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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聞夜語

    朱元璋是歷史上唯一一名布衣出生皇帝,幼年貧困,因為官吏腐敗橫行,致父母早亡,故非常痛恨腐敗,登上皇位後頒佈了一些列措施懲治腐敗。

    如准許老百姓控告捉拿官吏。朱元璋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御製《大誥》中鄭重申明:凡守令貪汙者,允許百姓赴京控告;百姓們監視、控告、捉拿貪官汙吏,是“助我為此也”。 據記載,嘉定縣民郭玄二等人,手持《大誥》赴京狀告本縣首領弓兵楊鳳春等害民,被巡檢何添觀留難,弓兵馬德旺索要錢財。事發後,馬德旺被砍頭示眾,何添觀被砍掉雙腳帶枷示眾。

    還有嚴刑峻法懲治貪官汙吏。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詔令:“自今犯贓者無怠”。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又下令,犯贓罪的官吏一律貶謫到鳳陽屯種,也就是罰去幹農活。僅洪武九年(1376)一年,在鳳陽屯種的官吏就接近一萬人,其中大部分為貪官。在《大明律》中,朱元璋對貪官汙吏處罪特別重。其中,犯有貪贓罪的官吏,一經查實,一律發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軍;官吏貪汙獲贓六十兩以上的,處以梟首示眾之刑。對付貪官汙吏,除去用刑法規定的“五刑”,朱元璋還常常法外用刑,包括抽筋、挑膝蓋、剁指、剁腳、剝皮等酷刑。

    面對貪腐,朱元璋過於迷信暴力。他在反腐問題上幾乎窮盡了各種手段,就是沒有反思自己建立的低薪制。在懲貪問題上,“強盜”出身的朱元璋顯得相當“一根筋”,他相信暴力恫嚇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認為用刀劍可以造就一個絕無貪汙的清廉世界。事實證明,沒有一個合理的基本制度為基礎,再強悍的政策措施,也只能收效於一時。

    當時封建專制侷限至腐敗叢生。人治社會體制下,人對法缺乏足夠多的敬畏。皇帝擁有無上權威,可以直接法外造法,故而官員在進行行政行為時候,更多的是依靠上級,特別是皇帝命令。政令執行的好壞,直接源於皇上的重視程度,重視了,執行的迅速而有力。這種情況下法存在的價值大大折扣,有法而不尊,人缺乏對未來行為的預期,增大作惡行為的僥倖。

    絕對權力至絕對腐敗。在古代官職體制下,等級森嚴,上級對下降有絕對的權威,上級對下級釋出錯誤的政令,下級也會無條件執行,行政、司法等權力沒有嚴格區分,往往同歸一人所有,權力享有者擁有無上的權力,卻缺乏相應的制約手段。這種情況下極易誘發腐敗。

    不合理的薪酬制度直接促使人鋌而走險。明朝官員俸祿十分低,一年收入甚至不如貧民百姓。這些官員付出和收穫不成正比,同時存在養家的壓力,使得這些飽經詩書的文人把手伸向自己擁有的權利。儘管頭上懸掛著隨時能斬下的屠刀,他們毅然決然前赴後繼腐敗。

    朱元璋刑罰之嚴厲、刑種之豐富、懲治人員之廣古來罕見,使明初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官員腐敗的情況得到有效遏制。從明朝中葉開始,皇帝昏庸,政治黑暗,官場腐敗,貪贓枉法的土壤滋生,沉寂多年的貪官汙吏東山再起。

  • 2 # 又見長安憶當年

    貪腐問題,自古有之。可以說也是伴隨著私有財產的出現而出現。畢竟,“吃拿卡要”也算曆代官員的“潛規則”。縱觀歷史上各個封建王朝,無不受到貪腐之害。民生為國之根本。貪腐之毒瘤最終受苦最深的便是最底層的勞苦大眾。明朝,歷經200餘年,為中原最後一個漢人王朝。“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終明一朝,不割地不賠款不和親。可以稱的上是最有骨氣的王朝之一。時至今日,很多人對明朝的感情也是十分深的。以至於很多人都在研究明朝的歷史。在此,我的觀點也僅僅只是妄加評論代表個人觀點而已。

    朱元璋,洪武大帝,一代英主。在位期間嚴厲打擊腐敗,但卻始終無法根治。究其原因:“人性本惡”。每個人都有可能是潛在的腐敗分子。金錢、名利、色情等等誘惑擺在面前,難免要作一番思想鬥爭。只是貪與不貪兩種結果罷了。

    朱元璋貧苦出身,幼年時期飽嘗人間艱辛。元末貪官汙吏橫行,百姓生活水深火熱。家人餓死,孤苦無依,皇覺為僧,雲遊四海。這也造就了一代帝王憎恨貪官汙吏,嚴厲打擊貪腐,猜忌、監視屬下的心理。說也難怪,胡惟庸、藍玉、乃至自己的女婿等等都在進行著貪汙、私販、甚至密謀造反等活動。為了大明,為了江山社稷,黎民百姓他不得不防。帝王,往往是孤獨的

    但我們都希望,也都相信。朱元璋不能禁絕的貪腐,在今天的中國、未來的中國會一點一點的變得更好。

  • 3 # 黎顧百年

    我們都知道,貪慾一直伴隨著人類,從古至今,從無斷絕,而朱元璋卻想要改變人類的貪慾的方向,禁住人類的貪慾。

    朱元璋作為一個從乞丐到皇帝的傳奇人物,自然對貪官是恨之入骨。元朝末年的政治局面,不僅讓百姓沒有活路,貪官汙吏的橫行也是極為嚴重的,朱元璋從小就看到這些人的醜惡嘴臉,因此在自己當上皇帝以後對這些貪官,從不手軟。

    在明朝的歷史上,最名副其實的貪官徇私舞弊案就是郭恆案。郭恆案牽涉的面積之廣你可能無法想象,從朝廷侍郎以下的官員中,只要是和貪汙案沾邊的就都被殺了,地方上只要查出來有貪汙行為的也全部被殺了,你沒有看錯,是全部,這還不算完,貪汙案的贓款要追回,但是這些錢已經進入了那些富甲商賈手中,朱元璋又把這些人給全部抄家,財產全部充公了。

    從上面的這個郭恆案可以看出,朱元璋對於貪官從不心慈手軟,但是在這之前,已經有“空印案”、“胡惟庸案”,而且朱元璋對於貪官所定的處罰措施也很明白地寫在那裡,最嚴重的處罰就是,貪官貪腐會被剝皮。這種處罰聽著就讓人不寒而慄,為什麼就是不能杜絕貪腐這種事情的出現呢?

    首先,貪腐這種心態不是每一個人都有的,坐上官以後,大多數的官員都想著做一個好官,但是在當官之後,心態發生了本質的變化。

    貪腐的行為發生是在自己的慾望無法滿足的時候才會出現的,在明朝的時候,官員的俸祿僅僅夠養活一家人,但是想要靠著當官發財那是不肯能的,因為朱元璋自己認為,當官的只要溫飽夠了就行了,有了多餘的錢財就會想著法的享受,然後就會貪汙。在封建時代大多數當官的初為官都是為了光宗耀祖,衣錦還鄉,當他們做官以後發現,這個官當得不是太好,一家人的溫飽尚且保證不了,怎麼為朝廷辦事呢?於是這些人就開始鋌而走險,貪汙受賄變著法的搞錢了。只要能滿足自己一家人的溫飽還能享受,冒點風險這些人都不當回事了。

    其次,貪腐如果是因為溫飽無法滿足,那麼養廉銀的發放為什麼還是沒又杜絕貪腐的出現呢?

    人性貪,這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種隱藏的模式,當養廉銀的發放出現的時候,這種隱藏模式就會啟動。養廉銀讓這些官員過上了糜爛的生活,人的慾望一旦被勾起了,就很難再抑制得住,所以並不能僅僅以養廉銀的方式方法讓官員自己做到不貪,而是要以反糜爛生活作為一種反面教材進行教育宣傳。進行一種品德教育和崇尚廉政的鼓舞政策,再加上一定的律令束縛,才能讓高薪養廉的做法實行下去,也才能起到一定的效果。

    貪、嗔、痴為三毒,又稱三垢、三火。此三毒殘害身心,使人沉淪於生死輪迴,為惡之根源,故又稱三不善根。而貪排在了首位,可見貪之毒是殘害身心的首惡。何為貪: 對順的境界起貪愛,非得到不可,否則,心不甘,情不願。貪在我們人類的心中,已經成為了首惡,那麼無論遇到多大的外力阻撓,想要改變就變得很困難了。

    朱元璋對於貪腐是恨之入骨,但是又沒有好的辦法去管理,最後走上了極端,用一種殘酷的刑罰想要震懾住百官,但是這種刑罰雖然能震懾住一部分貪官,但是她震懾不住人心中的貪念,這才是最重要的。

  • 4 # 靈異有約

    說起朱元璋大家都是非常熟悉的,朱元璋一生絕對稱得上傳奇,也稱得上一段勵志的故事。朱元璋在史上眾多皇帝中,身份絕對稱得上是最低的,家境貧寒的朱元璋,曾當過乞丐,當過和尚。但是好在朱元璋聰明,肯吃苦,最久成就了自己的一番霸業。或許是因為從小吃苦比較多,朱元璋十分清楚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百姓。在朱元璋登基之後,於是大力反腐,起目的就是想要幫助底層百姓。想法很豐滿,但現實很骨感,最終結局可以說是非常失敗的,表面上官員不敢貪汙,但是實際上貪汙的人卻越發的多,這其中理由其實只有兩點。

    其一,朱元璋給出的官員工資太低。明朝官員算得上史上最苦的官員,因為他們的工資在中國歷史長河中是最低的。中國自古有句話,那就是升官發財,意思是隻要當上官,就可以有錢了。因此大量的學子參加科舉考試,就是想要藉此出人頭地,改善家人的生活。

    這樣的想法很好,但是在明朝卻不明智的,其實朱元璋在位時,給予官員的工資還是相對公平的,但是後來皇帝登基以後,對於官員的工資越發的打壓,也就是越來越少。有一些官職比較小的官員,每年的工資還不夠養活家人,然而作為一個讀書人,自然不願意去種地或者從商改善家庭生活,最終也只有去貪汙了。

    其二,建國時,土地封賞埋下禍根。當初朱元璋從一介貧民登上皇位,其中有功勞的人非常多。建國後,於情於理朱元璋都要封賞這些人,這些人大部分都是粗人和農民出身,因此封賞他們的最好方式就是封地,對於這些人來說土地才是最好的保障。後來這部分人來到各自的封地,同時還吞併了周圍的土地,因此百姓的耕地越來越少,租戶群體越來越大。

    這部分人由於家大業大,與當地官員都有著莫大的關聯,因此當百姓與租戶發生矛盾時,官員都是要看這部分人的臉色。也不管官員願不願意,他們也只能按照這些租戶的想法來辦事,也就形成了一種貪汙的形式。後來朱元璋為了打壓官員貪汙,這部分人就成為了一個阻礙,不得不說當初的封賞就是一個禍端。

    朱元璋反腐的行為原本就是一件利民的事情,但是方式不對,天時地利人和也不對,因此反腐行動也必然失敗。

    其一,朱元璋給出的官員工資太低。明朝官員算得上史上最苦的官員,因為他們的工資在中國歷史長河中是最低的。中國自古有句話,那就是升官發財,意思是隻要當上官,就可以有錢了。因此大量的學子參加科舉考試,就是想要藉此出人頭地,改善家人的生活。

    這樣的想法很好,但是在明朝卻不明智的,其實朱元璋在位時,給予官員的工資還是相對公平的,但是後來皇帝登基以後,對於官員的工資越發的打壓,也就是越來越少。有一些官職比較小的官員,每年的工資還不夠養活家人,然而作為一個讀書人,自然不願意去種地或者從商改善家庭生活,最終也只有去貪汙了。

    其二,建國時,土地封賞埋下禍根。當初朱元璋從一介貧民登上皇位,其中有功勞的人非常多。建國後,於情於理朱元璋都要封賞這些人,這些人大部分都是粗人和農民出身,因此封賞他們的最好方式就是封地,對於這些人來說土地才是最好的保障。後來這部分人來到各自的封地,同時還吞併了周圍的土地,因此百姓的耕地越來越少,租戶群體越來越大。

    這部分人由於家大業大,與當地官員都有著莫大的關聯,因此當百姓與租戶發生矛盾時,官員都是要看這部分人的臉色。也不管官員願不願意,他們也只能按照這些租戶的想法來辦事,也就形成了一種貪汙的形式。後來朱元璋為了打壓官員貪汙,這部分人就成為了一個阻礙,不得不說當初的封賞就是一個禍端

    朱元璋反腐的行為原本就是一件利民的事情,但是方式不對,天時地利人和也不對,因此反腐行動也必然失敗。

  • 5 # 妖呀妖

    在歷史上,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是反腐敗手腕最狠的一個皇帝。登上大寶的第二年,朱元璋龍椅還沒有坐熱,就對手下的大臣說了一番動感情的話,大致意思是:從前我當老百姓的時候,見到貪官汙吏對民間疾苦絲毫不理會,心裡恨透了他們,今後要立法嚴禁,遇到貪官汙吏危害百姓的,絕不姑息。

     

    元末明初,社會矛盾十分尖銳,政局不穩,經濟凋敝,而貪官汙吏“掌錢穀者盜錢穀,掌刑名者出入刑名。”朱元璋出身貧苦,從小飽受貪官汙吏的敲詐勒索,十分同情人民,對官吏貪汙腐敗恨之入骨。在登上皇帝寶座後,他對群臣曾說:“以前我在民間,凡遇官吏貪汙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裡著實恨透。如今要嚴厲法禁,遇官吏貪汙蠹害百姓,決不寬恕。”朱元璋把吏治腐敗視為嚴重弊病,認為“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終不可得”。另一方面,朱元璋又經歷過元末明初的農民起義,目睹了元朝滅亡的全過程,切身體會到了元朝的弊政。 他頒佈了有史以來可謂最嚴厲的肅貪法令,規定但凡有官員貪汙60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朱元璋時期是封建歷史上對官吏最嚴苛的時期。通過一些法典的頒佈和制度的確立,大大改變了元末社會混亂,官吏貪汙成風的社會狀況,維護了明朝的統治。重典治吏雖隨著朱元璋的去世以失敗告終,但其對後世的影響,尤其是對現代反腐倡廉工作的借鑑和啟示卻是意義深遠的。

    明君治吏而不治民。對於一個法制社會來說,嚴格治吏永遠是正確的。依法治吏,才能促進國家更快的走上法治的軌道,激發民眾法律意識的提高,推動整個社會形成依法辦事的良好風尚。反觀朱元璋重典治吏的思想和措施,其思路是對的,某些方法和制度也是可行和有效的,重典應當針對的是官吏,而不是百姓。但為什麼最終以失敗告終,重典治吏的思想在朱元璋去世後被絕大部分的棄之不用呢?這值得我們思考。筆者認為,朱元璋重典治吏是以君主的寡頭政治和專制獨裁為特徵的,以嚴刑峻法和濫刑誅戮為內容的,是以君主個人權力為後盾的,他只能在他當政期間如此治吏,一旦身死不可避免地出現“人存政舉,人亡政息”的結果。所以,他的手段措施只是一時地扼制了貪贓枉法現象,而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能是“收效於一時,遺患於無窮”。儘管朱元璋下猛藥、出重拳,但腐敗並沒有被完全杜絕。效果並不好!仔細分析,是某些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出了問題。很多時候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玩老鼠逗貓的遊戲。

  • 6 # 樵夫砍史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經對他的大臣們說過這樣一番動感情的話:“從前我當老百姓時,見到貪官汙吏對民間疾苦絲毫不理,心裡恨透他們,今後要立法嚴禁,遇到有貪官敢於危害百姓的,決不寬恕!”

    朱元璋說到做到的,他頒佈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汙60 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即便放在民生凋敝、百廢待興的開國之初,60 兩銀子也著實算不上大數目。而這恰恰顯示了朱元璋反腐肅貪的決心。

    “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

    而且,朱元璋還鼓勵百姓們民告官,甚至在外地百姓入京告狀時,不僅要求地方官員不得阻攔,甚至還幫助解決路費問題,而對於阻攔百姓告狀,或者應該受理而不受理的,朱元璋還會嚴厲懲處。此外,朱元璋在午門外特設“鳴冤鼓”,民間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討不回公道,可上京擊鼓直接告御狀。同時,朱元璋還允許百姓直接扭送不法官吏。

    而一旦發生貪腐敗事件,朱元璋往往是從重嚴處,一經查實,輕則發配邊疆充軍,重則剝皮揎草、抽腸挑筋、斷手削膝等酷刑,而貪汙銀子六十兩以上者一律梟首示眾。

    為了更好地防範腐敗,朱元璋還大力開展廉政教育工作,不僅制定了蘊含有大量貪腐案例的《大誥》和《醒貪簡要錄》讓官員們學習,而且在各級衙門設定了專門的剝皮場和專挑貪官人頭的長杆,從而對各級官員形成強烈的威懾和警示效用。

    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先後處決貪腐官吏多達十餘萬人,然而即便朱元璋如此雷厲風行,也仍然無法徹底根除貪腐現象,以至於他晚年只能發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屍未移而人為繼踵,治癒重而犯愈多”的哀嘆。

    對於明朝的貪腐現象,明末抗清英雄陳邦彥曾這樣說,“嘉、隆以前,士大夫敦尚名節”,也就是說嘉靖、隆慶以前官員們尚且重視名節,而到了嘉靖、隆慶以後,官員們則“以官爵為性命,以鑽刺為風俗,以賄賂為交際以囑託為當然”的地步,可見明朝中後期貪腐現象之嚴重。

    在我看來,應該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奢靡腐化的兩宋遺風,造就了官僚士大夫們的執念,即如果當官不是為了升官發財,那還當官做什麼。

    宋太祖以武竊國,做了皇帝以後,積極拉攏讀書人為自己臉上貼金。高樓廣第、美姬妻妾、良田莊園等應有盡有。越高階的官僚,財產越豐厚。到了宋真宗時期,“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千鍾粟”成了他拉攏士大夫官僚們最響亮的口號,生怕他們不當官似的。用豐厚的薪俸引誘他們積極當官當大官。巨大的巨大的物質財富,在讓他們學會享受的同時,也深深腐化了他們的心靈。久而久之,心裡就形成一個觀念,當官就是升官發財,享受生活。至於百姓們,與他們何干?兩宋300多年,300多場農民起義,幾乎年年有擾亂,年年有動盪,腐敗的官僚加上庸弱的君主,培養了貪腐的風氣,元朝短短几十年,沒有能消滅這種風氣,直到明朝立國。

    第二,明朝官員的俸祿在跟前朝相比實在低得可憐。也許低不是貪汙的理由,但低創造了貪汙的必要。

    在朱元璋看來,官員們既然獲得了管理國家的權力,就應該一心一意為老百姓們服務,而不應該總想著怎麼撈錢,因此對於官員的俸祿有著嚴格的限制。朱元璋根據計算官員日常用度而發放的俸祿,雖說足夠官員們過普通生活,但他卻忘記了官員們也要養家餬口,也要來往應酬、僱傭吏員等。他們的生活境況甚至到入不敷的地步。如嘉靖朝正二品的海瑞,竟然會因給母親過壽誕買了兩斤豬肉而成為街頭巷議的新聞。他死後,只留下8兩銀子和一些破衣爛衫。堂堂正二品的朝廷大員,就這些家當?而明朝官員們死後拿不出喪葬費的事,更是屢見不鮮,不絕於史。朱元璋在位期間雖然也曾三次對官員俸祿進行調整,使官員的俸祿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明朝官員的俸祿仍然是歷朝歷代中最低的,而更要命的是朱元璋還將俸祿標準鐫刻於石碑、形成定製。因此,官員們即便不是為了富貴,僅僅因為過上正常標準的生活,也不得不行貪腐之事。

    第三,反腐反貪的監督機構失去應有的監察作用,成為朝臣互相傾軋的工具。

    朱元璋為了嚴厲打擊貪腐,不僅設立了科道官員(六科給事中與都察院十三道監察御史)用來監督中央和地方各級官員,而且還曾短暫起用了著名的情報機構“錦衣衛”,按理來說監察系統已經相當完備,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這兩大系統竟然最後全都喪失了作用。從明中期開始,隨著黨爭的愈演愈烈,宦官集團和文官集團之間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這種局面下,錦衣衛依附於東廠,科道則依附於內閣,進而成為了黨爭之中相互攻訐的工具。為了打擊政敵,他們喪失了公允之心,反而大肆濫用監察、彈劾權力,如此情況之下,自然就使得整個監察系統喪失了原本作用,也就無法再遏制貪腐現象。

    第四,官場風氣日漸敗壞,烏鴉聚群,白鴉寥落。

    隆慶朝及以前的官場風氣還不算太糟,然而當醉心青詞、痴迷仙道的嘉靖上臺之後,官場風氣風雲突變,“今天下自大吏至於百僚,商較有無,公然形之齒頰”,官員們不僅對肥缺曲子弱音,而且“宦成之日,或垂囊而返,則群相姍笑,以為無能”,此時的官場揚貪抑廉潔,官員們以貪汙的多寡看待能力的高低,而對兩袖清風者,以無能之名加以嘲笑。所謂“白沙在涅,與之俱黑”。忠正清廉的官員如果不能跟他們融為一體,則會被排擠出局,甚至死於非命。如誰給他送禮他就舉報誰的六科給事中魏大中,因不肯與他們同流合汙,被魏忠賢逮捕下獄,最終慘死獄中。

    孟德斯鳩:任何擁有權力的人,都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

    阿克頓勳爵:權力趨向腐敗,絕對權力絕對腐敗。

    朱元璋自誅殺胡惟庸之後,徹底廢除丞相制度,設錦衣衛為耳目,直統六部,皇權高度集中,朱元璋成為唯一的裁決者和真正的獨裁者。

    以皇權為核心,官、吏、閹必依附之,利用之,以此執行整個政權,以至構建社會。

    這樣一個社會,幾乎所有人的晉級路徑都被固定:一切都是在為皇權服務,個人要想發展也必須依附於皇權。

    而在這樣的集權國家,一個人要想飛黃騰達,只有做官一條路可選,而且是一本萬利的職業。

    也許一開始俸祿微薄,也許朝不保夕,但是巨大的風險也往往意味著可能的巨大的收益。一旦成為官僚,就意味著你是統治階級的一份子,意味著有機會接觸到皇權。皇權隨意剝落下來的鱗片,就足以造就萬貫家財和顯赫地位。

    朱元璋的集權缺少制約(因為沒有誰能真正限制皇權),缺少制約必然有貪腐,一批批削尖腦袋向皇權靠攏的士子鴻儒們,一旦得勢,必然向權勢和銀兩下跪,算是對數年寒窗的回報和獎賞。

    官員們可以貪,京官討好皇帝,地方官討好京官,一條利益鏈就形成了。京官可以收各地的供俸,可以貪墨國庫,也可以令人經商,可以買田置地。

    地方官討好京官,可以合理地遊走於灰色地帶。可以壓榨地方,可以收大筆常例錢。這時候上司們也往往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太過分,事情鬧得不太大,一切用銀兩說話。

    在這種狀態下,朱元璋活著的時候,他有能力用嚴刑峻法讓官員認定貪腐的成本變得的巨高,誰都得夾著尾巴做人。他不在了,後繼的皇帝們一沒那個實力,二沒那個能力,不敢輕易下重刑,一旦操作失誤,皇權就有覆亡之危。官員們的尾巴就實時地顯露出來了,從灰色的官場裡串起富貴——

    腐敗不是朱朝一家的問題,是所有朝代的共病。只要有權力存在,腐敗就不可避免。

  • 7 # 黑土豆11

    朱元璋本是一介布衣通過自己的努力最後成為一國之君,其中的酸甜苦辣都嚐到了。朱元璋小時候就給地主家放牛混口飯吃,因為家裡孩子太多,朱元璋出生的時候排行老八,連名字都是草草的起了個朱重八,想下當時朱元璋以及家人的生活肯定是生計占主導地位。元末天下不太平,朱元璋不大的時候父母就去世了,據說朱元璋只是在後山隨便找了個地方就埋葬了雙親,然後就開啟了流浪生活,討生活以乞討為主,中間又出家,出家也是為了能吃口飯,想當和尚也不順利,天下大亂寺廟被毀了。這時候他的發小湯和在郭子興的軍營做總兵把朱元璋給拉攏過來了,從軍以後的朱元璋人生開掛了,因戰功突出混到了郭子興團隊的二把手,後來取代郭子興以及消滅陳友諒統一全國。

    從最底層爬起來的朱元璋最瞭解底層老百姓的生活和官府的腐敗,那麼他做皇帝了最討厭的就是做官的貪汙腐敗,所以他執政的時候對於貪官是絕對的零容忍,小則重刑,大則砍頭,雖然嚴酷的刑法對於想貪汙的官員是很大的震懾,但是杜絕不了這個問題,我想本來就不現實,因為世界上誰敢說有百分之百的事情,因為沒有什麼事情是絕對性的。當然了動不動就砍頭還有人願意冒險貪汙,這就是人性的問題了,古人云,鳥為食亡,人為財死,不管什麼樣的風險也阻擋不了有部分人對於錢財的慾望,但是明朝朱元璋時期對於官員的俸祿是歷朝歷代中最低的,大多數官員的俸祿連基本家庭開銷都不夠,假如一個知縣,實權官員,表面很光鮮,但是靠基本工資連家人都養活不了,那麼他會怎麼做,一邊要做清官,一邊要讓家人和自己餓肚子,他會怎麼選擇,所以說制度也有缺陷,做好人的代價就要餓肚子,這個本來就矛盾,禁止不了,待遇制度是最大的問題!

  • 8 # 昔日鐘山人

    第一人性,人性都是貪婪的,只要有可能總要設法獲得更多的利益,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也是各種腐敗的原動力,只要這個人性不變,貪汙腐敗就會存在,無非是多少的問題。

    第二制度,剛才說了貪汙情況存在多少的問題,這就取決於制度。人是會趨利避害的,做任何事之前都會權衡利弊,考量風險收益比,好的制度會把貪汙的風險最大化,當風險大過貪汙帶來的收益時,再貪的人也會剋制貪汙腐敗的慾望,貪汙腐敗自然減少。

    朱元璋殺了很多人,自然是增加了貪汙的風險,所以在他的時代貪汙是比較少的,也就是我們說的政治比較清明,但這種方式是建立在朱元璋個人的威權統治,靠的是他作為開國皇帝在人們心中的威信和他對時局態勢的超強把控能力上,在這一點上可以說歷史上沒幾個人能跟老朱相提並論。個人威權不同於制度,制度是相對穩定的,俗話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執政者是兵,制度就是營盤,執政者不停的換,但制度可以保持不變,就猶如現在雖然美國總統幾年一換,但他們的政局總是很穩定,不會出現什麼亂子,這就是成熟制度的好處。朱元璋再厲害,殺的人再多也是靠個人威權,沒有建立起一個行之有效的制度來遏制腐敗。實際上整個封建時代也沒有人建立起這樣的制度。朱元璋是人,是人都得死,他死了之後繼任者不可能再靠個人威權來統治,既沒有他的威信也沒有他的能力,所以二代大多為守成之君。

    老子殺人,兒子就不能再殺人了,再殺下去,統治根基就要動搖了,什麼是統治根基,就是你當皇帝,做那個位子得有人服你,支援你,聽你的才行。中國先秦時代是分封制,西周給支援他的,有功勞的人封地和人口,他們有了領地,也就有了自己的軍隊,這些受封的就是貴族,周天子給這些貴族分好等級和相應的待遇和權利,這些貴族憑自己的軍隊來拱衛周天子,聽周天子號令,按時朝貢,這時是與貴族共治天下。秦廢除分封制改為郡縣制,加強中央集權,漢襲秦制,採取孝廉制度來選取官員為皇帝管理天下,孝廉就是由各地有名望的人推選當地有才能的人出來做官,這樣有實力的家族互相抬,你推選我家的人,我推選你家的人,逐漸出現了許多世家大族,典型的袁紹家族,四世三公。這就是門閥制度,這些大家族壟斷了政府各個部門的位置,形成了新的階層—就是士大夫階層,此時天子是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最為人熟知的就是東晉的王馬共天下。到隋唐,皇權為了擺脫門閥的約束,推出科舉制度,讓廣大平民也有了登上政治舞臺的通道,原本沒有機會當官的平民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科舉當上官,實現階層跨越,這就誕生了新的階層,文官集團,唐朝中期士大夫階層徹底退出舞臺,文官集團越來越龐大,到了宋,重文抑武,正式確立了皇權與文人共治天下的基本政治制度,一直延續到清。朱元璋有著足夠的威權可以短暫凌駕於文官集團之上,文官集團暫時忍著,畢竟他總要死的,大家還有蹦頭,如果後來繼任者還這麼幹,那大家忍無可忍就要另找可以支援的人了,再加上後來者也很難有朱元璋的能力力和威信,這樣的話明可能就要二世而亡了,為了籠絡文官集團繼續支援自己,繼任者不得不給出懷柔政策,讓文官集團這個國家的精英階層站在自己這邊,為自己管理這個國家,這樣才能繼續坐在皇位上,明朝後來者除了朱棣都是這麼幹的。那這樣一來高壓統治不在,又沒有完善的防止貪汙制度,所以貪汙的風險大幅降低,所以朱元璋之後貪汙腐敗再度捲土重來也是必然。

  • 9 # 經典守望者

    腐敗問題是世界上所有文官政治的伴生問題,在古今中外的歷史上,各個文明都有腐敗問題發生。其中中國明代的朱元璋對於腐敗的打擊最為酷烈,可是明代到了中期之後,腐敗現象不僅死灰復燃,更有愈演愈烈之勢。到了明代後期幾乎無官不貪,而且不論官員的正邪善惡,每個人都深陷貪汙的泥潭中無法自拔。比如明代扳倒了奸臣嚴嵩的徐階,他的家族就是仰仗著他的庇佑成為了江南最大的地主,徐階本人不僅不阻止還主動為其疏通關節。問題究竟在哪裡,筆者認為主要是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朱元璋因為厭惡官僚制度,所以在明代初年的官員薪俸都很低,基本上僅僅是中小地主的水平,雖然這個水平在朱元璋的眼中已經是非常足夠。但是對於官員本身而言,確實遠遠不足的。因為中國官員掌握者大量的權力,而中國的商人想要經商成功就必須通過官員這一道程式。所以說,商人的成功是在官員的權力基礎之上得到的,而官員自己卻無法享受,這種矛盾就是腐敗的根源。看到商人的富裕,身為權力的掌握人,官員自然會心中不平。利用權力謀取利益就會成為他們的首選。腐敗也就由此而生。

    第二,手段極端倒是會造成反彈效應。官員是整個國家上下管理聯絡的重要組成。朱元璋的嚴酷反腐,雖然在短時間能夠依靠他個人的威望得以實現。可是朱元璋死後,這些官員也就掙脫了束縛,沒有合理有效的制度維持,這樣的高壓行為終究難以長久。靖難之役中,大量的官員倒戈燕王,也可以視為是官員群體對於洪武皇帝及其後繼者的反攻。所以,明中期就開始對於官員的廉潔性放縱自流。清代還出臺了專門的養廉銀,用於防止腐敗,但是成效都不算大。

  • 10 # 春風解語

    朱元璋的出身決定了他對於貪腐的痛恨,他治理貪腐也是花樣百出,手段狠辣,可是卻依然貪腐橫行,這是為什麼呢?

    這個世界上的人,為名為利,都是熙熙攘攘,特別是很多寒門士子,本身出身不高,在得到權利後,就想著大撈一筆,所以也會造成貪汙腐化。

    朱元璋登在經歷過艱苦卓絕的鬥爭後,終於榮登大寶,他作為一個皇帝,手上有了權利,自然會對貪腐這件事情進行管制,於是開始大規模的嚴查貪官的行動,對於這類的官員,朱元璋是絕不姑且。

    朱元璋這麼做,就是為了百姓著想,可是這樣做,並沒有取得實質性的進展。

    在公元1373年,朱元璋頒佈法律,就是要限制那些貪官汙吏橫行,朱元璋命劉緯謙,他是當時的刑部尚書,制定《大明律》,制定好後頒佈天下,其中裡面有《吏律》就是為了限制官吏。管理他們而設立的法律。在之後的1385年,朱元璋再次頒佈法令,內容說的是如果有任何官員,欺騙百姓,不做實事,違反官員的規定,當地的群眾可以自行把他們抓起來,然後移交到更高一級的官員來處置,如果有人反對抵抗,可將其斬首示眾。

    這本來是一個很好的法令,應該得到廣大群眾的支援,也能有效遏制貪腐,可是事與願違。

    雖然百姓可以監管官員,讓他們不至於鋌而走險,但是大明朝的官員卻拿著白菜價,操著賣白粉的心。

    當時大明的官員工資也是非常之低,每個月的俸祿用現在的演算法合下來大約3000多塊錢,而且還要承擔日常衙門裡的開銷,什麼雜事都要管,算下來自己所剩的就沒有多少了,而且家裡面一家老小都要吃喝,根本不夠花,不貪的話,連日常開銷都不夠,何來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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