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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隔壁么么

    戀愛容易,陪伴難,一直如此。

    所以,且行且珍惜。

    現實裡,其實分好多種情況,我簡單說幾個比較典型的。(不包含全部)

    1,對於閃婚,或者相親認識結婚,期間程序較快的。

    這樣子的人在談戀愛的時候,其實壓根就不存在什麼磨合,或者很少的磨合。自然,那個時候所謂的“愛”,也沒想的那麼深。

    而婚後,需要兩人的朝夕相處,更需要雙方都能充分了解且願意去負擔自己在“家”中的責任。

    另外,朝夕相處間,對方全身心360度無死角將全方位為你展示,這是在戀愛過程中可能不具有的,好的品質你早已經瞭解,壞的呢,當對方一一表現出來的時候,有些人就接受不了了。

    2,對於漸進性人格。(這詞語我自創的 - -)

    大概意思是說,雙方中某個人或者兩個人都不滿足於對方的某個長期穩定狀態,她需要你不停的不停的提高,當你做到10分,接下來的要求是30,當做到30,接下來是60,做到60又成了100。總之,這類人你永遠無法完全滿足。

    這為何與結婚有關?

    因為牛逼的是,這類漸進性人格,得等到結婚後才表現出來。

    具體原因,我也不太清楚。也許,談戀愛的時候,覺得隨時都有可能與你無關所以不強求?不知道。

    總之,因為長久的,一個人無法滿足,一個人無法被滿足。雙方的矛盾激發,最後~你懂的。

    3,對於長期戀愛,甚至已過7年之癢再結婚的人們。

    這些人,其實你說愛麼,也是夠愛的。

    可我不知道是因為他們的愛太順了經不起一點波折,還是出於人性的一些什麼原因。

    總之,這類人要麼安穩過一生,要麼,分手真的只需要1分鐘。

    我前一陣兒寫了一篇文章,裡面提到我的一個朋友,和他物件談了7年,最後婚禮辦完半個月,兩人就分手了。

    而原因?我朋友說他都記不得原因了。

    就因為那些個可有可無的小問題,僅此而已。

    總結一下。

    婚姻和戀愛,應該是相輔相成的,結婚應該是愛情在某種程度上的昇華。

    可事實上,婚姻在很多時候又恰恰成了“愛情”的墳墓。

    因為什麼?因為愛情是盲目的,但盲目並不是無期限的,當清醒的那天,所有當初那些由自己構築的美好幻象也都會被自己親手打破。

    然後呢?不愛了,分手,再換一個。

    其實我多少能明白父母那代人為什麼多半能走到最後,或許正是因為沒有太高的期待,沒有太複雜的情感。

    反而,雙方的價值觀統一了,而且也不存在什麼心理落差了。

    找個人,一輩子,生小孩,帶小孩,讓小孩長大成人。

    你說,這樣簡單的想法,到現在,又有多少人擁有呢?

    現在的社會,一個資訊爆炸的社會,我們從媒體,新聞,影視上,到處能看到愛情的樣子。

    我們開始去對比,“別人家的孩子”已經過時了,別人家的老婆?別人家的老公?對比之後,還將付諸於實際行動。喔,你怎麼怎麼了,所以你不愛我,或者你不夠愛我。

    矯情,作。

    現代社會教育我們,自己的另一半,應該與自己的完全符合,我們理應去追求一份完美的愛情。

    拜託,這世界上真的能有另一個人完全瞭解你的想法,在乎你的感受嗎?

    或許存在,但你不覺得那玩意兒機率比彩票還低?

    現實和虛幻交叉了,心裡的落差變得越來越大。

    戀愛終究是短暫的,它可以隨時開始,亦可以隨時結束。我們只需要勇敢的去愛,去享受那段美好的旅程,就足夠了。

    而婚姻不一樣,他需要最長久最長久的陪伴,他需要你看著那個人從年輕,帥氣或者漂亮的樣子,一點點變得衰老,一點點變得“難看”起來。

    婚姻以後,還會有一個家,那些在談戀愛時候不用負擔的東西將一點一點全部壓在你們的肩上。家長裡短,雞毛蒜皮的瑣事也多了起來。

    期間,可能矛盾頻出,可能雙方會遇見“更好”的人,心生愛慕。可能會出現一些意外,可能愛情從純粹的樣子,一點點變得不純粹。

    但是,但是。

    我之上的一切都是藉口。

    一切的根本原因,三個字,不夠愛。

    什麼婚姻啊,什麼陪伴啊,什麼雜七雜八的。

    只要夠愛,通通不是問題。

    只要不夠愛,理由總比星星多。

    SO~~ 僅個人看法,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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