒有界限,但是美的形式就見仁見智了,你覺得牡丹美,我覺得芍藥美,那到底是牡丹美還是芍藥美?這我不能給出答案,這也似乎超過了目前人類智慧的界限,這是在藝術的角度來看,前提是書寫一定要合法,否則就是三腳貓的工夫,法都談不上,遑論藝術性。但退到有邏輯的層次講,書法藝術美的形式有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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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留金書法
書法總寫大多數人不認識的字,意義不大(繁體字除外)。縱然法度森嚴,溯源到初又能怎樣??書者自己激動地一塌糊塗、欲仙欲死,大眾觀之卻無動於衷!僅有幾個自認懂書法的人品頭論足、自作聰明,有意思嗎??!別自戀了,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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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慶逢358
先肯定最重要的一點,既然是書寫漢字的書法,就得遵守書字漢字的規律,就得守住書寫出來的書法作品讓人能看得懂讀得出。至於諸如草書篆書等自有符號釋文可供查閱,不議。如此,作為進入藝術層次的書法,是不必受制於表達形式的限制,越能突破形式的界限,其藝術性越高檔。以唐朝的張旭懷素二大狂草書家論,二位高手在不觸犯王右軍創立新草的簡化及符號的底線,大膽的發揮自身掌握的技巧,及對草書藝術的認知,各自使用不同的"肥、瘦"線條和不同的結體,成功地突破王右軍文質彬彬的書札形式,以驚濤拍岸的狂態,以龍舞鳳翔的儀態,成就了新的大草形式,這是對界限地衝擊,力度足夠強大,也創新了新的形式,為後來的大草藝術發展開拓出寬闊的空間。書法藝術美的形式沒有任何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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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形式具有多樣性和多變性,人們的審美趣味也在隨時代進步而發生變化。藝術之美沒有界限,如果有界限,藝術的發展就停滯不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