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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哥教案

    分手了就是分手了,一般意義上的聯絡沒必要。

    無論你們當初多麼甜蜜恩愛如何海誓山盟,分手就是結局。

    如果有眷戀何必分手?

    正常情況下,分手都不是開心的事。

    一旦分手之後,這個人的一切與你再無關係,從此人生也沒有交集,這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

    有人也許會說,當朋友有何不可?

    我自己來說經驗吧。

    一、分手該做朋友的,除了沒心沒肺的人以外,基本都是放不下對方的,但隨著時間的流逝,會發現,你越放不下越難過,因為對方的生活也在繼續,隨著這個人今後繼續的生活與戀愛,你在旁觀,你無法介入,你也沒有資格介入。

    二、分手時已經把祝福送出去了,大家彼此不相欠。除非生死大事,那時,倘若還記得你我,再訴說不遲。

    四、同上,路是自己選的,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不打擾不影響對方,若有所託,能盡力則盡力。除此,也無它了。

    五、同上,曾有一位是過後聯絡的,我拒絕加上,也拒絕接電話。因為道理同第四條,我接受了對方的分手建議,也祝福過了,也希望對方不要刪除,萬一哪天有困難可以找我。這些是承諾,也也僅限於此。不越過半點分寸,這是起碼的風度。畢竟相識一場,如果不是劈腿之類的原則問題,也沒必要像仇人一樣。

    六、縱觀身邊友人,反覆或糾纏不清的,最後都沒什麼結果,這不是演電視劇演電影,時間長了,興味索然,你可能會發現,原來也不過如此。

    七、人這輩子可能會因為年輕、脾氣、性格、貧富等錯過很多人,但錯過就是錯過了,也許以後有更合適的也許以後沒有更合適的,但順應天命總是沒錯的。人成熟的標誌是對自己做的任何事負責,而不是今天想一出明天想一出。

    八、同上,對後來人要有個交代。再大度的人知道你跟前任還有往來都會心裡起膩,即使真的沒什麼,但憑心而論,除了所謂的友情外,難保不是佔有慾或心有不甘作怪。

    分手如果是不得不的情況下,終究是遺憾。

    對方若人品無差,此生若得閒,有事相托,另當別論。也不枉一場情分。

    當然,因人而異。

    祝有情人終成眷屬,也希望你我都愈發成熟,終有歸宿。

  • 2 # 天天晚上睡大覺的睡

    前任,能聯絡的都是忘不掉的,相互瞭解過,相愛過,做朋友也不錯的,要是正常朋友。不知道你有沒有現任,如果有現任,並且很愛她就不要對前任有所企圖,如果放不下前任,那就果斷一點,想清楚,告訴現任,不要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 3 # 小資生活館

    在對待這種感情方面,無非有下面幾種原因,我來慢慢給你講。

    和前任聯絡無非就是放不下對方。

    但既然選擇了分手,那麼一般意義上的聯絡也沒必要。

    無論你們當時怎樣的海誓山盟,怎樣的轟轟烈烈,但結局已定。

    如果還心存眷戀,多想想到底為何分手。

    很多人說,相處那麼長的一個人,分手之後就再也不聯絡了豈不是很可惜,當個朋友又有何不可?

    是啊!但你又為何要分手呢?

    分手之後還想要做朋友的除了沒心沒肺之外剩下的大多是放不下對方,長久的戀人關係在兩個人心中早已形成了一種的依賴感,突然這種依賴感消失了,心裡其實是十分的空虛的,這個時間我們其實是想要挽回的。看看身邊的朋友,其實分手之後再度複合的也有不少,但最終還是走向了分手,這是為什麼你們想過沒有。原因還是在根部,你們分手的最終問題其實一直沒用解決,即使再度草草複合,終究存在這一隱患。人這輩子可能會因為脾氣啊,性格等等,會做錯很多事,錯過很多人,但錯過就是錯過了,成長就是在一步步試錯中長大。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才是一個成熟的人該有的標誌。如果想要挽回,我給你提幾點建議找到分手的根本原因。所謂事出必有因,一件事的促成必定尤其因果關係,好好想想,在這段感情裡自己是否有存在過分的行為,不適的措施,改正錯誤尤其重要。

    2.不要去刻意證明自己

    每個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權利,對方還能留在你的身邊是情義,也是愛你,不要在愛情裡再去爭論誰對誰錯,尊重是每個人都應該有的誠意。

    3.去塑造一種舒服的交往模式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脾氣以及個性,但愛情不是你可以隨意施展發洩這種個性的前提。每一個分手的人都應該好好反省自己,自己真的做到不發脾氣,包容對方了嗎?

    真正能支援兩個人長久走下去的動力一定是一種舒服的交往模式,但這種交往模式中尊重是一個必需的大前提。

    最後一段話送給你: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則是久處不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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