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焊工有補貼,但是不能在網上申請,必須要現場申請。
2017年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失業保險支援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40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關於“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的要求,提升參加失業保險職工的職業技能
補貼標準
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失業保險基金執行情況、職業技能培訓、鑑定收費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並適時調整。
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職工取得高階(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地產業發展方向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區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目錄。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予以傾斜。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擴充套件資料:
補貼申領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階(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補貼稽核程式
(一)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透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資訊比對等方式進行稽核。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式對申請稽核通過後,應直接將補貼資金髮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稽核的具體程式和操作辦法,由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本著方便、快捷、安全、審慎的原則制定,並主動向社會公開。
國家對焊工有補貼,但是不能在網上申請,必須要現場申請。
2017年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失業保險支援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40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關於“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的要求,提升參加失業保險職工的職業技能
補貼標準
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失業保險基金執行情況、職業技能培訓、鑑定收費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並適時調整。
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職工取得高階(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地產業發展方向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區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目錄。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予以傾斜。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擴充套件資料:
補貼申領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階(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補貼稽核程式
(一)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透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資訊比對等方式進行稽核。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式對申請稽核通過後,應直接將補貼資金髮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稽核的具體程式和操作辦法,由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本著方便、快捷、安全、審慎的原則制定,並主動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